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房產税一兩年內不可能推開
隨着今年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範圍的擴大,房產税改革試點又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今年以來,不斷有傳言稱房產税試點城市範圍將擴大,而國務院在《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中,也提出要穩步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税改革試點。近日,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透露,今年年底將會對重慶、上海兩地的房產税試點情況進行總結,屆時會出台下一步擴大試點的方案。
9月12日,夏季達沃斯論壇期間,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一兩年內不可能實現房產税的真正推開,需要社會各方面經過十幾、二十年達成共識,房產税才能真正起作用。黃奇帆認為,隨着試點的不斷完善,房產税或以後的物業税很有可能會被國家立法,成為中國基本的税制。
黃奇帆稱,過去生產環節交易税多,但幾乎沒有資本税,即通常所説的直接税。當房產税這種直接税啓動後,資本税和生產環節税之間會逐漸平衡,國家有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淡入淡出,這個增加或那個減少,所以不要擔心額外徵税、多頭徵税,收了過頭税。
黃奇帆介紹,2011年重慶徵收1億元左右房產税,主要涉及的徵收對象佔重慶住房羣體的10%左右。“也就是對住別墅、高檔公寓的居民徵收房產税,增量、存量一起收。但是對佔比90%多、住普通商品房的老百姓不進行徵收。”
黃奇帆強調,房產税的效果不在於徵收了多少税金,而是遏制了投資和過分的炒作。黃奇帆介紹,重慶今年高檔別墅和公寓的消費量比往年明顯減少,但普通商品房今年1-8月的銷售量跟去年同期相比還略有增長,並沒有萎縮。
對於房產税制度如何完善,黃奇帆稱,需要國家結合試點的情況來確定。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一兩年內不可能實現房產税的真正推開
2011年1月28日,重慶、上海兩市首先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的改革試點。
重慶房產税徵收對象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無户籍、無企業、無工作者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徵税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徵税範圍。徵收的房產税將全部投入公租房建設。
《2011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沒有公佈去年重慶房產税收入。根據公報,去年重慶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488.25億元,主要收入來自增值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契税等主要税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