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大米”轉基因試驗涉嫌嚴重違反學術倫理-徐開彬
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8月30日向媒體表示,美國一科研機構發佈了其對68名中國湖南省兒童進行轉基因大米人體試驗的結果,綠色和平對此表示強烈譴責。據綠色和平介紹,該項研究旨在檢測美國先正達公司研製的轉基因“黃金大米”對補充人體維生素A的作用。綠色和平組織認為,用中國兒童作為轉基因大米的實驗對象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呼籲中國政府審核該研究的合法性,並向受到影響的兒童提供醫療和法律援助。
根據綠色和平組織提供的線索,筆者找到了由《美國臨牀營養學雜誌》於2012年8月1日網上發表 、並在2012年第9期正式印刷出版的論文。該論文顯示,這是由美國塔夫茨大學的唐廣文主持並獲得了美國農業部、美國衞生院、中國十一個五年計劃國家技術研究與發展項目的資金支持。根據論文中的研究方法部分的描述,其試驗對象是68名6至8歲的中國湖南兒童, 這些兒童被分為三組,讓其中的試驗組23名兒童(12名男童,11名女童)在學校午餐連續35天、每天食用60克轉基因“黃金大米”,另兩組控制組則分別食用30克菠菜加白米飯、添加了0.5毫克胡蘿蔔素的170毫克玉米食用油加白米飯。

論文中標明:黃金大米轉基因試驗使用的大米是在重水環境下生長出來的
這些湖南兒童所食用的轉基因“黃金大米”、菠菜,是在德克薩斯試驗基地的重水環境下種植,然後運往論文第一作者唐廣文所在的波士頓烹飪,轉基因“黃金大米”以每盒60克、菠菜以每盒30克包裝冷凍,然後連同在美國生產的添加了胡蘿蔔素的玉米食用油,一起運往湖南。

論文中稱實驗對象食用的黃金大米被分裝成60克一袋,與湖南官方申明一致
根據這篇已經發表的文章,在這項試驗後期的21天內,這項實驗將會從68名兒童身上每人抽取5次血樣對比檢驗。

論文中稱該研究的參與者來自中國湖南省的68名兒童
顯然,該論文對研究方法的詳細描述,説明確實在湖南68名兒童身上進行了轉基因“黃金大米”的實驗。該論文的第一作者是美國塔夫茨大學的唐廣文,第二作者是湖南省疾病控制中心的Hu Yuming,第三作者是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Yin Shi-an,第四作者是浙江醫學科學院的Wang Yin。
對於這些,湖南衡陽市政府經過調查後發表聲明回應,稱:“2008年3月,衡南縣江口中心小學接受湖南省疾控中心和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委託的課題{植物中類胡蘿蔔素在兒童體內轉化成為維生素A的效率研究},選取了68名學生進行分組比較試驗,參加實驗的學生所食用的全部食品均在本地採購。實驗中未涉及轉基因大米及其他轉基因食品。” 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聲明:“課題實施中沒有使用轉基因大米及任何轉基因食品,所有原材料全部在當地採購。”

