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今日再開戰 索賠創天價
廣東省首例反壟斷糾紛案今日開庭 1.5億元PK1.25億元 雙方互掐
3Q大戰今日再燃!騰訊和360均向對方提出天價索賠要求,360的1.5億元和騰訊的1.25億元相互索賠,也成為中國互聯網歷史上涉及金額最大的兩家公司之間的訴訟案件,一審將在今日進行。
記者昨日採訪了當事雙方,圍繞着騰訊“二選一”是不是限制交易行為、騰訊有沒有無正當理由搭售行為等爭議焦點,雙方分歧仍相當大。
今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對原告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進行一審。
騰訊首回合交鋒獲勝
兩家公司在法庭上的較量一直沒有停止,去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360關於騰訊QQ產品的相關言論構成不正當競爭,必須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第一場官司以騰訊勝利告終。
雙方官司進一步升級,4月13日,奇虎360公司宣佈,針對騰訊公司在3Q大戰期間濫用其即時通訊工具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户卸載已安裝的360軟件,已向廣東省高院提起反壟斷訴訟,並索賠達1.5億多元人民幣。同時,騰訊也在廣東省高院起訴360,理由是“360扣扣保鏢”軟件破壞了騰訊QQ產品和服務的完整性、安全性,減少了騰訊的增值業務交易機會和廣告收入,但奇虎360方面認為公司總部不在廣東,並提出管轄權異議。
從涉案金額看,騰訊和360均向對方提出天價索賠要求。360的1.5億元和騰訊的1.25億元相互索賠,也成為中國互聯網歷史上涉及金額最大的兩家公司之間的訴訟案件。
雙方均請重量級專家
該案件也將成為3Q大戰之後,首次對該事件的法律審判,也是廣東省首例反壟斷糾紛案,對整個業界來説,其示範意義非常,對國內互聯網行業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領域的推進也極具法律借鑑價值。
由於360訴騰訊案的結果可能會關係到兩家公司的前景以及對業界產生重大影響,雙方為勝訴都邀請了重量級人物到庭,並得到了廣東高院的許可。
360邀請的英國學者大衞·斯塔利布拉斯,曾擔任英國倫敦公平貿易局局長,是歐洲最大的獨立提供競爭法調查經濟意見的機構RBB的顧問;而騰訊方面邀請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對中國互聯網行業和相關法規非常熟知。
庭審看點
360訴求
要求判令騰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停止實施QQ軟件用户不得與原告交易並捆綁搭售安全產品等行為。
要求騰訊公開道歉,並賠償其經濟損失1.5億元。
騰訊訴求
不僅要求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更要求360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
就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業界人士分析説,從法律上來講,分析判斷的邏輯有三個環節:界定相關市場;認定騰訊構成市場支配地位,認定騰訊的“二選一”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看點1
騰訊“二選一”是不是限制交易行為?
360公司
騰訊公司在3Q大戰期間濫用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户卸載已安裝的360軟件,而《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明確禁止限制交易,同時該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明確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經營者進行搭售。騰訊“二選一”是限制交易行為和嚴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騰訊
被告實施的“不兼容”行為不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無正當理由限定交易行為。第一,《反壟斷法》第十七條所禁止的無正當理由限定交易行為,以行為人佔有市場支配地位為基礎條件。但無法證明和認定被告的市場支配地位。
第二,被告的相關行為具有明顯的合理性。首先,QQ軟件對360產品採取不兼容措施是由於原告正在實施的軟件侵權行為所導致的,原告利用自身軟件產品破壞和篡改QQ軟件功能並惡意詆譭QQ,被告通過採取不兼容技術措施來阻止和排除原告產品對自身產品的破壞,是一種正當的自力救濟行為。
據原告2010年11月13日對外發布其委託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鑑定的報告,寫明“扣扣保鏢”具備至少四大功能:屏蔽QQ加載功能;攔截QQ升級功能;替換騰訊瀏覽器為360瀏覽器;備份QQ。其次,被告在原告召回侵權產品後立即恢復了對原告產品的兼容。
看點2
騰訊有沒有無正當理由搭售行為?
360公司
360公司:騰訊行為導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户流失,360公司提出索賠1.5億元的金額。同時,360公司認為騰訊公司大量模仿互聯網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再通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搭售行為,對整個行業形成了巨大的傷害。
騰訊
被告不存在《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禁止的無正當理由搭售行為。首先,被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其次,被告為用户提供了QQ軟件管理的卸載功能, 這説明被告向用户提供QQ軟件服務不是以用户必須使用QQ軟件管理為先決條件的。另外,QQ軟件管理與QQ醫生升級為QQ電腦管家的行為也不構成搭售。被告作為軟件服務商對用户電腦中已安裝的軟件進行功能升級,符合行業慣例,被告的產品升級公告及必須經過用户選擇才可升級的行為,説明被告給予了用户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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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戰經歷
2010年9月27日,奇虎360發佈“隱私保護器”,用於檢測QQ軟件是否侵犯用户隱私。
2010年10月,騰訊在北京起訴奇虎360不正當競爭。
2011年9月底,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奇虎360相關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須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並賠償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
2012年4月13日,奇虎360公司宣佈,針對騰訊公司在3Q大戰期間濫用其即時通訊工具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用户卸載已安裝的360軟件,已向廣東省高院提起反壟斷訴訟,並索賠達1.5億多元人民幣。
同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騰訊公司起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的案件。騰訊公司宣佈,騰訊不僅要求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更要求360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
2012年4月18日上午,廣東高院將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