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潔家紡“高新”疑雲:研發費兩本賬
一家銷售收入99%以上來自牀上用品的家紡企業,多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着相應的税收優惠——它就是夢潔家紡(002397,SZ)。
夢潔家紡近期發佈公告稱,3月份再次成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複審。這意味着,自2011年起的連續3年裏,它繼續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優惠 (一般企業的所得税税率為25%)。
夢潔家紡是如何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夢潔家紡向有關部門提交的高新技術資質複審材料中母公司的研發費用,反而比其招股説明書及年報中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併報表的研發費用還多,且差額巨大。
對此,夢潔家紡副總裁、董秘李軍的解釋是,財務人員做賬 “不紮實”,歸集的數額並不完整,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更多。
兩報表中 研發費用“倒掛”
按規定,企業申報高新技術資質時,必須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近日獲得了由湖南至信税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夢潔家紡出具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複審)專項審計報告。
記者發現,專項審計報告載明的一些財務數據,與夢潔家紡年報及招股説明書中的財務數據不符。
專項審計報告顯示,夢潔家紡在2008~2010年期間,共發生“研究開發費用”5893.07萬元,其中,2009年、2010年分別為1781.61萬元、2363.46萬元。
而在夢潔家紡2010年年報中,2009年、2010年的 “研究開發費”分別為451.48萬元、630.69萬元,均只有專項審計報告數據的1/4左右。
年報及專項申報材料分別使用了“研究開發費”與“研究開發費用”兩詞,記者向多位財務專家求證得知,它們指的是同一概念。
對於財務數據上的差異,夢潔家紡副總裁、董秘李軍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解釋説,在申報高新技術資質時,只是對母公司進行資質認定,所以剝離了幾個全資子公司的數據。
夢潔家紡2010年年報審計報告主審、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合夥人陳志剛也表示,做專項審計報告時,可以將母公司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
那麼,按照李軍的解釋,年報使用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併報表,專項審計報告使用的只是母公司的報告,那麼,包含了子公司研發費用的年報中的 “研究開發費”,就應高於專項審計報告中的 “研究發開費用”。
但是,事實竟然相反:專項審計報告中2009年、2010年的“研究開發費用”,反而比年報中的“研究開發費”高出1330萬元、1733萬元。
董秘:財務做賬“不紮實”
合併報表數據反而低於母公司數據,是不是因為“研究開發費用”和“研究開發費”的統計標準不同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找到了兩份文件:一份是財政部於2007年9月4日發佈的《關於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另一份是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在2008年下發的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
對比《意見》及《工作指引》,不難發現,兩份文件中關於哪些費用可以記入研發費用,其歸集範圍和標準一致。也就是説,如果嚴格按這兩份文件操作,夢潔家紡年報中的研發數據,應與專項審計報告中的數據一致。
談到數據不一致,李軍的回應是:公司也按國家規定建立了研發費用台賬,但財務人員做賬“不紮實”,歸集的數額並不完整,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更多。
李軍具體解釋説,把每款花型印到布上,被稱為開版,一次成本數萬元計。每年兩百多款新產品,每款按5萬元算,總計至少一兩千萬元。在年報裏,這部分費用計入了生產成本。
這些在年報中計入生產環節的成本,夢潔家紡為什麼在申請高新技術資質時,卻挪進了“研發費用”?
記者就此詢問陳志剛時,他以“對客户保密、對客户負責、對投資者負責”為由,拒絕就夢潔家紡年報中“研究開發費”的統計範圍作任何解釋和説明,並表示不能提供相關數據。
夢潔家紡如何通過複審?
在專項審計報告中,夢潔家紡的各項指標,均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從而順利通過了複審。不過,要通過認定,必須達到一系列硬性指標,比如近3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
雖然專項審計報告中這一指標是達標的,但是,若以天職會計師事務所給夢潔家紡出具的2010年年報的數據來計算,其2010年的研發費用僅佔營業收入的0.74%,2009年僅佔0.72%。
夢潔家紡是如何通過了複審的?
4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湖南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以下簡稱湖南省高新辦)。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省高新辦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評定十分嚴格,相關部門有一套嚴格的審批程序。
在記者的要求下,該工作人員拿出厚厚一本夢潔家紡的複核材料,介紹了相關情況。但當記者要求複印或拍照時,被要求先到湖南省科技廳辦公室辦理採訪手續。
隨後,在湖南省科技廳辦公室秘書處,一名工作人員又稱,採訪要找省科技廳新聞中心。記者來到該新聞中心,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員説,該部門只是負責對外宣傳,不負責辦理對高新辦的採訪手續。
4月18日下午,記者以個人身份,依《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向湖南省科技廳相關部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湖南省高新辦公開夢潔家紡的複核材料。
4月26日,記者再次聯繫湖南省高新辦,一名工作人員稱,對於記者申請公開的信息,不能説公開就公開,因為可能涉及不能公開的機密。夢潔家紡的複核材料是否屬於公開範圍?該工作人員稱還在“走程序”。
複審並未再去現場檢查
雖然不願讓記者複印複核材料,但上述湖南省高新辦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2008年夢潔家紡評為高新技術企業時,省高新辦組織專家到公司現場考察過。2010年複審時,沒有再去現場考察。但如果有人認為夢潔家紡被評為高新技術企業有問題,可申請省高新辦到現場進行後續調查。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省高新辦與專家不會到每家提出申請的公司考察,一因並無相關的硬性規定,二因人手不夠。
夢潔家紡是否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三級目錄》)範圍?該工作人員説,傳統的產業也有提升的空間,有些企業看似不在目錄範圍,但因相關方面符合規定,也可入評。比如夢潔家紡,雖然主產牀上用品,但其面料、保温材料等含有高新技術,所以是以屬於“新材料技術領域”來申請並被評上的。
然而,夢潔家紡副總裁、董秘李軍告訴記者,公司並沒有自主研發新材料,有些新材料只是和其他生產廠家共同研發的,有些本來就是高新技術產品,夢潔家紡購進來,用於自己的產品上。
在國家專利局網站上,記者也查不到夢潔家紡有新材料方面的專利。
前述《工作指引》對“研究開發的定義”明確為:“不包括企業從事的常規性升級或對某項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採用新的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夢潔家紡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時,是否存在違規操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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