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外波蘭項目低價競標受挫 雙輸結局
2011年11月21日11:2121世紀經濟報道
中國中鐵集團全資子公司中國海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海外)在波蘭已麻煩來襲。
今年6月13日,由於中海外放棄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合同,導致A2高速公路項目無法按期完工,業主方波蘭高速公路管理局公開宣佈解除與中海外簽署的工程承包協議,同時禁止中海外三年內參與波蘭的公開招標。
三個月後,波蘭高速公路管理局向中海外及其聯合體追索17.51億元人民幣的違約賠償和罰單。
波蘭A2高速公路A、C標段項目(下稱A2高速公路)曾是中海外與歐洲數家競爭對手競相追逐的目標。2009年9月,中海外以低於政府預算一半多的價格中標拿下,將之視為進入歐洲高端基建市場的重要切入口。
對波蘭來説,A2高速公路也不是一條簡單的高速公路,它不僅是為了歐洲盃而修建,其更深的意義在於拓寬波蘭與德國及其他中西歐國家的通道。而該項目也是中國公司在波蘭參與的首個基建項目。
但目前,A2高速公路已成為中海外的沉重負擔——如果中海外中止合同,中海外將面臨市場禁入的懲罰及鉅額索賠;如果堅持把工程建完,中海外則需承擔高達3.94億美元的虧損。
低價中標
據公開信息稱,今年5月18日,由於中海外未能及時向波蘭分包商支付工程款項,A2高速公路工程建設被迫停工。
在波蘭政府的介入下,中海外承諾在5月30日前結清拖欠波蘭分包商的勞工費用,危機暫得平息。隨後,中海外與波蘭政府商談提高中標價格未獲同意。
今年8月底,國資委主任王勇在中鐵集團的一次內部會議上嚴厲批評中海外“不顧市場規則貿然行動”,並稱這是繼2010年中鐵建沙特輕軌項目鉅虧之後的另一類似深刻教訓。
此間業內普遍認為此番事件是中海外“低價競標”方式釀成的苦果。
2009年9月,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公開招標,中海外迅速應標。在A2高速公路五個標段中,A、C標段最長,分別為29公里和20公里,競爭也最為激烈。最終,以中海外為首的聯合競標體以13億波蘭茲羅提(約合4.72億美元,約30.49億元人民幣)的價格獲得A、C兩個標段的合同,成為中國公司在歐盟國家獲得的首個大型基建項目。
但中海外中標的消息傳出後,遭遇了海外同行“低價傾銷”的指責,因為波蘭政府給這一項目打的預算是28億波蘭茲羅提,中海外的報價不到這一預算的一半。
中鐵一位參與A2公路項目善後工作的管理人士對本報記者坦承,中海外在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上,“確實沒有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太過草率”。
上述人士繼續表示,中海外之所以“草率”低價競標A2高速公路,是因為中海外急於進入波蘭市場,而進入波蘭等於敲開了中國基建企業一直夢寐以求的歐洲市場的大門。
11月9日,波蘭信息與外國投資局局長馬吉曼(Slawomir Majman)在北京表示,A2高速公路項目對波方來説比較重要,“當時我們把項目給予中國公司,其他歐洲基建公司是不太高興的,但中海外未能按時完成這個項目,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提價遭拒
低價投標是中國基建行業的“潛規則”,具體做法是以超低價格獲取項目的承建權,然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變更工程,提出索賠,也就是對外所稱的“項目二次經營”,從而由低價工程轉變為高價工程。
但中海外這一在國內基建市場的通行潛規則,在波蘭市場失靈。據本報記者瞭解,工程建設前期,中海外及其聯合體組織專家團擬定了一份工程經濟情況方案,該方案詳細論證了A2公路項目總造價將超出波蘭公路管理局標價的一半。
對於成本價格的升高,中鐵集團相關人士也有進一步解釋。中鐵相關人士稱,由於在投標時,波蘭業主提供的項目PFU(功能説明書)描述不清,地質情況複雜等原因,導致合同執行中實際工程量與投標工程量出現較大偏差,同時存在大量考古等索賠項目,
使得工程投入大大超過原計劃。
同時,由於業主工程款支付條件苛刻以及業主的不配合,導致項目中期計價嚴重不足,工程款撥付滯後,與現場投入極不匹配,以致目前項目出現了鉅額虧損和資金困難。
中海外以上述工程方案為證據,要求波蘭方面提高工程標價,屢遭波蘭方面拒絕。波蘭公路管理局稱,中海外提高標價的要求是合同之外的內容,成本上升的風險已包含在競標價格中。
“做過海外工程項目的人都知道,一旦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後,一切就應以合同內容為準,而不是以合同約定以外的道理來推卸責任。”中國建築(3.14,0.00,0.00%)一位工程師對本報記者表示。
波蘭公路管理局法律部主任雅各布·特羅申斯基(Jakub Troszynski)對本報記者表示,中海外所承建的工程並不存在複雜的設計和施工,差價應不超過3%到5%。“造成中海外建設成本飆升的主要原因,是中海外在項目組織工作上的缺陷,以及不瞭解當地市場”。
一位中鐵集團人士表示,承包A2公路之初,中海外就知道是賠本買賣,主要目的是以此作為敲門磚打入歐洲市場。今年5月,中海外計劃在華沙承辦一個體育場來彌補A2的損失,但沒有料到發包方根本沒有給中國公司任何機會。
但本報記者在採訪過程中發現,一些基建公司並不認為全是中海外的錯。
“波蘭的法律雖然相對透明,但一樣有很多不能説的秘密。”一位在波蘭從事過基建工作的人士表示。
在上述人士看來,中海外中了波蘭基建市場的“魔咒”,並且後繼者眾。“中海外退出A2後,希臘J&P Avax公司也計劃退出波蘭A4高速公路項目,愛爾蘭公司在A1高速項目上工程放緩。J&P Avax控訴波蘭公路管理局項目審批時間過長,嚴重影響工程進度。”
雙輸結局
據中國中鐵第三季度財報披露,波蘭高速公路管理局近日申請華沙地區法院向以中海外為首的中國聯合體簽發了支付令,要求聯合體支付1.28億波蘭茲羅提(約合4132美元)的合同罰金及利息。目前聯合體委託的律師已就波蘭法院發出的支付令提出了異議,中國中鐵稱“將通過法律途徑採取措施維護公司合法利益”。
中波經濟文化交流會長柴洪雲表示,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不管最終誰索賠誰,都將是一個雙輸之局。
目前,中海外為挽回在波蘭市場的信譽,已開始逐一付清分包商欠款。中海外母公司中國中鐵(601390.SH)第三季度財報顯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中海外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已確定發生的虧損為6.44億元人民幣,其中今年第三季度增加虧損0.94億元人民幣,虧損增加的主要原因為中海外在第三季度支付了部分項目分包工程的結算款和項目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管理費用。
後續的損失可能還將發生。一位國資系統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中海外除了要應對經濟損失,還需盡力恢復其在波蘭市場的信譽。
馬吉曼表示,在中海外A2高速公路事件後,或許部分波蘭企業和民眾對中國公司的印象會受到一定影響,但這只是暫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