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農藥殘留標準是歐盟30倍 農業部稱安全
中廣網北京4月2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這段時間,一則“全球最大的茶葉品牌——‘立頓’牌袋裝茶葉含有多種農藥殘留”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
這家叫做綠色和平組織的機構調查顯示:“立頓”的綠茶、茉莉花茶和鐵觀音袋泡茶,都含有被國家禁止在茶葉上使用的高毒農藥——滅多威。報告特別提到,中國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竟然比歐洲寬鬆30倍之多。今天、國家相關部門對於這一問題做出回應。
回應爭議一: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中外有別,中國標準過於寬鬆。
在這家非政府組織的報告中提到,我國政府頒佈的標準中規定:滅多威最大農藥殘留限量是3mg/kg,而歐盟最大殘留限量規定僅為0.1mg/kg。針對中外標準的巨大差別,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董洪巖處長表示,國際食品法典還沒有制定茶葉中滅多威的殘留限量,我國3mg/kg的標準是安全的。
董洪巖:衞生部、農業部 2011年發佈滅多威殘留限量是3mg/kg,其中一個考慮是,我國是茶葉主要生產國和出口貿易國,是經過嚴格評估的,能達到3mg/kg的要求,完全能保障茶葉消費安全。
與此同時,歐盟0.1mg/kg的低標準,有他自身特殊考慮。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簡秋研究員指出,歐盟不是茶葉生產國,每年從中國、斯里蘭卡等國家進口大量茶葉,對於高毒農藥滅多威執行如此嚴苛的標準,是從貿易保護的角度出發。
簡秋:歐盟制定的這項標準,在不需要的時候可以不用,但是一旦和中國在貿易上有了糾紛,那麼需要用的時候,就可以把這個限量標準拿出來,給你中國作為談判的砝碼來使用。他的這個0.1,和我們的3是沒有可比性的。
簡秋進一步指出,歐盟有關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多達十幾萬項,0.1mg/kg的滅多威上限標準,也並非必檢項目。換句話説,如此低的標準,只是歐盟貿易談判的籌碼。
簡秋:歐盟現在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有14萬項之多,他不是説每一個農產品出口到歐盟的時候,都要對應的對每一項農藥殘留進行檢測,這個檢測是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都不能承擔這種管理成本,是承擔不起的。
各國氣候不同,環境不同,飲食習慣不同,農藥殘留限量應該有所區別。簡秋説,即使是同樣的農藥在同一個作物上的殘餘限量,也應該不同。
簡秋:農藥在一個國家使用的劑量,是根據當地氣候、病蟲害發生的規律,以及種植的農產品結構是有關係的。第二,每個國家的膳食結構是不一致的,歐洲人在土豆、西紅柿、洋葱的攝入量,比亞洲人多很多。因為這兩個數據上的差距,最後導致各個國家同樣的農藥,在同一個作物上,最後制定出來的殘餘限量是有差異的。
回應爭議二:為何部分農藥禁止使用,還要制定殘留限量標準。
去年,中國相關部門發佈公告:硫丹、滅多威等農藥不得繼續在茶樹上使用,而在另外的一份規定中提到,茶葉中硫丹的限量標準是每千克20毫克,滅多威的上限標準是每千克3毫克。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董洪巖處長解釋説,考慮到我國農業生產實際,很多因為氣流等因素造成漂移,也會導致茶葉中存在一定殘留的可能,因此制定殘留限量標準。
董洪巖:坦率地説,因為過去長期大量使用禁用農藥,在生產的環境中,主要是水和土壤,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殘留。加上硫丹、滅多威等雖然不得在茶樹上使用,但是其他作物上依然可以使用,如果相鄰種植,由於氣流、風等因素,漂移是不可避免的,也導致茶葉中存在一定殘留的可能。
2011年6月,農業部、工信部等部門聯合發佈公告,撤銷了硫丹、滅多威等農藥在茶樹上的登記,這些農藥不得繼續在茶樹上使用,但並沒有撤銷在其他作物上的登記。為何茶樹上不能使用這些農藥,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季穎研究員給出了理由。
季穎:茶葉是直接入口,它和鮮食農產品是一類的,按照相關規定,高劇毒農藥是不可以在蔬菜、水果、茶葉以及中藥材上使用的。
硫丹、滅多威這些農藥不允許在茶樹上使用,但並沒有禁止在糧食等農作物中使用。目前,我國仍然有12種高風險農藥,因為缺乏替代產品,仍然在農業生產領域使用。農業部種植業司李文星處長指出,安全性,沒有問題。
李文星:糧食一般情況下,安全間隔期比較長,它使用了這個藥以後,到採收中間的時間比較長,再一個,糧食也要儲存,同時許多高毒農藥的分解也是很快的,之所以把它在茶樹上禁止,主要是因為鮮食農產品在施藥後,不顧安全間隔期就採摘了,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