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應做好再次捨棄琉球的準備-陳鴻斌
日本政府與極右翼政客聯手上演的“購島”鬧劇,在華夏大地激起了強烈憤慨。其實,日本一些具有獨立思考精神的學者,對日本政府在這一問題上所持立場及其採取的措施也頗多非議,日本關西學院大學法學部教授豐下楢彥,近年來就接連對這一問題提出質疑。
釣魚島羣島包括釣魚島、南小島、北小島、赤尾嶼和黃尾嶼(後兩島日本分別稱為“久場島”和“大正島”)等島嶼,然而豐下教授從負責該海域的日本海上保安廳第11管區的“提供區域一覽表”中卻驚訝地發現:後兩個島均是以中文島名提供給美軍作為靶場的。這是中國從明朝就開始使用的島名,中國據此強調對這些島嶼的主權訴求,當然是言之成理的。而且雖然目前“在日本的管轄之下”,但倘若沒有美軍的許可,日本人是不可登島的。這居然還稱之為“日本固有的領土,”顯然是缺乏説服力的。實際上從1978年以來,美軍便沒有再使用過該靶場,儘管《日美地位協定》中規定美軍不再需要的設施和地區應返還日本,但日本政府卻迄今為止沒有向美方提出這一要求,據稱是“美方沒有這一意願”。
豐下教授還指出:日本口口聲聲説釣魚島是其“固有領土”,還稱這是“明明白白的歷史事實”。既然如此,作為日本唯一的盟國,連美國都對此“不持立場”,那這一説法還有什麼説服力呢?在佔領沖繩的27年中,美軍一直將兩個島嶼作為靶場使用,在沖繩歸還日本後,這兩個島嶼仍繼續在美軍的管理之下,但美國卻不願對這兩個島嶼的歸屬作任何表態。美國如此耍弄日本,日本卻只能逆來順受。石原慎太郎在4月前往美國之前,就拍胸脯説“要去鬧一點事。”那既然如此,為何不就這一問題向美國“鬧事”呢?
日本説釣魚島是其“固有領土”,豐下教授首先對其歷史作了確認。原先琉球王國一直是一個獨立國家,直到1879年日本才將其納入本國領土,改名為“沖繩”。但1880年明治政府卻在一項草簽的條約中,將沖繩本島以南的先島羣島(宮古島和八重山羣島)割讓給清政府。這麼一來,包括釣魚島在內的琉球羣島,是在甲午戰爭後的1895年才成為“日本領土”的。
豐下教授還披露了一段驚人的史實。1945年6月,即在日本戰敗前夕,為避免國土成為一片廢墟,昭和天皇在一次“御前會議”上修改了原先的“抵抗到底”的方針。為此他還派遣前首相近衞文麿作為特使,前往蘇聯與同盟國談判和平停戰。在近衞所持的“和平談判要點”中,關於日本做出讓步的“條件”,是這麼規定的:“就國土而言,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確保固有的本土(即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四島)。”為此還做出具體解釋:最大限度的讓步是捨棄沖繩、小笠原羣島和樺太羣島(即千島羣島)。從中可以清楚看出,連沖繩也算不上日本的“固有領土,”而是曾經準備捨棄的。
也就是説,從明治以來,日本官方對其國土分別使用兩個概念:“固有本土”和“固有領土”。後者在二戰後分別與鄰國發生了領土爭議,在這些爭議中,日本政府才稱之為“固有領土”的。而為了確保“固有本土”的安全,酌情可以犧牲“固有領土”。這是因為當時日軍為守衞沖繩島與美軍發生了慘烈的戰鬥,付出了極為巨大的代價。因此在1951年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中,沖繩被迫與日本本土分離,直到1972年才重新歸還。但在歸還40年後的今天,140多萬沖繩人民仍在過着忍氣吞聲的生活,因為那裏早已成為美軍在亞太地區最重要的基地。僅以嘉手納機場為例,美軍戰鬥機的起降架次每年都在5000次以上,由此產生的噪音、低空飛行和飛機失事,當地居民實在是苦不堪言,怨聲載道。如今美軍為了自己的戰略需要,又在那裏部署了“魚鷹”運輸機,儘管這種機型的安全性能堪憂,但日本政府卻只能照單全收。雖然日本是一個經濟大國,但至少衝繩實際上就是美國的“殖民地”。在豐下教授看來,既然可以為荒無人煙的釣魚島與中國爭得不可開交,何以對沖繩人民的切身利益長年來遭受嚴重侵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不為此向美國嗆聲呢?
石原慎太郎在美國的演講場所,是傳統基金會,這是美國最反華的一個機構。石原的演講是從日本可以開展“模擬核開發,”將來可以研發出不攜帶核彈頭的攻擊型導彈對中國進行“精確打擊,”在演講結束前和盤托出了其“購島方案。”他就是蓄意在釣魚島問題上挑起事端,準備一旦出現糾紛就派上自衞隊,這樣就可以迫使美軍介入,挾洋人自重向中國施壓。
日本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另一個説辭就是:“日中兩國之間不存在領土爭議”。在豐下教授看來,這一説法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連美國對這一問題都“不持立場”,正是因為這一問題存有爭議。所以在豐下教授看來,如果今後日本政府仍打算繼續採用“固有領土”的表述,那就應該先去努力説服美國。連美國尚且無法説服,那日本就應該承認爭議的存在,然後再準備與中國大陸和台灣進行談判。
為了着手與中國的軍事鬥爭,前年日本政府通過的“新防衞大綱”,提出了一個“動態防衞力量”的概念,這是基於以往的“靜態防衞力量”不能適應新形勢,為了有效提高日本防衞的威懾能力。在豐下教授看來,既然要具備“動態威懾能力”,就必須具有相應的“打擊能力”或曰“進攻能力”,這就從根本上背離了日本“專守防衞”的基本國策。另外,從上世紀60年代以來日本始終遵循的另一項基本國策“武器出口三原則”,如今也被視為“事實上的禁止武器出口政策”,而被要求予以撤銷。如此相繼鬆綁之後,日本還能稱為“和平國家”嗎?
與此同時,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高原明生也對日本政府的“國有化”措施不以為然,因為國際法並不認可只有國有化才能加強“實際控制”。因此最好的辦法還是“擱置爭議”,最理想的是就此形成一個“一二(2012年)共識”。
注:作者陳鴻斌為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信息所所長,長期從事日本政治和外交等領域的研究,曾在日本亞洲經濟研究所和慶應大學擔任訪問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