高法:侵犯人身自由權賠償金162元/日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公佈了2012年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為每日162.65元 。人身自由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2011年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涉及的侵犯 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為每日142.33元。
國家統計局2012年5月29日公佈,2011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即原“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為42452元 ,比上年增加5305元,日平均工資為162.65元,比上年增加20.32元。2010年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為37147元,比09年增加 4411元,日平均工資為142.33元,比09年增加1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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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税前工資,還包括了個人應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帳户的基金和税金等費用。
目前大多數國家都進行工資統計,主要目的是瞭解單位就業人數及勞動報酬的狀況,反映就業、生產成本和經濟運行情況;反映國 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情況和變化,為科學制定分配政策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提供重要依據;評估國家或地區的勞動力市場競爭力 ;企業參照本地區、本行業的平均水平制定工資標準。
平均數是反映總體水平的基本指標之一。一般來講,一項統計調查在反映總體情況時,都要用到平均數。按照工資統計制度,各單 位根據財務台帳和人事台帳,只填報工資總額和平均人數。所以目前工資統計只能計算總體和按不同單位特徵分組的平均數。為了 反映不同羣體的差距,我們已經發布了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類型單位的平均工資,歷年相關數據也可在《中國統計年鑑 》和國家統計局網站上查到。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 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