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地高考或有鬆動
昨天(22日),上海市政府法制辦發佈消息,從即日起到12月2日,上海就《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顯示,上海擬對居住證進行“積分制”管理,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其子女按照規定可在上海蔘加中考、高考。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A證。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等指標組成,各指標項目中根據不同情況劃分具體評分標準。目前尚未公佈。
《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還規定,積分未達規定分值的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C證,其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按照現行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只有一名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的優秀畢業生才有可能在他的本科階段就能夠達到71分的標準分,可見這條辦法對一名要落户上海的本科生是不可能的。

各省市異地高考政策
京津粵政策遮遮掩掩
21日,北京教育考試院發佈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通知,異地高考政策未在通知中涉及。15日,北京市教委曾表示,北京異地高考方案原則上將於今年年底前出台。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廣東異地高考的具體方案正在制定過程中,暫時不方便透露內容;天津也提出,凡在津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並依法納税、上繳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且隨遷子女在津就學達一定年限,可在天津異地參加升學考試,具體方案在年底前出台。
山東、福建開全國先河
今年2月29日,山東開全國之先河,率先突破高考户籍限制,允許外地考生在山東參加高考。按照山東省規劃,異地高考在2014年起正式執行。
9月6日教育部舉行的座談會上傳出消息,教育部正在與包括福建在內的相關省市研究落實“異地高考”的具體方案和舉措,並對學生准入條件提出三點意見,包括家長工作穩定有住房有保險,學生在遷入所在地就讀,城市發展需要這個行業等等。福建方面也明確將在2014年實施異地高考政策。
皖鄂贛推出政策留生源
安徽省屬於人口輸出大省,一旦全國放開異地高考的户籍限制,安徽省可能變成生源輸出大省,外省不會有大批學生湧入安徽。“如果從總體來看,可能政策放開後,安徽學生出去的比進來的還要多,這樣其實是緩解了安徽的高招壓力。”合肥市考試院負責人陸昌雲説。
同樣,湖北也是人口輸出大省,將受異地高考政策影響較小。湖北省相關部門已對隨遷子女的分佈情況、受教育情況、家庭居住情況以及父母從業、納税、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進行全面調研,摸清底數,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資源承載能力,特別是教育資源承載能力,因地制宜,有條件地接納隨遷子女在鄂參加升學考試。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沈華錦處長透露,江西異地高考方案將按要求於12月底前出台,但何時實施尚無法預測。值得注意的是,江西雖然還沒有出台具體的報考政策,但是卻率先明確了錄取辦法。異地高考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異地高考、就地錄取”,一種是“異地借考,折算分數回鄉錄取”。江西省已基本確定實行“異地高考、就地錄取”的方式,即外省隨遷子女在江西省參加高考後直接參加江西省高招錄取。\
(綜合《新京報》、《京華時報》、東方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