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一處樓盤被曝侵佔西沙海戰烈士陵園(圖)



核心提示:近日,一篇名為《三亞,高樓與西沙海戰烈士陵園搶山頭》的帖文引起無數網友憤慨。南海網記者從三亞市規劃部門獲悉,網帖中的高樓項目相關土地產權、報建手續齊全。但南海網記者調查發現,西沙海戰烈士陵園為三亞市文物保護單位,其圍牆牆基線外30米屬保護範圍土地。依照相關法規,該樓盤建設需經海南省文物保護及民政等部門同意,但該項目並未上報省級相關部門。
網曝高樓與西沙海戰烈士陵園搶山頭
5月12日,網友“童言無忌”在某論壇發佈名為《三亞,高樓與西沙海戰烈士陵園搶山頭》的帖文。帖文一出便受到眾多網友關注,該帖文中的照片顯示,一棟正在建設的高樓在陵園圍牆外。
針對這一現象,有網友認為,此舉讓為國捐軀的烈士英魂不能安息。也有網友認為,樓房建在陵園圍牆外,與烈士尊嚴並無關係。
網友“餘小魚”:讀小學和高中時,學校曾組織我們去過這個烈士墓掃墓。這是個神聖莊嚴的地方,不容許有人踐踏侵佔。
網友“後來的天使之翼”:從圖片上看,那棟樓是蓋在陵園圍牆之外的,並沒有佔用陵園土地。樓主認為在陵園附近建樓是有辱英靈的話,是基於怎樣的理由呢?
實地探訪:前方養豬後方蓋樓烈士陵園遭包圍
5月13日,南海網記者在位於紅沙地區歐家園的一處山坡上找到了網友“童言無忌”帖文中的西沙海戰烈士陵園。
陵園門口立有兩塊石碑,碑文落款為“三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0年一月十七日公佈”。根據碑文顯示,西沙海戰烈士陵園為三亞市文物保護單位,同時還是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該陵園保護範圍為陵園圍牆基線向外延伸30米內。
然而陵園周圍並未能得以保護,在陵園正前方是成排的棚户,棚户內養着豬禽,四周臭氣熏天。陵園東北側有一排新建的兩層平頂房尚未裝修,最近的房屋距離陵園圍牆不過2、3米遠。陵園西側、南側的山體被開挖,露出的紅土面幾乎與陵園圍牆齊平。南側山體上的幾株樹木幾乎懸空。但從現場來看,山體並非近期開挖。
在距離陵園南側二、三十米遠處有一棟名為陽光山海灣的樓房,該樓房為退台式,分別高12、13、14層,均已封頂並經過裝飾,該樓位置與網友“童言無忌”帖文中未完工的樓房吻合。根據該項目佈局圖顯示,西沙海戰烈士陵園東南西側被該項目包圍。除南側已建成的樓房外,該項目用地範圍內還將建設一座星級酒店、一座產權式酒店及其他配套設施。銷售部工作人員告訴南海網記者,該項目手續齊全,但由於週末不上班,未能出示。
規劃局查實項目報建手續齊全
5月13日下午,陽光山海灣項目開發商,三亞天泓房地產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振豪(新浪微博認證用户“海南張振豪”)在網友質疑該項目的微博中回應稱,項目所有手續正規合法。
5月14日,南海網記者從三亞市規劃局獲悉,該樓房是原名為皇家生態海景花園的一期工程,該項目是在解決三亞市政1350拆遷工程拆遷户安置的基礎上開發,於2004年4月經三亞市規劃局審批同意興建,預計安置拆遷户215户,原本設計為六、七、八層退台式建築。2007年1月,該項目原開發公司三亞紅郊安置開發有限公司申請加高,理由為按照原設計及容積率(1.22)僅能安置140多户拆遷居民,申請分別加高至十二、十三、十四層。隨後獲得通過,項目容積率也增加至2.0。
據三亞市規劃局經辦該項目的唐姓工作人員介紹,該項目相關手續齊全。根據其提供的項目圖紙,該項目的用地範圍的確如實際情況一致,用地範圍緊挨西沙海戰烈士陵園東、南、西側圍牆。但唐姓工作人員表示,該項目始建於2004年,至今仍未上報驗收,項目進展緩慢。
佔用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土地項目審批或違規
由於西沙海戰烈士陵園屬三亞市文物保護單位,其保護範圍土地要延伸30米。從該項目圖紙來看明顯佔用了陵園保護範圍土地,那麼該項目在報建時是否有考慮文物保護因素?
南海網記者查閲相關資料得知,在革命烈士紀念建築、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土地內進行建設行為,須報當地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保護、民政部門等同意。
上述唐姓工作人員告訴南海網記者,該項目在審批過程中,並未考慮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等因素,他自己也不知道西沙海戰烈士陵園是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用地範圍是30米。而該項目開發商張振豪表示,當初報建是依據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程序嚴格辦理,相關手續中並未提及需要上報上一級民政等部門,因此也未向上一級部門申報。
據三亞市民政局負責人介紹,由於西沙海戰烈士陵園尚歸部隊管理,目前已協調某部隊瞭解該項目相關情況。目前,三亞市民政局已介入調查。
相關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並經核定公佈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應當徵得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管理保護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範圍內的土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在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的,應當經原批准公佈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同意。
《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以及有毒、有腐蝕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不得排放超過環境標準的廢水、廢氣、廢渣等物質;嚴禁取土、開山、毀林開荒、開挖渠道、葬墳、鋪設電纜等危害文物安全和損害古文化地層的活動。
《海南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其它建設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按法定程序報經原公佈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西沙海戰烈士陵園簡介:1974年1月19日,南越西貢當局不顧我國政府再三警告,悍然出動軍艦、飛機,侵犯我西沙羣島,向我巡邏艦艇開槍開炮,我軍堅決執行中央軍委命令,奮起自衞反擊,擊沉敵護衞艦一艘,擊傷敵驅逐艦三艘,收復甘泉、珊瑚和金銀三島,全殲守敵,取得了捍衞祖國領土主權的偉大勝利。戰鬥中,南海艦隊18位同志為祖國、為人民壯烈犧牲。西沙海戰烈士陵園為了紀念18位烈士而修建,建於1975年。
(南海網5月1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