論文顯示該實驗用的黃金大米統一運到波士頓(研究者所在地)進行加工,然後運往中國給受試驗的兒童食用
湖南方面的聲明,説明湖南省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的人員確實參加了這項研究(作為第二作者和第三作者),但對於是否使用了轉基因“黃金大米”,與論文中的描述卻是相互矛盾的:論文中説在這些兒童身上試驗了轉基因“黃金大米“,湖南方面的聲明説“沒有使用轉基因大米”。究竟是論文撒謊,還是湖南方面撒謊?
筆者也注意到,該論文中提到,該項目除了得到美國農業部和美國衞生院的資金支持外,也獲得了中國十一個五年計劃國家技術研究與發展項目{關於菠菜與純靶向胡蘿蔔素研究}的資金支持(課題專項代碼2008BAI58B03),這與湖南方面在調查後聲明的國家課題項目{植物中類胡蘿蔔素在兒童體內轉化成為維生素A的效率研究}一致。
這不禁讓人揣測其中是否有貓膩:國家的項目是支持“關於菠菜中的胡蘿蔔素轉化為維生素A”的研究,而該實施的研究,只是把菠菜作為實驗的參照控制組,重點卻是進行轉基因“黃金大米”在人體(68名兒童)上的實驗,這也是發表的研究論文的核心內容。這是否就意味着:湖南的科研人員確實進行了轉基因“黃金大米”的試驗,但這一試驗超出了中國國家課題項目批准的範圍,而實驗對象兒童的家長和中國的項目批准機構都被矇蔽了?!
同時,在研究計劃和研究對象知情同意書上,必須明確列出該研究對研究對象可能帶來的風險,並且説明研究對象有不參與及中途隨時退出研究的自由和權利。在開展研究前,要將學校批准並蓋章了的完整的知情同意書交給研究對象,向他們如實説明試驗內容及潛在風險,並由他們簽字同意,方可進行研究。對於兒童、青少年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羣體,必須告知其家長並徵得家長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對於醫學領域的涉及到人的實驗研究,比社會科學要求更為嚴格,審查非常嚴格。
正因為如此,鑑於轉基因食品對人體存在潛在未知的風險(美國人的主糧小麥至今沒有獲得轉基因生產許可),轉基因食品在美國本土人體上的試驗非常罕見,在兒童身上進行試驗的許可根本無法獲得批准,科學家連這個主意都不敢打!
筆者注意到,該論文第一作者唐廣文曾在美國試圖做轉基因“黃金大米”的試驗,但最終只找到5名成年自願者(見該作者發在《美國臨牀營養學雜誌》2009年第6期的一篇文章),而在中國一下子就找到68名6-8歲的兒童,很明顯,他很有可能利用了中國的監管漏洞,利用了中國的科研可以藉助行政關係強攤派找實驗對象的特點,也利用了中國內地偏遠地區百姓不懂科學試驗中的風險的弱點。

