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發文為“金改“保駕護航
本刊記者 劉增祿
5月21日,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為温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對於金改措施,只要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在確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給予司法支持。受消息影響,金改概念板塊22日再度出現活躍。
上週,因國人民銀行網站首頁掛出了一則關於“金改”的公告稱“決定在浙江省麗水市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受此消息影響,凱恩股份、方正電機曾出現連續兩個交易日股價漲停。本週一,金改概念股再借《為温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的“30條”法律意見發佈時機,再度表現。
本次《為温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中包含了“30條”法律意見,明確對於温州金融改革“只要有利於試驗區建設,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在確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就將給予司法支持”,旨在從法律層面保障温州金融改革創新,這意味着,“地下”的民間資本可以經由民間借貸服務中心浮出水面,加上了法律保護的砝碼,讓民間借貸更為陽光化、規範化。《意見》出台將會有效刺激民間資本的流動,調動民間資本的積極性,這與國家此前出台的“新36條”政策遙想呼應,隨着近期“新36條”實施細則的陸續發佈,預計“金改”行情還會不斷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