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驗:發展、轉型與國家能力-張軍
我對經濟發展的中國經驗有一個基本的看法,概括起來就是:中國經驗正在檢驗經濟學的諸多不成熟的理論,同時也向許多被廣為接受的理論命題提出了疑問。重視中國經驗,可以為我們更深入地理解經濟發展、政治制度轉型與國家能力的複雜關係提供最佳的觀察機會。在經濟發展與政治制度轉型的關係上,中國經驗似乎給出了一個基本的答案。
在全球範圍內,過去30年中國這個大國的經濟發展毫無疑問是最為成功的。但中國經濟發展的成功是經濟體制轉型成功的結果。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不成功,就難有成功的經濟發展。在包括俄羅斯和東歐在內的所有轉型經濟當中,中國無疑是最成功的一個。與俄羅斯和東歐教條地採用“後華盛頓共識”的一攬子改革方案不同,中國的經濟轉型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中國的經濟改革遵循的是一種漸進的和經驗主義的方式,改革方案可以“錯了再試”,在局部地區試驗產生效果之後再推廣;改革是可逆的。中國在國有企業、價格、財政、税收、貿易、匯率和開放市場等領域的改革都是這樣推進的。而中國之所以能夠成功實行漸進的和經驗主義的改革,是因為中國擁有一個有威信的和強有力的政府(所謂強勢政府),“國家能力”保存完好。相比之下,俄羅斯沒有這樣的威權政府,印度也沒有。很難想象印度聯邦政府可以推行“錯了再試”的改革。俄羅斯由於轉型前期的蘇聯政治改革(戈爾巴喬夫時期)導致國家能力和國家權威被嚴重削弱,也無力推進複雜的改革。葉利欽自己在1993年發表的演講中就承認“過去幾個月來,俄羅斯經歷了深刻的國家危機。所有的政治組織和政治家們都在參與旨在摧毀國家的無聊的鬥爭中。這樣做的一個直接後果是國家權威的整體喪失。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可能推進複雜的改革了。”
不僅在經濟轉型方面中國的經驗顯示出擁有一個強勢政府和保存國家能力的相對優勢,而且,一個具有長遠目標的、中性的強勢政府才有足夠的組織上的激勵去執行和維護經濟發展的戰略。由於在經濟落後的國家法制不健全,私人產權不夠發育,一個強勢政府維持政治秩序,推行發展的政策而不是掠奪的政策對經濟的發展顯得更為重要。經濟落後國家的政府如果過早地喪失國家能力,其發展政策往往被利益集團的收入再分配和尋租活動所取代,更不利於經濟的增長。中國的經驗表明,政府一旦擁有有效提供政治穩定和公共品(包括基礎設施)的能力,不僅有利於經濟發展,而且有助於確保市場和政治民主制度發育的良好環境。

張軍教授在上海書展論壇上發言
在經濟發展與政治轉型關係的問題上,經濟學家有完全相反的看法。那些主張好的(政治)制度才能導致好的經濟發展的所謂“制度優先論”把制度的轉型視為發展的引擎,認為經濟發展是制度轉型的結果。在他們看來,好的(政治)制度是外生於經濟發展的,只有完成向好的制度的轉型,擁有對政府制衡的政治制度,才能有效保護產權和投資,從而才能有經濟發展。中國的經驗並不支持這一因果關係。觀察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政治變化的經驗,我們似乎看到了相反的關係:制度(特別是政治)變化是內生於經濟發展的結果,而不是經濟發展的原因。事實上,正像那些戰後成功地實現了經濟發展和政治轉型的少數經濟體的經驗表明的那樣,民主和政治制度的轉型更像是教育和收入水平(兩者都導源於經濟發展)提高的結果,而後者的過程需要有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的高度積累。
這似乎就回到了政治學家SeymourMartinLipset關於經濟增長和人力資本的發展導致政治制度轉型的重要思想上去了。他在1960年出版的關於“政治的社會基礎”的著作中,就提出把政治制度的轉型內生到經濟發展過程中去的基本思想。他認為,教育的普及和收入提高帶來的最重要的結果不是技術的擴散,而是對大眾參與和對政治問責的不斷增長的需求。2008年在我與美國經濟學家GaryJefferson討論經濟發展與政治改革的那篇論文中,我們就認為中國30年的經濟發展經驗總體上支持了這一邏輯。這也是理解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未來政治轉型過程的重要邏輯。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麼其含義就是,與經濟轉型類似,中國的政治轉型也具有遵循漸進主義和試驗主義的初始條件。
(作者是復旦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復旦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本文為作者在2012上海書展“全球金融危機下中國道路的展望”高峯論壇上的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