論文顯示參與並支持此次實驗的有:中國湖南長沙疾病與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兒童營養與食品安全學會
論文顯示該項實驗還得到了浙江省學術倫理委員會的支持
而對於這項由美國塔夫茨大學研究人員主持的研究來説,其本身面臨以下幾項嚴重的道德和法律問題。
首先,塔夫茨大學倫理審查委員會是如何批准這一在68名六至八歲兒童身上進行有未知風險的實驗的?如果這些兒童是美國兒童,他們肯定不會批准,因為在兒童身上進行此類試驗明顯違背學術研究倫理。塔夫茨大學必須對這一醜聞進行全面調查,對這些兒童及其家長進行補償,並在學術界進行公開道歉。
其次,鑑於美國學術界對涉及人的研究課題的規定,對於本實驗中的68名六至八歲的湖南兒童,該研究小組必須把完整的知情同意書內容告知他們的父母,把實驗潛在的風險如實告訴他們,並清楚説明他們有不參與以及隨時退出的權利,且必須獲得他們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方可開始展開研究。但是,該論文關於這一重要事項只有區區一句話忽略帶過“家長和學生同意參加本研究”(見該期刊2012年9月刊第659頁)。
如果説這項實驗並沒有落實,那麼也存在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那就是,中國的若干機構陪着美國的某個學者進行了一次莫須有的實驗項目,並最終形成了科學論文發表在具有高度權威性的海外學術期刊上。
同時,在事件引起爭議之後,湖南方面聲稱“試驗之前,學校兩次召開家長會議,分別簽訂了告知通知書,”這説明,該研究不是科學界通常以招募自願者的方式招募實驗對象,而是搞攤派強行組織學生家長開會讓學生參與,沒有將塔夫茨大學批准的知情同意書原文如實告知這些兒童和他們的父母,沒有如實告知潛在的風險,沒有清楚説明他們有不參與實驗以及隨時退出實驗的權利,研究極有可能是在隱瞞和欺騙的情況下進行的。否則,如果這些兒童的父母瞭解潛在的風險,如果知道他們有完全的不參與實驗的權利,現在的小孩都是獨生子女,他們不可能讓自己的小孩參與這項實驗。塔夫茨大學的研究人員在論文中既然説“家長和學生同意參加本研究”,那麼,他們有義務拿出這些家長和學生簽字同意參與本試驗的知情同意書原件,供該校、中國政府及世界學術界核查。
所以,第三點塔夫茨大學必須澄清的是,如果塔夫茨大學的研究人員沒有向這些兒童的父母充分告知潛在的風險,並清楚告知他們有不參與試驗以及隨時退出試驗的權利,那麼,按照美國學術界的規定,他們的研究是靠隱瞞和欺騙研究對象進行的,因而是非法的,其研究成果必須受到取締,本人要承擔嚴格的道德及法律責任。
第四,中國有明文規定,外國機構於外國學者在中國進行此類實驗研究的,必須獲得中國相關部門的批准。中國政府必須調查,塔夫茨大學的研究人員在論文中所聲稱的獲得了“中國浙江醫學科學院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批准是否屬實,如果屬實,這家機構是如何批准的?對6-8歲的兒童進行這種試驗,本來就是不道德的,他們批准這種研究,是違背學術倫理的。筆者注意到,該論文的第四作者正是“浙江醫學科學院”的Wang Yin。不顧學術倫理批准這類研究,然後在論文上掛名當作者,這屬於學術腐敗,有關方面必須調查。同樣,如果不屬實,中國的幾位研究人員也必須要出面澄清學術論文上的這些署名不是自己。
此項研究項目是由美國先正達公司提供並推動的,根據該公司介紹,這種轉基因大米被認為其不同於正常大米的主要功能,在於幫助人體獲得維生素A,有些利益集團一直試圖在非洲、拉美等第三世界推廣,但在美國根本沒有允許其上市銷售 。
隨着中國近幾十年的經濟高速發展,中國人在維生素A的補充方面早已不是問題,可以通過從菠菜、胡蘿蔔和其他大葉蔬菜自然獲取(中國人本來就有大量吃蔬菜的習慣和傳統,中國蔬菜品種也繁多,不象很多美國人吃蔬菜非常少、蔬菜品種少),也可以通過補充維生素獲取。美國塔夫茨大學的研究人員以湖南衡陽68名六到八歲的健康兒童作為研究對象,不僅在道德和法律上要受到譴責,從實驗科學設計的角度也是大有問題的。既然這種轉基因大米是為缺乏維生素A的人羣設計的,健康人羣與缺乏維生素A人羣在獲取和吸收維生素A的機理肯定是有差異的,由於該研究中的實驗對象兒童並無缺乏維生素A的狀況,即使他們食用這種轉基因大米能增加維生素A,也不能説明那些缺乏維生素A的人羣在食用後就有同樣的效果。要找研究對象,至少也應該找一部分缺乏維生素A的人羣作為實驗組才對。
另外,這些兒童的午餐雖然都由研究人員控制,但他們的晚餐都各自在家吃,研究人員無法控制,他們各自的家庭飲食不同,其在家庭飲食中獲取維生素A的量肯定也很不相同,這也是干擾實驗組與參照組的一個重大變量,實驗設計沒有也無法對這個變量進行準確的數據採集。鑑於該實驗設計的以上兩大漏洞,即使拋開倫理和法律不談,其研究結論也是大有問題的。

衡陽市新聞辦的對外聲明,稱所有實驗食品均來自本地
美國塔夫茨大學的研究人員在中國68名兒童身上進行食用轉基因大米的實驗,嚴重違反了學術研究倫理,面臨倫理與法律的雙重問題,中國政府和美國塔夫茨大學有義務進行全面調查,嚴厲查處相關責任人。美國學術界最近十多年來強力推行嚴格的保護研究對象的學術倫理規範,是吸取了多例研究人員在研究中故意隱瞞、欺騙研究對象的事件基礎上進行的。美國的有些科研人員看到一些研究實驗在美國無法獲得批准,就把目光瞄準了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學術研究倫理管制的漏洞,在這些國家開展了很多這類在美國根本得不到許可的試驗,其對受試者的負面效應,若干年後顯現出來的時候,這些研究者早已不知所蹤,也不會有人出來承擔責任。對這些受試者來説,則為時已晚。
目前儘管各方對此事件莫衷如是表達不一,但是美國學術期刊上的這份報告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是主持該項目的學者學術欺詐(還將中國的研究院拉下水,僅從這一點,中國的研究機構就應該站出來發表聲明,並且和塔夫茨大學嚴正交涉),如果事情屬實,希望湖南衡陽市官方能夠給民眾一個説法,畢竟參與研究的孩子還小,現在做補救還來得及。
點擊下載唐廣文課題論文《“黃金大米”和食用油中的β-胡蘿蔔素對兒童的維生素A補充同樣有效》
作者徐開彬 (美國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媒體與傳播學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