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建主打土地融資 不搞房地產
8月26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下稱“前海”)成立兩週年,這天,桂廟渠水廊道及海岸帶一期試驗段建設工程正式開工,前海地上建設也拉開帷幕。
前海管理局副局長藺宏表示,明年前海基建投資將達到100億左右。對於資金來源,前海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錦俠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土地融資是其中一個重要方式,但融資模式可以多樣,比如抵押貸款;通過土地注資到控股區,到香港發債;以保險基金合作等。
王錦俠強調,前海管理局的主要支撐點是土地,政府財政只投入前海投資控股有限公司1.5億元的註冊資本,以後不會再有財政投入。
據悉,國家開發銀行將向前海投資控股發放2億元貸款,用於前期規劃。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給前海開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15.3億元的授信額度,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前海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錦俠
前海土地將招拍掛
哪些屬於前海管理局承擔的基礎設施的範疇?王錦俠對此解釋,一廊一帶、市政道路、電力系統、公園等公益性基礎性設施,社會投資主體不承擔,由前海管理局承擔。
他表示,對於社會投資主體投資的開發建設,要服從前海的總體規劃、空間規劃,及該地塊的城市設計,時序上統一建設施工,但由投資主體分別推進。
其實,深圳市政府給前海管理局最大的撥款就是土地。《前海管理局暫行辦法》規定,前海合作區土地屬國家所有,實行有期限、有償使用制,由前海管理局代表市政府負責前海合作區的土地監督、管理和開發。
6月27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已經將前海合作區規劃和土地管理職能交接給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委市政府對前海“充分授權、封閉運作”,賦予前海管理局非金融領域計劃單列市審批權限,全面履行合作區內的規劃和土地管理職能。
此前,很多人認為前海管理局的土地不可以出讓,王錦俠表示,前海肯定要賣一部分土地,但賣地僅僅是土地融資的模式之一。前海管理局可按規定採取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租賃和合作等方式對前海合作區內未出讓的國有土地進行開發利用。
同時,前海的土地出讓也將統一納入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平台進行公開出讓,所得收入應當用於前海合作區土地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即“不是傳統的開發建設,是取之於地,用之於地”。
不搞房地產
根據《前海綜合規劃》,前海將有80萬工作崗位,30萬居住人口。
但前海管理局一直強調,前海合作區內不搞房地產開發,那麼30萬人將如何實現在合作區內的居住?
王錦俠介紹,前海合作區裏不搞房地產,但有三個板塊可以住人,即1.1萬套人才公寓;都市綜合體,包括少量的高端住宅和商務公寓;同時還有將來可能建設的若干家五星級以上的酒店。但也約有50萬人會住在合作區外,居住鏈條可以延伸至整個珠三角。
他強調,都市綜合體不屬於房地產範疇,是產業的配套和產業發展的平台,購買人羣會有限制,以免變成跟產業沒有關係的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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