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謊言:平安車險回應公然誤導公眾和消費者
5月20日13點14分,當平安保險正在網上發起“與平安車險一起等待你的愛,讓平安車險見證表白的時刻”的活動時,央視《每週質量報告》卻不解風情地給了平安保險一記重拳!央視報道曝平安車險連環騙,為消費者設5大陷阱。5月21日,中國平安保險回應稱:“查無此事”。誰在對消費者撒謊?
平安保險迴避違法違規指責
央視報道指出平安車險瞞天過海,將人身保險塞進車險,保險專業律師張宏雷認為,平安保險通過備案信息造假,對上應付監管部門檢查,對下欺詐消費者,這是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而平安保險回應卻避實就虛,只是語焉不詳地稱:公司坐席明確告知了客户相關產品的性質、價格和保障,客户表示接受。但是平安保險沒有明確回應將人身保險放入車險條款,是否屬於違法違規?
保險實務專家,世紀保網運營總監潘浩認為,將人身保險塞進車險本身就是挑戰保監會的監管規定,平安回應有轉移視線,避重就輕之嫌,無論平安保險與消費者有何約定,都不能影響平安保險違法違規的本質。
平安回應與八旬翁買分紅險
更關鍵的是,在回應央視“拒改理賠信息導致消費者無賠款有待受損”時,平安稱:“由於重慶市新的車險信息集中平台上線,平台的規則進行了修改,導致個別客户的優待係數沒有體現。公司發現後,及時與客户進行協商溝通,在與客户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公司採用其他優惠獎勵方法回饋客户,並且均有錄音備查。”潘浩認為,平安此點回應,不但沒有正面回應央視報道,反而在公然誤導公眾和消費者。
潘浩指出,平安在發現由於自身錯誤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時,最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保護消費者利益不受損,最簡單的動作就是向保險行業協會提交修改信息申請。“保險行業協會在平台規則修改時,為了防止過渡階段客户信息出現錯誤統計,已經預留了修改通道,平安保險只要做一個簡單的修改申請動作,即可最佳地保護消費者利益。平安保險置簡單動作不顧,反而與客户協商採用其他優惠獎勵方法,很是奇怪!”潘浩説:“平安的做法,是在利用自身專業優勢誤導消費者。消費者缺少專業知識,沒有意識到,平安的做法對保費的影響將會持續3年。”
至於平安保險強調:“有錄音可查”,潘浩認為此舉沒有任何意義。 “世紀保網受理過一位八旬老翁被誤導購買分紅險的投訴,一輩子一萬元的積蓄被誤導成了分紅險第一年的保費,要交完保費,老翁得活到240歲。”潘浩指出:“當時保險公司也有電話回訪錄音,證明老翁電話中表面已經瞭解該保險的條款和風險。但是這依然改變不了保險公司誤導消費者的事實。”“回訪錄音是保監會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手段,但是現在一些保險公司卻把它變成了保護自身誤導的工具,這是一個悲哀!”潘浩最後強調。
平安多收保費疑非個例
2012年3月31日,上海消費者向世紀保網投訴,投訴標題為《平安車險網上直銷總部虛報價格》,投訴人稱:“去年的商業險種車輛損失險(保險公司)是按67800元投保的,加上強制險、車船税,(保費)一共是4400多元。今年網上續保是按車輛損失險是按55620元投保的,其他保險都和去年一樣,加上強制保險,車船税,計算結果:(保費)原價是4715元,(平安保險稱)為你省去822元,價格是3893元。網上投保説商業險便宜15%,原來都是騙人的啊,他們在原來價格上提高,再給你便宜,這不是坑人嗎?保險和去年的一模一樣,今年能比去年高了?”
2011年11月24日,遼寧消費者向世紀保網投訴,投訴標題為《提前購保設圈套,捏造出險浮保費--平安保險設提前購保圈套,騙取廣大車主保費》。投訴人稱:“一直在平安購買車險,平安車險電銷2009年9、10月通過電話邀請我提前購買次年保險,經過多次騷擾,在2009年11月份提前購買了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12月4日的綜合車險,2011年再次被邀請購買2011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4日的綜合車險,11月22日決定購買,得到平安通知,説是上一保險年度出險5次,保費上浮,並且在保險平台公佈信息,造成其他保險公司上浮保費,當時沒在意,繼續購買平安保險,保費比上一年貴出2千多元,在接收保單時發現其中有兩次出險是在2010年11月30日,並不在上一年合同期內。致電平安,解釋説從投保之日算起。但在購買保險時沒有任何明確的説明,並且個人認為屬於嚴重侵害投保人利益,假設2個保險年度共計出現5次,分別是上一年度2次,本年度3次,如果不提前購買,那麼都不會出現保費上浮;如果提前購買,就有可能出現上一年1次,本年4次(按照投保日期計算),這完全是保險公司設計的一個欺詐圈套。”
2012年1月16日,福建消費者向世紀保網投訴,投訴標題為《莆田平安財險隨意設置出險年份,強行續保》。投訴人稱:“我車子09年在平安莆田公司投保,09年出險5次,10年沒有出險,11年沒有出險,12年想換其它保險公司投保。平安居然把我09年5次出險在電腦上設置成11年出險,強行要求在他們公司續保。”
今年以來,在近期召開的規範財產保險市場秩序專題座談會上,中國保監會嚴厲指出,有些保險公司不惜採取違法違規手段,惡意開展不正當競爭,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專家認為,相關監管部門對擾亂市場秩序的保險公司要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嚴格懲處措施,才能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