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地王”退地問題真相: 雙方協議退地
近來,部分媒體和網民質疑“常德地王”紫菱花園項目用地出讓情況,記者就此採訪了常德市有關部門。
2010年7月14日,常德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發佈紫菱地塊(大小兩宗地塊)掛牌出讓公告。2010年8月13日,偉星公司通過競拍取得紫菱花園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在繳納了兩宗地的總契税2853.8萬元和小宗地的3.42億元土地出讓金後,2010年10月和11月,常德市國土資源局就紫菱花園地塊兩宗地分別與偉星公司簽訂《出讓合同》,出讓金總額為7.13億元。隨後,雙方履行了小宗地的《出讓合同》。大宗地《出讓合同》約定,國土資源部門在6個月內完成全部拆遷後向偉星公司交付淨地,由於拆遷難度大,14個半月後(逾期8個半月)才通知偉星公司接受淨地。
2011年12月6日,偉星公司向常德市國土資源局提交《關於協議解除紫菱花園項目用地出讓合同的函》。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土地出讓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行為,當事人有權就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進行變更、解除,以及《合同法》第九十三條關於“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雙方多次協商,同意協議解除合同,於2012年4月23日簽訂《解除土地出讓合同協議書》,常德市國土資源局向偉星公司支付違約金3264.7472萬元,退還該公司已繳納的出讓金3.42億元,所收偉星公司的契税和掛牌服務費3057.876萬元以及已繳納出讓金3.42億元的利息不予退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收回土地。
目前,常德市國土資源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停止了紫菱花園地塊的招拍掛工作,正在對相關指標的調整情況進行規劃公示,待公示期滿後按程序報批。
常德市委市政府表示,對解除合同的相關事宜和下一步的招拍掛工作,歡迎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記者 洪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