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2億國有煤礦 曾以37.5萬賤賣
近日,一篇題為《價值2億餘元的國有煤礦賣了37.5萬元》的帖子在網絡風傳。該帖稱,山西省忻州市保德縣南河溝鄉扒樓溝村價值2億元人民幣的國有煤礦(下簡稱晉保煤礦),在2007年被保德縣經貿局(後改名經信局)以37.5萬元的蘿蔔價“賤賣”給了領導的親戚,兩年後這位親戚又以2.6億元的價格轉手。
消息一經披露,立刻引來公眾的強烈質疑:國有資產被賤賣是否存在官商勾結或官親勾結的背景?這樣一個賤賣2億國有資產的“大案”,何以經得住5年時間的“歷史考驗”?
忻州市政府在10月份表示,在整合市紀委派駐保德督導組和縣委、縣政府調查組力量的基礎上,成立了聯合調查組,開始調查,調查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佈。
但幾個月時間過去了,是否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其間有怎樣的官商勾結內幕?尚沒有準確消息。

煤礦礦工
“賤賣”調查
據相關資料顯示,2002年2月20日,保德縣煤炭工業管理局決定正式設立全民所有制“保德縣扒樓溝煤礦”,由保德縣經濟委員會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實物出資208萬元,張明孩任礦長,產能3萬噸每年。
2007年11月8日,扒樓溝村發生了一件大事——扒樓溝煤礦,這個供給着諸多村民的國有煤礦,搖身一變,成為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

晉保煤業大樓設計圖
2007年10月15日,保德縣經貿局委託忻州宇升拍賣有限公司以底價37.3萬元拍賣扒樓溝煤礦,得出這一數字的是山西天華財務諮詢評估有限公司的一份評估報告。該報告稱,扒樓溝煤礦總資產3563.42萬元,負債總計3526.12萬元,淨資產37.3萬元。
2007年11月8日,蘭金明、徐建軍、張懷寶以37.5萬元競得該煤礦。
成交前6天,2007年11月2日,經山西省工商局批准,保德縣扒樓溝煤礦變更名稱為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
成交前13天,2007年10月25日,保德縣國土資源局向山西省工商局出具的《佔用土地的證明》中,已稱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原保德縣扒樓溝煤礦)。
成交前24天,2007年10月15日,保德縣扒樓溝煤礦向山西省工商局提出改制申請,變更名稱為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為1156萬元,變更股東為張懷寶、徐建軍、蘭金明,張懷寶任執行董事。
拍賣成交當日,2007年11月8日,保德縣經貿局與張懷寶等三人簽訂了淨資產轉讓協議。
同日,保德縣經貿局發出了《關於保德縣扒樓溝煤礦明晰資產的決定》,將該礦資產明確為個人財產。
同日,保德縣經貿局批准扒樓溝煤礦改制,變更為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
同日,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召開第一次股東會議。
讓人生疑的不是保德縣政府機關辦事效率之高,而是在拍賣成交之前,甚至在委託拍賣之前,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就成立了,而且做了很多企業改制的工作,並且連註冊資本和股東名稱都已經在工商管理部門完成了變更。
這就意味着,競買者張懷寶等人早就知道其一定會競買成功,而且連成交價都已提前知曉。
蹊蹺的“紅頂化”
事實上,在2007年那場“賤賣”之後,有關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的戲,不僅沒有結束,甚至一曲接一曲,越唱越精彩。
2009年2月24日,徐建軍、蘭金明分別轉讓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的股份給李愛軍、江碩夫,由江碩夫擔任總經理,張懷寶任執行董事。
2009年7月23日,經山西省工商局核准,山西晉保煤業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山西忻州神達晉保煤業有限公司”。同年8月31日,山西省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批准山西忻州神達晉保煤業有限公司進行兼併重組整改,將該礦區面積由原來的3.529平方公里擴大到10.0724平方公里,該區域包括了與原扒樓溝煤礦毗鄰的桑塔則礦的開採區。
通過此次整改,山西晉保煤業從原來的一個接近枯竭的貧礦,眨眼又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富礦。
據當地煤礦老闆透露,在當時山西全省煤炭企業兼併重組改制“國進民退”的大氣候下,一個民營煤炭企業能夠得到如此優厚的“待遇”,實屬“罕見”。
2010年7月24日,張懷寶、江碩夫將其在煤礦的股份分別轉讓給山西忻州神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山西晉龍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李愛軍個人。
然而,相關材料顯示,山西忻州神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並未在股權轉讓協議上蓋章,也無人簽字。469萬的股價到底是何人付款,不得而知。而此時,距離晉保煤業變更名稱為神達晉保已經有一年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從2007年,負責將扒樓溝煤礦“賤賣”給張懷寶等人時任保德縣煤監局局長的李新生,此時已調任忻州市煤管局的副局長,而神達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是忻州煤管局下屬的國有企業。
山西晉保煤業更名為山西忻州神達晉保煤業有限公司之後,又從一個私企戴上了國有的“紅頂”,此間有何關聯,不能不讓人深思。
2011年8月10日,山西晉龍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及李愛軍又將其在山西忻州神達晉保煤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給華能貴誠信託有限公司,換取借款共計人民幣7億元,用途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