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被揭濫權 歐文龍監29年
昨日可説是港澳“高官審判日”。香港特首曾蔭權被審計署揭發在本屆任期內,多次外訪均租用超出標準津貼額六成的酒店;而涉及貪污案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則被判加刑半年至共入獄29年。
是否需要在444平米房間開會?
香港審計署昨日公佈《檢視行政長官外訪住宿安排機制》報告,發現曾蔭權幾乎每次外訪都入住總統套房,每次均超出外訪津貼標準,最高一次超出22倍。審計署質疑,提升住宿是毫無理據。
其中,他今年4月訪問巴西利亞時,按港府的津貼標準,每人每晚房租是1285港元(約213新元),但他最終選擇入住一間4000多英尺、每晚需5萬2027港元的總統套房。
當時特首辦解釋,是為了方便開會和接待當地傳媒;但審計署調查後發現,曾蔭權最後只在房間開了25分鐘的會議,根本無此需要。

(曾蔭權)
另一例子是,曾蔭權去年出訪英國,最初考慮較便宜、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也入住過的伯克利酒店,但最後選擇了海德公園文華東方,一晚費用高達4萬6000多港元。
報告指出,曾蔭權本任期內共外訪55次,住了142晚酒店,大部分由東道國贊助,但有49晚開支由港府承擔,當中有41晚入住最高級的套房,均超出津貼標準。
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訂立內部規例和原則,規管住宿選擇可行性,及需要由特首辦常任秘書長的批准,發揮制衡的作用。外訪後也應公佈細節,包括各項安排及支出等,及檢討成效。
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強調,該報告並非要追究任何人的責任,但覺得機制有改善之處。他説,曾蔭權近年外訪開支不斷上升,應有節省空間。
特首辦:接納建議
對於審計署的報告,行政長官辦公室昨日下午表示,認同報告所確立的大原則,而對於報告中指出的目前安排的不足之處,所提出的多項建議表示接納。
同時,特首辦還表示,日後將注意改善有關的安排,令規劃和審批過程更加嚴謹,包括制定內部規例、對不同等級的住房作更透徹的評估、主動公開有關的外訪開支等等。
由於報告的建議會影響日後行政長官公務外訪的住宿安排,特首辦稱,昨日已將報告交給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作為參考。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認為,特首曾蔭權無理據入住特級套房應該向市民道歉。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下屆政府跟進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節約公帑。

(歐文龍)
法官指歐文龍罪行令人震驚
另一方面,澳門終審法院昨日裁定,歐文龍貪污案被加控的六項受賄和三項洗黑錢罪名,包括涉及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的控罪,全部成立。歐被加刑半年。
法官説,歐文龍的罪行令人震驚;又指他貪得無厭,在亞洲區內其他高官貪污案件中無人能比。案件對外構成負面影響,對內也造成重大損失。
正在北京訪問的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強調,訪京行程與起訴懷疑涉及貪污的前官員、現有官員及商人無關。他指出,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他説,檢控工作是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事,不受任何干預。
橫跨6年暫告段落 三階段審訊90宗罪成
歐案起始於2006年12月6日歐文龍被行政長官籤令拘捕,翌日被免職;此前他最後一場以官員身份出席的公開活動是“何賢星命名儀式”。由於案情複雜、涉嫌人物眾多、賄款收受過程迂迴曲折,廉署分開多個階段蒐證偵查。
經歷接近一年的羈押,歐文龍於2007年11月5日首度於終審法院提堂受審。多堂審訊中,驚爆41項公共和私人大型工程涉案,包括東亞運體育館、西灣大橋、葡京迴旋處、關閘廣場、科學館、星際酒店及威尼斯人等涉及民生和酒店的項目,涉及賄款逾8億元。案件於2008年1月30日宣判,當時合議庭主席岑浩輝直斥歐文龍是“真正的貪得無厭”,同時裁定57項罪名成立,重判入獄服刑27年。歐文龍成為澳門開埠以來職位最高、判刑最重的涉貪官員。
事隔一年,歐文龍於2009年2月18日被押至終審法院,就案件第二階段受審。這階段案件牽涉23個項目,大部分為私人向政府申請批地、換地或土地轉讓發展建築項目,包括主教山換地、筷子基北灣填海區(“中途倉”)土地批給等。當中歐文龍與“好拍檔”林偉合作無間,將本澳可使用土地變為手中“籌碼”,在換地、批地、改變土地規劃的過程中牟取暴利,澳門整體城市規劃亦因此受到影響。在本案中,歐文龍被裁定24項罪名成立,與前一階段合併處罰,判囚28年6個月。
今年4月16日,歐文龍再度就被控的9項罪名,重回終審法院這片“傷心地”,接受第三階段的審訊。一系列涉貪項目中,以澳門國際機場對開5幅土地批給最矚目,香港商人劉鑾雄、羅傑承亦捲入案中,成為審訊焦點。雖然歐文龍第三度被判罪成,但涉劉鑾雄、羅傑承行賄及洗黑錢的案件稍後將在初級法院開審,相信再成社會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