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泄露形成黑色產業鏈 幾乎人人“裸奔”
信息被泄,隱私遭侵,人人“裸奔”是誰出賣了我們自家隱私被販賣核心提示:*當前,公民個人信息被侵害,已呈現泄露渠道多、範圍廣、程度深,形成黑色產業鏈等特點。對被泄露者而言,不僅危害巨大,還普遍存在維權難。普通老百姓幾乎成了“刀俎下的魚肉”,人人“裸奔”。那麼,在嚴厲打擊個人信息被侵權違法行為的同時,如何紮緊個人信息保護的“籬笆”?杭州陳先生高高興興地買了新房,然而煩心事接踵而來:裝修公司電話一個接一個;貸款公司短信一條接一條;傢俱公司也隔三差五打電話“問候”……“有時候半夜都會收到信息,幸好老婆知道是這種信息,不然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他們怎麼都知道我的手機號碼呢?”陳先生非常納悶。最近,我省抓獲170餘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摧毀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數據平台和“資源大户”40餘個,打掉從事非法討債、非法調查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調查公司近60個。令人憂慮的是,這類犯罪網絡和利益鏈條已滲透工商、金融等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部門、機構,他們內外勾結,倒賣個人信息,防不勝防。*驚自家隱私被販賣公民個人信息怎麼被泄露?今年24歲的阿飛,2006年大學畢業後曾在杭州一家調查公司打工。當時,因工作性質等原因,他加入了幾個買賣個人信息的QQ羣,積累了一些個人信息提供商的資源。“做這個生意不錯,而且我手中還有一些‘現貨’。”前年,阿飛回桐鄉待業,每天打開電腦QQ,看到那些買賣個人信息的QQ羣,總會彈出各種求購信息,讓他心動不已。於是,阿飛也開始做起買賣個人信息的生意,並明碼標價。其中夫妻查對方電話詳單最為賺錢,以3個月詳單為標準,根據不同通信公司價錢不同,本來只需一個服務密碼就能免費得到的信息,經阿飛倒賣,要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阿飛神通廣大的秘訣是什麼?原來,他還有5個上家,每個上家都有不同領域的第一手資料,比如網友“小於”可以拿到寧波地區的移動、聯通和電信的第一手話單信息。他們之間都是通過QQ聯繫,從沒見過本人,也不知道對方真實身份。有關部門調查發現,阿飛有個上家楊小姐,在杭州開信息諮詢公司,經營各種調查及信息諮詢、查詢業務。楊小姐的信息來源,則是她的高中同學、寧波某地負責文件收發和查詢話單工作的謝某。楊小姐得知謝某的工作可以輕鬆查看公民個人信息,便頻繁與謝某聯繫,甚至和謝某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得到不少免費信息。事實上,楊小姐已婚。時間一長,謝某發現楊是在利用他的感情套取免費信息。此後,雙方就用金錢買賣個人信息。正當兩人合作甚歡時,去年4月被警方抓獲。經查明,兩人共獲取70多個手機號碼的通話信息,楊小姐把這些信息以每個號碼800元至22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下家,兩人獲利6萬多元。恐**人人裸奔不由己“20萬浙江富豪的信息都有!”如果有人這樣對你説,你相信嗎?你也許不相信,但這確實是警方最近查獲的一個真實案例。日前,在全國統一集中打擊中,警方經過連續20多天的蹲點,一舉端掉一個名叫“中國資源部”的非法調查公司。警方在其出租房的兩台電腦上,發現有數千個數據包,其中一份“浙江富豪20萬電子版”中,羅列有我省各地區的富豪姓名、手機,以及個人資產、住址等信息。據犯罪嫌疑人交代,這些信息是他從廣東一名網友那裏購得。因為這些富豪開的都是寶馬車,所以懷疑信息是從類似寶馬車友會的會所裏泄露。據公安機關初步統計,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犯罪嫌疑人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多達40多項,包括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銀行存款、資金往來、房產、個人住宿等基礎信息,以及企業的各種信息,甚至還有公民個人手機通話、短信記錄。“真是太可怕了!現在連一點隱私都沒有,就像‘祼奔’一樣。”杭州的劉女士是一位公司白領,她就曾有類似的遭遇。以前,她也偶爾會收到房產中介、貸款公司、複製手機卡公司的垃圾信息。她問朋友,大家都説可能是一些短信羣發機構按號碼段發送,往往是一刪了之。後來,她在一個網站上註冊一個賬號後,不僅收到的垃圾信息更多、更頻繁,還常常接到一些莫名奇妙的電話。“現在不管是網上註冊賬號,還是辦會員卡,甚至進入一些單位都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劉女士説,沒人會知道這些個人信息,是否會被泄露。最近,工信部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牽頭開展的公眾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調研發現,近60%的調查對象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被盜用等問題,90%收到過垃圾短信或電話推銷,13%左右遭遇過個人信息被冒用或公開。廣大網友對個人信息泄露也一片譁然。網友“認真微笑”説,他的新車上牌照第二天就有人打電話,説是車管所退税,對方不僅知道他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住址,就連車顏色、品牌和型號都一清二楚,幸好他謹慎,才沒着騙子的道,“真不知道是誰泄露的,個人資料的不斷泄露,也導致騙子也越多,真的要小心啊。“網友“越”更是直言不諱:“賣你的人無處不在:買房,房產公司把你賣了;孩子出生,醫院把你賣了;孩子上學,學校把你賣了;住進小區了,物業把你賣了……沒有辦法制止,就只好把這當成是生活的調味品吧!”防**完善立法打內鬼“從目前的調查情況看,工商、金融等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部門和機構,是大多數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蔣慶明説,要遏制公民個人信息侵害行為,首先要從泄露源頭抓起。目前,警方已經掌握部分國家工作人員內外勾結,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線索,正在抓緊查辦中,將適時向社會公佈。同時,蔣慶明也坦言自己的擔擾:當前,根據我國刑法第253條,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由於法律起刑點‘情節嚴重’的判定標準不明晰,這既消解了法律在具體司法實踐中的可操作性,也可能成為一個替不法分子規避法律制裁的司法漏洞,亟須細化標準。”蔣慶明説。此外,在實際操作中,除了刑法所規定的主體之外,房地產公司、物業公司、中介機構、教育輔導機構、酒店等機構甚至一些個人,將公民個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給他人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些主體尚沒有被納入刑法規定的範圍之內,應該增補相應的條款。”一些專家指出,“內鬼”頻頻出現的背後,是相關單位的責任缺失和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漠視。因此,能夠收集、查閲和管理公民個人信息的部門機構,必須加強問責和處罰力度,建立嚴密的監管體系和防範制度,築牢個人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對國家公職人員涉嫌非法披露或出賣個人信息的,應加大刑事懲罰力度,以保護國家機構的公信力。據瞭解,目前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保護個人信息的相關法律。在歐盟和加拿大,還設有數據保護監督專員和隱私專員辦公室,專門負責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安全。為此,專家建議,保護個人信息的立法進程應該加快,儘快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切實保障公民的個人信息。同時,公安系統也應成立專門化和專業化的侵害個人信息犯罪打擊部門,接受公民的報案,深挖犯罪線索,從而強化常態化打擊,防止侵害信息犯罪的回潮,讓人們不再處於“裸奔”狀態。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興良: 當前,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已經迫在眉睫,不僅打擊要形成常態機制,讓犯罪分子無處躲藏和生存,完善法制也十分必要,同時公民個人也要注重預防信息被泄露,堅決與這種不法行為作鬥爭。(記者 廖小清 通訊員 吳亮輝 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