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不妨中日合作 商業化解決釣魚島問題
【環球網綜合報道】*香港中評社北京6月13日文章,原題:如何解決中日釣魚島爭端?*中日兩國就釣魚島問題所引發的爭論有失控的危險。現在日本朝野各界人士公開在釣魚島海域開展活動,日本政府在討論有關釣魚島問題的時候也不再遮遮掩掩。日本駐華大使關於釣魚島問題的理性表態,非但沒有得到日本政府的認可,反而在日本國內引起了強烈反彈,日本政府迫使駐華大使公開道歉,這本身就足以説明,日本政府正在打着所謂民意的幌子,公開蠶食中國的釣魚島。
現在的局勢已經非常複雜,日本政府在處理釣魚島問題的時候,可能會越來越受到國內各種勢力的強烈掣肘,在外交談判中沒有轉圜的餘地。中國政府曾經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希望將釣魚島主權爭議擱置起來,通過組建聯合機構共同開發釣魚島附近的資源。但現在看來,中國政府的願望很可能會徹底落空。如果日本政府在處理釣魚島問題上缺乏冷靜的態度,被一些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牽着鼻子走,那麼,中國政府不得不作出相應的舉動,中日兩國在釣魚島的對峙不可避免。
當前在處理海洋領土爭端方面有以下幾種模式:第一種是俄羅斯模式,以直接佔領為目標,通過長期的商業存在、軍事存在迫使對方只能通過外交談判解決問題;第二種則是韓國模式,由民間自發組織起來,保衞國家的領土,政府和軍隊在背後支持,確保民間保衞主權的行動達到預期目的;第三種則是菲律賓模式,以行政執法的方式,不斷地加強巡邏和干擾,增加對手處理問題的成本。筆者認為,中國目前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果把釣魚島問題變成一個區域性的甚至國際性的問題,那麼,對中國的整體發展極為不利。中國政府之所以在歷次釣魚島衝突中始終保持克制,就是希望日本政府能儘快約束國內反對中國力量,抱着實事求是的態度,通過談判解決彼此的爭端。
筆者的建議是,中國政府一方面可以通過外交途徑重申對釣魚島的主權,另一方面則通過組建實質性的商業機構,積極籌備對釣魚島附近資源的勘探和 開發活動。中國政府可以鼓勵民間成立釣魚島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負責釣魚島附近的勘探開發工作。具體步驟是,由中國政府按照中國的法律,以拍賣的方式,頒發礦產資源開採證,由民間團體設立釣魚島股份公司,向中國政府申請獲得礦產資源開採證。釣魚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授權的範圍內,從事各種商業勘探開採活動。必要的時候,釣魚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擴大資本,吸收其他國家的投資者加入,從而將釣魚島股份公司的勘探開採活動規模化。釣魚島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不排斥日本的投資,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可以由日本相關公司佔有一定的股份,共同在釣魚島附近從事商業化活動。
簡單地説,日本政府把釣魚島問題變成一個政治性的問題,而中國政府反其道而行之,把釣魚島問題變成一個商業性問題。中國政府允許釣魚島股份有限公司在釣魚島附近從事勘探開採活動,既是捍衞中國主權的表現,同時也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具體體現。中國的釣魚島股份有限公司不拒絕任何投資者, 包括來自日本的投資者。釣魚島股份有限公司在政府授權的範圍內,可以從事正常的商業活動,如果其利益受到損害,那麼,中國政府不能坐視不管。換句話説,中國政府保衞釣魚島的前提是在該地區由商業利益。如果中國在該地區沒有商業存在,那麼,中國在該地區的軍事存在就缺乏實質性的意義。
中國不希望在釣魚島地區發生大規模的衝突,但是,中國也不願意看到日本政客充分利用釣魚島在日本國內沽名釣譽。現在釣魚島問題已經成為日本國內一個搶手的 政治招牌,任何政客只要高舉釣魚島的牌子,就可以獲得巨大的政治利益。如果這種局面持續下去,那麼,不僅會惡化中日兩國的關係,而且會導致釣魚島的主權問 題更加複雜化。中國政府應當另闢蹊徑,通過組建釣魚島股份有限公司,把這個問題變成一個商業化的問題。這樣做可以挫傷日本政客在釣魚島問題上謀取政治利益 的積極性,同時也可以為中日兩國的商業合作提供一種可能性。中國政府不妨在商業化問題上進行有益的探索。
(作者系中評社特約評論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教授喬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