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經理百萬年薪仍覺“性價比低”
不能炒股、電話被錄音、時常失眠…… 人才流失倒逼制度改革 新基金法或放開基金從業人員炒股限制
在職基金經理平均從業年限僅兩年半,本報該篇報道引起各界廣泛關注。一方面,廣大基民憂心,以自己的血汗錢為年輕的基金經理交學費;另一方面,基金行業人士倍感無奈,這些基金經理在積累經驗、翅膀長硬後,卻想要擺脱業績、監管等壓力,奔私募賺大錢去,成為服務富人的專業理財師。
公募十三年,無奈淪為“黃埔軍校”,對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來説,或是一大貢獻,但自身人才的“貧血症”卻嚴重損害了基民的利益,基金業亟待制度突圍走出“制度束縛”和“人才流失”的“瓶頸”困局。
“投資就像開汽車,現在這麼多基金經理都是‘駕齡’不長的新司機,基金的業績能否充分保障啊?”投資者胡先生對公募基金面對的“菜鳥化”困局表示憂心。
排名後十者
平均從業1.87年
事實證明,胡先生並非杞人憂天。近一年來,業績落後的基金“掌舵者”的平均從業年限明顯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在職的727名基金經理中,平均從業年限為2.46年。而據本報記者統計,在近一年排名主動型偏股基金後十名的基金中,任職的基金經理平均從業年限為1.87年(包括單一基金中的兩位基金經理)。另一方面,在主動型偏股基金前十名的基金中,基金經理的平均從業年限為3.01年,是排名後十名基金經理的1.6倍。(見表)國泰君安基金分析師吳天宇指出,“如果任職期間較長,基金業績的穩定性可能會更集中一些。”
從業硬約束
無處不在
小林就職於基金公司已多年,每季度末,都要向公司監察稽核部報備三張表格:《公司員工及直系親屬上市公司股票、權證投資情況申報表》、《公司員工開放式基金投資情況申報表》、《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股權投資情況申報表》。
根據目前的法規,基金公司從業人員不允許買賣股票、直系親屬買賣股票必須向基金公司相關部門報備。小林表示,很多人去基金公司工作的一個很大原因是懷着對投資的興趣,但是在基金公司工作,連“炒股”這個投資渠道都沒了,着實是個遺憾。
基金經理“百萬年薪”光環纏身,但職業生涯中面對的此類條條框框讓他們對這一職業的評價是——性價比太低。
除上述硬限制,從業軟限制更是無處不在。“電話被錄音,MSN被監控,來訪被監視,一有謠言便面臨巨大壓力。”一股票基金經理稱。
同樣,無形的壓力也來自於廣大投資者。“我每天一大早就醒來,時常還失眠,想得最多的就是業績。”北京一位基金經理稱,業績排名已經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制度反思
反思一:
激勵與長期業績不掛鈎
“沒有梧桐樹,引不來金鳳凰。”一位基金公司總經理指出,這個行業缺少梧桐樹。而所謂的梧桐樹,就是好的制度與機制。成批老基金經理離職,“新手”被迫“登台”,基金業不得不開始反思制度上存在的根本性問題。
“現在發現,私募基金慢慢做成10億、20億、50億的時候,不僅僅是一個賺錢的事情,而且可以成為自己的事業。公募基金目前的制度設計確實很難跟他説,‘這是你一輩子的事業’。”已離開公募行業的原博時基金總裁肖風曾坦言。
銀華基金總經理王立新認為,健全行業人才激勵機制工作十分迫切。
王立新指出,國際上領先的資產管理公司提供給員工的激勵通常是短期與長期相結合的,激勵手段豐富且操作十分市場化,此外還會提供較為完善的養老計劃等福利作為長期保障。
相比之下,國內基金公司往往只提供年終獎金,激勵工具單一,缺乏靈活性和與長期業績的關聯。這樣的激勵機制會導致公司及員工更多關注短期的業績表現。
反思二:
過度管制≠合理監管
不少基金人士坦言,過度的管制是導致基金業人才流失的另一原因。
為嚴防“老鼠倉”等問題,基金從業人員被禁止“炒股”、全體親屬“炒股”被監管,對於類似規定,基金業人士普遍牴觸較大。“在其他國家,基金管理人員都是可以持有股票的,只需要詳細披露就可以了。”有私募人士指出。
而單從投資的角度看,公募基金投資範圍狹窄,也促使公募基金核心人士紛紛出走尋求更大的平台。原公募明星基金經理鄒唯表示,平台、機制和未來發展方向是其離開公募基金的原因。
華夏基金總經理範勇宏指出,公募基金各項監管標準較高,包括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嚴格的契約管理、組合投資、投資人員的行為規範等等。而其他理財產品的投資則不受這些限制。
制度反思
趨勢一
員工持股或放開
針對基金業的制度改革,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要完善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長期激勵約束機制,研究制定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員工持股計劃。
近日有消息稱,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表示,5%以下的基金業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可能會放開。據稱,如果股權激勵比例在5%以下,只要基金公司的股東同意就行,證監會將不會有什麼特別的門檻和限制。
對於基金經理的激勵制度而言,有基金公司投資總監認為,應該和業績掛鈎。
趨勢二
炒股限制或放開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指出,證監會會繼續放松管制,加強監管。
原《基金法》起草工作組組長王連洲透露,新的《基金法》中,基金的投資範圍和品種的限制都將放鬆,允許基金業以適當的方式投資房地產、黃金、白銀等其它商品。
而新《基金法》或將取消了基金從業者不能投資股票的限制。根據新基金法修訂草案的規定,基金從業人員和其配偶等可買賣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但應當建立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
他山之石
分紅包含
股權激勵
海外基金經理的薪酬結構有基本工資加年底分紅構成,部分公司分紅裏包含股權激勵機制。以富蘭克林·坦伯頓基金公司為例,該公司年終獎分為三種形式發放:50%~60%的現金,17.5%~25%的該公司的限制性股票,以及17.5%~25%的基金份額。除上述年度分紅激勵外,公司還為基金經理提供了額外的長期獎勵:即母公司富蘭克林資源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和基金份額。
此外,據好買基金總經理楊文斌介紹,國外的基金行業採取的是申報制和備案制,法律上允許從業人員投資股票,各個公司再製訂不同的管理規定,較為寬鬆的公司對員工的投資行為進行備案,或者提出諸如“持股時間需超過半年”等細則要求,也有一些較為嚴格的公司不允許員工買賣股票。(文/表 記者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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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私募冠軍
兩隻產品被迫清倉
本報訊(記者吳倩)和2008年金中和投資的曾軍、2009年新價值的羅偉廣一樣,2010年的私募冠軍常士杉還是未能打破私募投資的冠軍魔咒。
有消息稱,常士杉管理的世通8期與世通9期兩隻產品,由於跌破清倉線而被信託方單方面清倉。
近期,中信信託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臨時信息披露報告顯示,中信信託·世通8期在2012年3月30日估值結果為每份60.15元,中信信託·世通9期的估值結果為60.74元。
報告稱,上述兩隻產品“已經觸發本計劃的特別交易權,作為受託人,依據信託合同約定對計劃持有的全部股票等有價證券執行清倉(賣出或贖回),該清倉操作不可逆,在所持全部證券賣出或贖回前,不可停止。”
據接近世通公司的知情人士透露,在被迫清倉後,常士杉表示,清倉不等於清盤,他正在努力爭取,補上資金或者降低清盤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