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255億$交接路徑 15分鐘解決住所地爭議
5月25日,亞洲首富李嘉誠用不到15分鐘的時間,向公眾宣佈了一項工程浩大的關於自己的資產交接計劃。
李嘉誠説,長子李澤鉅將獲得其持有的逾四成的長江實業及和記黃埔權益,以及三成半的赫斯基能源權益;對於次子李澤楷,李嘉誠將以現金方式全力幫助其收購心儀的目標公司,資助金額將是李澤楷目前身家的數倍。
像李嘉誠家族這樣資產龐大、人生經歷和國籍複雜的富豪,“資產的轉移可能是一項龐大的工程”。段和段律師事務所香港分所高級顧問王小剛説。
2012年3月8日,《福布斯》發佈本年度全球富豪榜,李嘉誠總資產值達255億美元,位居全球第九,為亞洲首富。
如何保衞這高達255億美元的資產?這一段看似簡單的資產分配計劃背後究竟藴藏了多大工程量的資產轉移方法?這既讓人費解,又讓人好奇。
信託中的信託:解決住所地爭議
根據長實官方提供的資料,李嘉誠目前已獲得中國內地8個城市及加拿大温伯尼市的榮譽市民稱號。一位接近李嘉誠的消息人士亦透露,李可能還擁有加拿大居民權和中國香港公民權。而他兩位出生於香港的兒子,目前擁有加拿大國籍。李澤鉅與妻子在香港結婚,李澤楷的長子李長治在加拿大出生,而次子和三子則均在美國出生。以上只是李嘉誠家族部分財產受益人或潛在受益人的一小部分生活經歷,已涉及3個國家和地區。
“如此複雜的家庭成員關係與他們的經歷,可能是造成未來家族資產糾紛的重要隱患。“一位不願具名的信託公司負責人説,資產轉移的方法無法一概而論,李嘉誠會將其資產逐漸轉移至他的家族信託基金中。
事實上,幾年前,目光長遠的李嘉誠已開始了這項規模龐大的"獨立資產"計劃。
港交所股東權益披露顯示,2003年5月6日,李嘉誠家族基金以每股作價約44港元,增持了5390多萬股長江實業(00001.HK)股份,總值23.74億港元,該基金持有的長實股權由33.31%增至35.65%;同日,由李嘉誠私人持有的長實股份,則相應減少了5390多萬股。
2010年5月12日,李嘉誠申報所持的其中7866.8萬股股份權益性質出現變動,但他所持有的長實股份仍保持42.01%。同日,李嘉誠長子、長實副主席李澤鉅及李嘉誠家族信託基金對長實股份的持倉量同升7866.8萬股。長實發言人解釋,有關港交所股權披露方面的變化,是由於李嘉誠贈送了7866.8萬股長實股份予家族信託,因而令信託的持股量由37.04%增至40.43%。
除了家族經營的企業外,近年來,李嘉誠的許多投資亦通過信託方式持有。
根據港交所披露信息,2011年5月30日至2012年5月30日,李嘉誠旗下兩個全權信託和一個房產信託的受託人Li Ka-Shing Unity Trustcorp Limited,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mpany Limited和Li Ka-Shing Unity Trustee Corporation Limited,作為大股東或董事持有的本家族企業外的H股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中國航空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環能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只要他個人仍持有香港資產,將資產轉移至家族信託的做法還會繼續。“上述不具名的信託公司負責人説。
衞達士律師事務所林嬋鑾律師則認為,為了避免在決定住所地方面的爭議,對生意和背景較複雜的高淨值人士,“信託+遺囑"可能是更有保障的方式。
他説,若高淨值客户在他來不及將一些資產注入家族信託基金前便去世,例如投資回報在他去世後才呈現,則設立遺囑能更好地提供保障。若一位富商擁有香港資產,同時擁有香港和外國國籍,並長期在港定居,在沒有立下遺囑的情況下,他未注入家族信託的遺產很大可能會依照香港法律分配。若一名外籍人士,住所地在外國,但在香港有生意,則有可能其遺產分配需要遵循其住所地法律。
港人移民的代價
李嘉誠不斷將資產注入家族信託基金,並通過家族信託基金進行對外投資,卻不是全部用來設立遺囑,究竟能為複雜的資產佈局和家族背景帶來怎樣的好處?
“控制財產風險,至少是他設立家族信託的目的之一。“上述信託公司負責人認為。
長期以來,香港流傳着一個笑話:香港人住在李嘉誠建的房子裏,用着他發的電,喝着他生產的水,用他旗下電訊商打電話、上網,還在他家開的超市裏買菜。然而問題在於,一個在香港擁有如此多產業的家族,李嘉誠的後人可能不是香港居民,並且不是在香港定居。
林嬋鑾説,沒有訂立遺囑的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在持有香港財產時,需要考慮到遺囑承辦紙(Letter of AdMINIstration)這一步。根據香港法律,在香港擁有資產的非香港居民,其後人如要獲得這份香港的財產,需要分別獲得住所地國和香港兩地監管部門開出的遺囑承辦紙後,方能按法律規定獲得死者在香港的財產。而在香港擁有資產的非香港居民的後人(該後人由住所地國法律指定為遺產執行人),如果也不是香港居民,那麼他在香港開具遺囑承辦紙時,需要找一至兩名符合一定條件的香港居民提供相應保證,或在保險公司幫助下,以保單形式邀請該公司擔任保證人。
問題在於,若選擇第一種方式,該遺產代理人因需要承擔法律連帶責任而一般不會接受;第二種情況下,保險公司需要收取遺產3%至4%的高額佣金。
遺產執行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豁免上述保證。例如,在相關遺產沒有負債且得到所有遺產受益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可申請。
不過,這些條件對於資產龐大、繼承人較多的李嘉誠家族不一定太適用。
此外,王小剛提醒,移民安排實際上是自由選擇永久居住地和購買公共服務的一種行為,本身無可厚非。但移民地與出生地之間的婚姻、繼承等法律規定不同,不但會引起衝突法的問題,亦有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若沒有進行適當的財產保障安排,就草率地移民,事情的複雜程度會遠超想象。
2010年末,一起香港上市公司潤迅通信(00989.HK)前副主席楊軍和妻子馬琳離婚的案例引起人們注意。據報道,二人都曾是中國內地居民,1992年在內地結婚,後到香港定居,併成為永久居民。2006年,兩人離婚。雙方分別在兩地的法院對贍養費的分配問題提起訴訟,而根據兩地法律,這筆贍養費的金額大相徑庭。
李嘉誠在財產分配時,這些或已有所考慮。而對於許多在香港擁有資產的外籍人士,這也許正是他們面臨的問題。(.2.1.世.紀.經.濟.報.道 .陳.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