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法委成立專案組 調查唐慧事件
上訪母親被勞教一年半
唐慧本是一名普通的母親,與丈夫和女兒在湖南永州過着平凡但卻安詳的生活。然而2006年發生的一切永遠地改變了這個家庭。唐慧的女兒樂樂(化名)遭到一夥人的拐帶、強姦,然後還被強迫賣淫長達三個月,而當時的樂樂年僅11歲。當唐慧得知自己的女兒正被強迫接客有如晴天霹靂,然而救出女兒後,她屢次報警警方都沒有立案,直到二個月後才在事件影響擴大後介入調查。可以説唐慧和永州公安當局在此案的開始就產生了某種衝突和不信任感。
接下去的審判過程更是一波三折,這件案件經過1次審判、3次重審,拖延6年之久,才在今年6月份終審,判決2名主犯死刑、4名被告人無期徒刑、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在這段時間中又出現了一件“假立功”的疑案,被告人之一的秦星在看守所證明下“解救了一名意圖自殺者”,然而這名“自殺者”本人卻極力否認自己曾自殺,為此唐慧和其律師認為看守所是在幫犯人做偽證,而法庭也由於此“立功表現”仍有疑點而未採信。

永州公安局出具的對唐慧進行勞教的書面説明
在今年的終審之後,唐慧仍不滿判決,她要求200萬的賠償和全部7名犯人判處死刑。為此她進行了上訪,並且還在法院辦公室滯留和做出一些過激行為。然而永州方面沒有妥善安撫作為受害人一方的唐慧的情緒,而是選擇了將其勞教一年半,併發布了兩份公開聲明。這一舉動在被願意幫助唐慧的律師在網上公開後,立即引起極大爭議,永州案的影響迅速在網上發酵。
人民日報官博關注
唐慧被勞教一事在受到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的關注後,其影響達到了頂點。
8月5日23時36分,《人民日報》官方微博“@人民日報”稱:“專家最近宣佈,經三級指標體系測評,民族復興任務已完成62%。然而,當湖南永州遭強暴幼女的母親因上訪被勞教的新聞傳出,這一數字顯得如此蒼白。一個國家的強大,不應只有GDP和奧運金牌,複雜的數理模型中,更應包含百姓的權利與尊嚴、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我們共同努力。”

人民日報的微博已經得到過10萬條轉發
而這條微博發佈未滿一天,轉帖量已超過十萬。官方與民間的聲音正逐漸加大,共同呼喚“正能量”。
同時,人民網上發佈《人民輿評:永州案,警惕民心漸行漸遠》,迅速被各大網絡媒體轉發報道,整個事件都在公眾面前鋪開,從犯罪者對樂樂的暴行、“假立功”的疑點到唐慧被勞教,此案件的每一個細節都引起了輿論的強烈反應。人民網在這其中一直扮演着引領輿論的角色,在昨天上午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又發起一場微訪談,邀請了唐慧的辯護律師胡益華、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羣和湖南知名微博網友十年砍柴作為嘉賓來談這次事件,並呼籲“讓唐慧母親早日‘回家’”。
唐慧提出行政複議
6日上午,甘元春、胡益華兩名律師在湖南省白馬壠勞教所見到了唐慧,並正式成為了她的委託代理人。

兩名律師在勞教所與唐慧見面。律師供圖
唐慧認為永州警方出示的勞動教養處罰決定書》上所列舉的都不是事實,兩名律師已經起草包括《行政複議申請書》在內的全部法律文書,隨後將提起行政複議。這份行政複議申請書貼在甘元春律師的博客上。行政複議的遞交對象為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被申請人為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唐慧請求,依法撤銷永州市勞教委2012年8月2日作出的永市勞決字[2012]第84號勞動教養決定書(以下簡稱勞教決定),恢復她的人身自由。
胡益華提到,自己去唐慧家裏印象最深的就是堆滿整個家的、厚厚的法律書籍。唐慧作為一位母親為了女兒無疑是在“戰鬥”,胡益華表示一定會為唐慧爭回公道。
湖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調查組
在人民網舉辦的微訪談中,網友十年砍柴談到:“他們以為用強制手段就能維穩,後果則是事與願違。但是我不覺得奇怪,這是一些地方政府和警方的一種路徑依賴,他們覺得只要把某個人控制住了,那麼就搞定了。”矛頭直指永州警方錯誤的處理方式。
而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羣則談到,湖南在打造“法治湖南”形象,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處理永州案將更需要多加考慮。雖然永州強迫11歲幼女賣淫這樣的惡性案件,有損湖南的形象,但只要依法處置,並不影響法治湖南的進程。陸羣説道:“羣眾上訪雖然影響政府形象,但政府及其官員損民之利甚至製造冤假錯案,才是最可恥的事情。”
據湖南省委政法委6日透露,湖南省委政法委對永州幼女被強姦、其母唐慧反映的有關情況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此案辦理情況。調查組負責人表示,一旦發現有錯,將堅決依法糾正。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對於唐慧被勞教事件、“假立功”疑案還有對樂樂最終的交代,希望湖南省政法委的調查組能給所有關注着此事的公眾、媒體和受害人一個滿意的答案。
(綜合京華時報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