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投資對民營資本完全開閘 欲打破壟斷促競爭
日前,鐵道部出台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鐵路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依法合規進入鐵路領域。這意味着鐵路投資對民營資本完全“開閘”。就此,記者進行了採訪。打破壟斷促進市場競爭根據《意見》,鐵道部此次向民間資本開放的領域包括鐵路線路及場站設施、鐵路工程建設領域、鐵路客貨運輸服務業務、鐵路技術創新、鐵路非運輸企業改制重組、鐵路“走出去項目”、鐵路產品認證、質量檢驗檢測、安全評估、專業培訓、合同能源管理及其他相關技術服務活動。《意見》特別強調“對民營企業和其他各類所有制企業採用統一的招標條件,確保公平競爭”,稱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鐵路行政審批事項,加強政務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此外,針對民間資本投入鐵路建設可能帶來的標準不一等情況,鐵道部表示,將推進鐵路法制建設,嚴格依法履行鐵路安全監管和市場監管職責,為民間資本投資鐵路提供良好環境。同時還將加強鐵路行業管理和政府監管,統一鐵路網建設規劃,完善鐵路技術標準體系和規章制度。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劉小川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總體而言,此舉是打破壟斷、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積極政策,至少可以起到增強競爭、提高效率、規避國有資本風險以及優化投資結構的作用。”有利市場競爭格局形成關於民企投資鐵路,幾年前就已在試行,但並未推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黃志龍認為,此次改革政府部門有兩方面的考慮:一是短期的,鐵道部的債務大概是2.43萬億元,資金非常緊張,加上今年的貨幣政策還是偏緊,所以其短期內的資金壓力非常大;二是長期的,將來鐵路行業改革很有可能就是借鑑航空運輸業的改革經驗,就是運輸公司和鐵路的線路,按區域劃分為幾家不同的營運企業,這樣才能形成市場化的競爭格局。所以,在這個時候,吸引民間資本加入鐵路運輸或鐵路線路的建設,有利於其市場化競爭格局的形成。劉小川教授説,從長期看,推動此改革需要具備幾個方面的前提,即:政企清晰劃分、國企率先改制、分清壟斷與競爭的事項。因此,我們不可期望一步到位,應當有針對性地、有區別地、有步驟地推動此項改革。而人們注意到,該《意見》總共有14條,最後5條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鐵路部門自身的改革,即如何改進管理和服務,確保各類市場主體獲得公平待遇。這意味着,鐵路部門今後或將剝離“辦鐵路”的職能,在不同市場主體面前,向“管鐵路”的政府職能定位迴歸。分析人士指出,鐵路建設投資數額大、建設週期長、投資回報週期長且利潤低,長期以政府投資為主。隨着民間資本的進入,我國鐵路建設將逐步形成以民營資金和外資為重要投資主體的市場融資新格局。建立保障投資的機制民間投資融入鐵路,無論對鐵路的長遠發展,還是對民營企業不斷壯大,應當都是利好,是“雙贏”的事。不過,多位民間投資人士也有擔憂,他們指出,憑藉鐵道部現在整體的資產價值,吸引力不大,而《意見》中又恰恰沒有細緻説明投資分配機制,現在只是“表面上看着很美”,如果沒有進一步的細則,不免讓人有被“圈錢”的感覺。一位投資人士就此表示,投融資改革的關鍵是要建立能夠保障投資者利益的體制和機制,不然任何投資都是難以持續的。劉小川教授則認為,此次改革,理論層面上的意義要大於實際的影響。因為現行鐵路建設佈局基本完成,利益分佈已經基本定局,民企至少在短期內很難突破此“鐵桶陣”。所以對該政策實施後的效果不容樂觀。由於自然壟斷的特徵,民企不大會快速跟進;由於政企不分再加上國企的過於龐大與強勢,不存在民企參與的利益空間。當然,有關鐵路服務、運輸設備以及相關設計等領域的開放還是存在應用前景的,但僅限於局部領域。專家認為,鐵路行業全面向民間資本開放,離不開鐵路體制改革的深化和鐵道部職能的轉變。期待鐵路部門繼續大刀闊斧地深化體制改革,大膽往前走,觸及過去那些“動不得”的領域。在已經提出的政企分開、政資分開、部門職能轉變等問題上,儘快取得實質性進展,從而理順鐵路行業的管理機制和市場機制,為所有類型的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