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2012年5月29日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自2012年6月1日起銀行間外匯市場完善人民幣對日元的交易方式,發展人民幣對日元直接交易。
●2012年4月14日 央行決定自4月16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兑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5‰擴大至1%。
●2011年6月21日 央行公佈了《關於明確跨境人民幣業務相關問題的通知》,正式明確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的試點辦法,成為推進人民幣跨境流動的又一重大舉措。
●2010年6月 結算試點地區範圍將擴大至沿海到內地20個省區市,境外結算地擴大至所有國家和地區。
●2009年7月 六部門發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我國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正式啓動。
●2009年4月2日 中國人民銀行和阿根廷中央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
●2009年3月23日 中國人民銀行和印度尼西亞銀行宣佈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目的是支持雙邊貿易及直接投資以促進經濟增長,併為穩定金融市場提供短期流動性。
●2009年3月11日 中國人民銀行和白俄羅斯共和國國家銀行宣佈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目的是通過推動雙邊貿易及投資促進兩國經濟增長。
●2009年3月9日 央行行長助理郭慶平介紹,國務院已經確認,人民幣跨境結算中心將在香港進行試點。具體的試點方案和辦法目前還在研究,尚未出台。
●2009年2月8日 中國與馬來西亞簽訂的互換協議規模為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
●2008年12月25日 國務院決定,將對廣東和長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地區、廣西和雲南與東南亞的貨物貿易進行人民幣結算試點;此外,中國已與包括蒙古、越南、緬甸等在內的周邊八國簽訂了自主選擇雙邊貨幣結算協議,人民幣區域化的進程大步加快。
●2008年12月4日 中國與俄羅斯就加快兩國在貿易中改用本國貨幣結算進行了磋商;12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韓國銀行簽署了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兩國通過本幣互換可相互提供規模為1800億元人民幣的短期流動性支持。
●2008年7月10日 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三定方案,新設立匯率司,其職能包括“根據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
●2007年6月 首隻人民幣債券登陸香港,此後內地多家銀行先後多次在香港推行兩年或三年期的人民幣債券,總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
●2005年7月21日 中國將歷時十年的與美元掛鈎的制度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一夜之間升值2.1%,匯率為1美元兑8.11元人民幣。
●2001年之後 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中國開始逐漸放鬆資本管制。
●1996年12月 中國允許用於貿易的人民幣與外幣完全可兑換,但對買賣外幣進行貸款和投資仍有規定和限制。
●1994年1月1日 中國將雙重匯率制度改為單一匯率制,將1美元兑換5.8元人民幣的官方匯率調整為當時通行的1美元兑8.7元人民幣的市場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