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風聲鶴唳 官方回應網友自檢報告
財經網10日電 針對網友水晶皇在香港北角茅台酒專賣店購買53°飛天茅台酒檢測塑化劑超標,茅台質量部門對新浪財經回應,公司產品符合國家要求,對網友公佈的檢測報告存疑。
今天上交所公告茅台因為重大事項未公佈,停牌一日。
六大疑點
網友“水晶皇”今日在博客上指出,12月7日收到香港化驗所的初步報告。在其送檢的茅台酒裏,檢驗出含有以下的塑化劑:DEHP-bis(2-ethylhexyl) phthalate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水晶皇”博客附圖顯示,送檢茅台的DEHP殘留量為3.3mg/L,而國家標準為1.5mg/KG。(基本53度白酒密度約為0.92kg/L,殘留量為3.3/0.92=3.6mg/KG)
針對此結果,茅台質量部門相關人士對新浪財經回應,根據茅台上週五發布的公告,自查及與權威機構比對結果,公司出廠產品塑化劑指標均符合國家部門限量要求。白酒塑化劑事件後,貴州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已經抽檢茅台產品,對網友公佈的檢測報告有六點存疑,將進一步核實。

網友“水晶皇”公佈的檢測報告
1、其檢測方法使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1911-2008,檢測了包括DINP、DIDP等6種塑化劑的含量。但實際上,GB/T 21911-2008《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檢測的是16種塑化劑含量,並未包含檢測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和DID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的內容,檢測方法和檢測項目存在偏差;同時,圖片中顯示DEHP檢出含量為3.3mg/L,根據GB/T 21911中對鄰苯二甲酸酯化合物的含量計算説明,計算結果應保留三位有效數字,該報告結果僅有兩位有效數字,與標準方法的要求不符,作為得到中國認可的化驗報告,應不會出現上述的情況。
2、該博文提到“於2012年12月7日,我收到化驗所的初步報告(電子郵件的PDF版本)”,可在第三張圖片中,看到多處顯示有回車的標識符,PDF版本的檢測報告是不可能顯示回車標識符的,僅有在WORD軟件中才會顯示,那麼就有兩種可能性,一是該PDF版本的文字或圖片曾複製到WORD軟件中進行編輯,二是該報告是直接由WORD軟件編輯的。該博主在WORD中編輯該報告的原因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網上發的這份報告曾在WORD軟件中編輯過。
3、根據圖片的拍攝日期,第三張圖片是在2012年12月9日0:11分拍攝,而第一、二、四張圖片是在2012年12月9日18:00後才拍攝的,説明其報告在WORD軟件中編輯在先,打印後並拍攝下來在後。
4、報告中顯示了水印DRAFT,説明該版本還是初稿,並非最終結果。(香港檢測報告是否會出初稿,不確定)
5、報告中貴州茅台酒的“州”字,拼寫成“洲”,產品説明與實際產品不符。
6、報告中並未顯示所檢測茅台酒的生產日期及批號,僅從照片上無法肯定該報告所指的貴洲茅台酒是博文之前提到的2012-05-11生產的200ml貴州茅台酒。
兩份報告結論正相反
無獨有偶,股城網CEO、戴歐妮鑽石執行總裁楊雲12月7日晚發佈加V微博,稱其幾天前委託朋友在香港買了兩瓶茅台送往STC(標檢集團,是香港首間獨立非牟利的測試、檢驗及認證機構),剛拿到送檢結果,報告顯示並未檢測到塑化劑成分,並表示茅台終於“可以放心喝了。”

楊雲也不甘寂寞,把茅台拿去送檢
茅台董事長:“塑化劑”是陰謀 不送檢
貴州茅台12月6日晚間發佈公告稱,鑑於消費者、投資者等社會各屆對公司的關心和對“塑化劑”事件的關注,公司特就相關問題説明如下:
公司生產過程中不添加任何外加物質。公司對原輔料、與酒接觸器具、在製品和產品實行全過程監控,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預警、研發和監控體系,公司所有原輔材料、與酒接觸器具和產品均符合國家標準。
2011年台灣“塑化劑”事件發生後,公司將塑化劑指標納入了質量監控體系並嚴格監控。根據公司自查及與權威檢測機構比對結果,公司出廠產品塑化劑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監管部門限量要求。
今後,本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加大科技投入、增強對外合作、推進技術創新,更加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監控能力和水平。貴州茅台董事長袁仁國也表示,茅台的產品完全符合相關標準,塑化劑導致的白酒類股價大跌很可能是個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