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豎一:不該在政府獎勵購房者問題上“躲貓貓”
據2012年5月10日中國新聞網報道,“政府獎勵個人購買成品住房,我們是有依據的,不存在有政府職能錯位之嫌。”5月9日,江蘇省揚州市房管局局長勾鳳誠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就房產新政出台社會熱議的焦點問題做出了回應。勾鳳誠稱,獎勵購買成品住房的政策不能與“救市”或者“託市”混為一談。
誠然,2011年,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出台了《關於加快推進成品住房開發建設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1〕14號),要求到2015年要實現市區中心城區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達到40%的目標;並提出各地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可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支持。
但是,2011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迴歸,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擴大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而2012年的全國人大十一屆五次會議通過的是,嚴格執行並逐步完善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政策措施,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迴歸。
顯而易見,“促進房價合理迴歸”是中央有關房地產調控的核心所在。
然而,“政府獎勵個人購買成品住房”之舉措,不但有悖於“促進房價合理迴歸”這一中央指令,而且事實上是用眾多納税人的血汗錢去“扶持”房地產開發商等既得利益者和相比之下比較富有的購房者。
其實,早在2012年3月14日,國務院總理温家寶在人民大會堂與中外記者見面並回答提問時就已經明確指出:“房價還遠遠沒有回到合理價位。因此,調控不能放鬆。如果放鬆,將前功盡棄,而且會造成房地產市場的混亂,不利於房地產長期健康和穩定發展。”
顯而易見,温家寶總理並未指出在房地產調控中可以推行諸如“政府獎勵個人購買成品住房”之舉措——維繫當下“還遠遠沒有回到合理價位”的房價——確保房地產開發商等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何況,依據有關新聞報道,被揚州市奉為尚方寶劍的《關於加快推進成品住房開發建設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1〕14號)也沒有明確指令可以採取“政府獎勵個人購買成品住房”的方式。
是的,揚州市財政局、房管局聯合出台《關於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的通知》,不僅可能使當地在2015年“實現市區中心城區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達到40%的目標”,而且揚州市地方財政最終也會相應地獲利。也就是説,某些決策者可能因此升官,而房地產開發商等既得利益者或許能繼續坐享房地產暴利的快感。
然而,中央權威卻會因此削弱,而政府也會失信於民。
孰重孰輕,揚州市有關決策者,難道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嗎?
另外,有關新聞報道中所提及的《關於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號),其實跟“政府獎勵個人購買成品住房”八杆子都打不着。因為該“意見”儘管明確提出發展綠色建築,切實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但是,並未表明在“房價還遠遠沒有回到合理價位”的前提下,財政可以去補貼房地產開發商等既得利益者和相比之下比較富有的購房者——維繫不合理的房價。退一萬步講,假如該“意見”確實有此深意,那麼其也應當立即被廢止或者修改,因為作為部門出台的“意見”,必須服從於中央和全國人大十一屆五次會議所通過的以“促進房價合理迴歸”為核心的有關房地產調控之指令。
至於勾鳳誠局長所講的,獎勵購買成品住房的政策不能與“救市”或者“託市”混為一談。事實上是跟億萬羲黃子孫玩文字遊戲。這就像當年的侵華日軍,明明顯顯是侵略中華,屠殺羲黃子孫,但卻美其名曰是要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當然,勾鳳誠局長作為“人民公僕”,其本質上跟昔日的侵華日軍不同,而且其應該僅是代言罷了。
總而言之,筆者羅豎一認為,揚州不該在政府獎勵購房者問題上“躲貓貓”,應早日懸崖勒馬,而儘快地嚴格依照以“促進房價合理迴歸”為核心的中央指令,即早日完全遵照“中國下調房價是國家堅定的政策”廢止《關於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的通知》,以跟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並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