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雪萍:聆聽那些沒有槍的美國人
美國康涅狄克洲Newtown 校園的惡性槍擊後,一位美國朋友告訴我,她做老師的女兒儘管不在那所學校教書,但就住在離學校不遠的地方,還認識幾位受害孩子的家人。朋友説,儘管常聞惡性槍殺事件,但這次離家門最近,離自己家人最近,更感不可思議。因為受害者大都為不到十歲的孩子,朋友又説似乎感覺到了不同往常的控槍呼聲。
朋友對是否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持懷疑態度。不是因為她支持槍文化,恰恰相反,她對持槍文化背後的政治勢力有清楚的認識,深知要改變的困難。朋友這樣的反應是我認識的美國朋友中最為典型:不可思議,但又無可奈何。
如今在美國,就像狗咬人不是新聞一樣,很多平常人衝突之間造成的個別槍只傷亡事件,每天發生,甚至每年因為槍支走火的案例也不在少數,但早已不是新聞。人們只能從統計數字裏瞭解每年在美國國內因槍械至死亡的人數(還不包括因此受傷的人)。有意思的是,最近在不同人那裏得到是不同的死亡數字,有一年三萬的(網絡上的批評者),兩萬的(一位在中央電視台英語“Dialogue”訪談節目上接受訪問的一位來自美國的評論員),和一萬的(奧巴馬就Newtown校園槍擊案的講話)。儘管不知哪個數字最準確,但即使是一萬也是驚人的。
多年來,每每成為重大新聞的大多是惡性的校園槍殺案。但是,當這類首次發生時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事件一次又一次的發生,即使仍有人咬狗那樣的新聞效益,次數多了,雖仍是新聞,卻難有超越“新聞價值”的重大意義。而且,社會本身的某種麻木感和無奈感也隨之產生,因為至少到目前為止,這類新聞及其引發的社會反應,並沒有帶來根本變化的“效應”。確實,人們熟悉了的循環恰恰是,此類新聞會立即引發控槍的呼籲,但無論控槍派如何呼籲,政客們如何作秀,不久一切都會一如既往,直到下一個惡性事件的發生,開始下一輪的循環。
聽説,國內有人把美國槍支文化解釋為美國人有對抗政府的自由,而這個自由來源於美國憲法的第二修正案。確實,中央電視台和上海電視台的播音員,順口説出的就是,美國憲法給予個人擁有槍支的自由。而事實上,多年來,在美國法學界裏對如何理解憲法關於持槍的意思,一直存有爭議。有興趣者可對此多加了解。
在美國,我身邊的絕大多數人並不擁有槍支,並對槍支文化的惡性發展持批評態度。這當然跟自己交往的人羣類型有關,其中絕大多數的政治傾向屬於民主黨,不少屬於民主黨內的左翼,主要是學者和學歷較高的人。大多數學者看待美國國內的問題比較有歷史和政治眼光。他們懂得槍支文化背後各類軍火生產的利益集團與政治集團之間的關係;懂得“不是槍殺人,而是人殺人”口號似是而非的荒謬性;明白所謂“個人持槍為了反抗政府”這類宣傳背後的極端個人主義理念,是“libertarianism”(極端自由主義)而不是 “liberalism”(自由主義);並且清楚,多年來的槍擊案(擦槍走火的誤傷不算在內),顯現出的主要是個人對其他個人或者對社會的報復,是社會矛盾的一種症候,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反抗政府。這些批評者中的一小部分,更是明白,在各種政治利益集團的掌控下,主流媒體會繼續把惡性事件解釋為個人行為的問題,社會矛盾的本質亦將被繼續掩蓋。
有意思的當然是,認識到這些問題的“文化精英”們,在當下美國社會里,他們的話語權究竟有多大。與此同時,與槍支文化共存的槍殺暴力,伴隨着批評者和利益集團之間不平衡的話語權和政治博弈,繼續一次又一次地發生着。在這樣的現實面前,人們更多感覺到的往往是一種無力感。就像我開頭提到的那位朋友所感覺的那樣:問題到了如此瘋狂和不可思議的地步,“明白人”卻對這一現實的改變不報太大的希望,因為似乎看不到希望,所以不敢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