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總局:勞務報酬個税税負存在偏重問題
新華網北京4月25日電(記者何雨欣、侯雪靜)記者25日從國家税務總局獲悉,上月底,國家税務總局局長肖捷等在中國政府網開展了以“税收·發展·民生”為主題的在線訪談活動,但因時間關係沒來得及回答一些網友所提出個人所得税等問題,税務總局近日在網站上予以了回覆。
饅頭税、月餅税等有認識上的偏差 也有故意炒作因素
過去的一年的時間裏,媒體上不斷出現税收新名詞,“利息税、饅頭税、月餅税、加名税、加班税”等等,對於這些税法上沒有的名詞該怎麼看?
税務總局介紹,這些不同名目的税收名詞,細分一下,涉及到個税、增值税、契税或者一些與税收無關的概念。上述現象有的屬於社會、媒體對税收認識上的偏差,有的屬於故意炒作。
税務總局還介紹,按照“十二五”規劃,個税改革目標是改變現有分類分項徵税辦法,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税制模式。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税制模式需要相應的徵管環境和税收徵管手段做支持,例如,建立納税人單一賬户制度,所有的收支項目均通過該賬户,嚴格控制現金交易,建立較為完備的社會徵信體系,個人納税情況與其貸款、就業、求學、經商、領取養老金等直接關聯,税收信息化建設較為發達,全社會納税意識和協税護税積極性較高,税收違法成本較高等。
“目前,我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税制模式的條件還不完全具備。下一步,税務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確定的個税改革的方向和目標積極推進,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税制模式創造條件。”税務總局指出。
工資、薪金費用減除標準尚無法解決家庭支出差異
在一些國家,有許多針對居民個人的税收優惠,比如供養長輩、太太全職在家都會有一定的税收減免,那麼,我國的税收政策為什麼不能有這樣的設計,是否有朝此方向推進的打算?
税務總局介紹,目前我國個税實行的是分類分項徵税辦法,這種模式沒有直接設計教育、贍養老人、扶養子女等專項扣除。但在實際上,我國現行個税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對上述因素是有相應考慮的。
税務總局介紹,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減除標準的確定是以社會平均消費支出為依據,包括了家庭生活支出、教育、醫療、贍養老人、扶養子女等項目的平均數額。
“當然,這個平均數額無法解決具體家庭支出的差異性問題。今後我國個税制度改革的目標就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税制模式。”税務總局表示。
勞務報酬的個税税負存在偏重問題
去年,我國修訂了個税法,但對來源於勞務報酬個税的費用扣除標準,仍保持在十幾年前的800元,税率高達20%,月收入2100元就被徵收100多元的個税,這一標準是否應該調整?
税務總局表示,去年修訂個税法,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費用扣除標準,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方式沒有同步調整。主要基於以下情況:
——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具有不平衡性、流動性、隱蔽性、臨時性,税收監管難度大;
——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對很多人而言是“第二職業”,其扣除是一種“成本扣除”,與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生計費用扣除”是不同的;
——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采用不同的計税辦法,兩者不具有可比性。個税法修訂後,對於沒有工資收入,只有一處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且收入較低的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税負偏重的問題。
“我們已經關注到該問題,但個税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其法律級次較高,只能通過下一步修訂個税法予以解決。”税務總局表示。
税法範圍外的各類獎金均應繳納個税
有網友提出,相關資料顯示,全國多數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個税獎勵或獎金免徵個税情況,作為税務主管部門,怎麼看待這種現象?
税務總局表示,根據我國個税法,“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衞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納個税。
“按照這一規定,只有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獎金,才能免徵個税:一是必須是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獎金;二是免税獎金的範圍必須在‘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衞生、體育、環境保護等’之內。除此之外的各類獎金,均應依法繳納個税。”税務總局表示。
對於外籍人員的個税問題,税務總局表示,根據現行規定,來華工作的外籍人員不論是否來華達到183天,其取得實報實銷或者非現金形式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洗衣費免徵個税;外籍人員取得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補貼免徵個税,其餘應按有關規定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