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儲行長陶禮明被調查 禍起湖南高速50億元貸款
編者按:郵儲銀行行長陶禮明協助調查,是自國開行副行長王益案、建行行長張恩照案以來,涉案級別最高的金融系統官員。這對上市進程中的郵儲銀行而言不是壞事,相反,恰是其完善公司治理,強化內控的絕佳契機。在市場金融資源配置中,銀行目前坐擁數十萬億信貸資源,堪稱實力最強大的金融部門,發放貸款動轍數十億,已經大大超過一般的IPO規模,我們需要反思的是,對比企業IPO過程中的監管待遇,貸款發放、審計如何儘可能透明,在制度和流程設計上壓縮違規操作和關係貸款的空間,從而加強對這一領域的有效監管。相關報道詳見B1~B2版
6月11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郵儲銀行”)一紙公告,證實行長陶禮明“因涉嫌個人經濟問題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一時,郵儲銀行上下噤聲。
而《中國經營報》記者獨家從多方證實:陶禮明出事與近期爆發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稱“湖南高速”)系列案件直接相關:有人供出了陶禮明。
“中國郵儲銀行給湖南高速貸過一筆款,相關負責人親屬索要好處1.9億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筆支付1500萬元,其餘改用壟斷經營洞(口)新(寧)高速材料的形式。”一位知情人士如是告訴記者。
而在本報記者的調查過程中發現,此筆貸款或涉廈(廈門)蓉(成都)高速湖南段項目,目前,有關部門的調查重點在於:此筆貸款相關負責人親屬是否私下索賄。
被湖南高速陳明憲案牽出
“陳明憲進去後,供出了一位神秘中間人,他牽出了陶禮明,説是湖南高速的一個200億大項目中,郵儲放了50億,有人私下收了錢。”
2012年6月6日,中紀委一位副局級巡視員帶隊,欲帶走行長陶禮明。
“很震驚,很突然。”一位知情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集團領導説如果有問題,希望先自查,內部先解決”。
6月7日,中國郵政集團內部通報了行長陶禮明“協助調查”一事。當日,陶被中紀委直接帶走,同時被帶走的還有資金營運部金融同業處處長陳紅平。而在一個多月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羣部主任張志春已經被帶走“協助調查”。
6月8日,有關部門對郵儲集團及郵儲銀行總行領導班子通報了陶協助調查的原因:或涉違規貸款。
6月11日下午,郵儲銀行在官網上發佈公告證實此前坊間傳言,公告稱:“近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陶禮明、資金營運部金融同業處處長陳紅平因涉嫌個人經濟問題正在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在此期間,本行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不受影響。”
6月11日,北京銀監局赴郵儲銀行北京分行進行現場會談,要求郵儲銀行保持穩定,注意輿情。最新的媒體報道稱,郵儲銀行已經向銀監會上報應急處置預案。
事發突然,郵儲銀行在公告之後,再無對此事進一步説明,對媒體採訪也三緘其口。
記者在網絡上搜遍各種信息,發現陶禮明驚人的低調,其履歷異常簡單,曾任郵政儲匯局局長多年,現任郵儲銀行行長。
“陳紅平之前一直在正常工作,也沒有聽到什麼傳聞,太意外了。”對於陳紅平,郵儲銀行資金營運部一位人士對記者如是形容其直管領導被帶走後的心情。
據記者調查,此前審計署已經針對郵儲銀行展開審計,有線索顯示陶禮明此番事發的直接導火索是剛剛在今年3月下旬爆出的轟動一時的湖南高速陳明憲案。
“陳明憲被抓後,供出了一位神秘中間人,在這位神秘中間人被調查期間,牽出了陶禮明,説是湖南高速的一個200億元大項目中,郵儲放了50億元,有人私下收了錢。”知情人士稱,這位神秘中間人為湖南高速下屬某一個項目的指揮部人士。
陳明憲何許人也?今年3月28日,原湖南省交通運輸廳(下稱“湖南交運廳”)黨組書記、副廳長陳明憲在長沙華雅大酒店1649房間被湖南省紀委帶走,次日相關部門宣佈,陳明憲涉嫌在高速公路工程招標等環節嚴重違紀問題,已被立案調查。
在湖南交運系統,陳明憲地位之顯赫幾乎無人不知。近20年來,陳明憲從未離開交運系統,並一手締造了湖南高速公路的“大躍進”神話。據《2011年湖南省高速公路工作會議紀要》(下稱“湖南高速會議紀要”),截至2011年底,湖南高速公路在建里程4064公里,在全國排名第一;在建和通車總里程達6450公里,從2007年全國排名第17位躍至全國前三。
而關於湖南交運系統絕對“一把手”的陳明憲民間新聞亦很多:“好賭愛玩,熱衷名利、高調、貪腐、事多的自己都記不清”。
陳明憲落馬之前,湖南交運系統已有多位幹部相繼落馬。2011年8月17日,湖南交運廳黨組成員、湖南高速局長馮偉林被湖南省紀委宣佈“涉嫌嚴重違紀”而立案調查;2004年湖南省交運廳黨組成員、湖南高速局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以下稱“湖南高速開發總公司”)總經理楊志達被雙規,次年被判無期徒刑;更早的2000年,湖南交運廳副廳長馬其偉因受賄被湖南省檢察院立案偵查。先後落馬的4位高管有一個共同特點:主要工作履歷都在交運系統。
據瞭解,目前陳明憲的案件正在調查中,這位“路橋湘軍”或將掀開高速系統更多腐敗案件。
50億元貸款疑雲
“這件事此前審計署就已經發現,湖南高速的系列案件爆發,隨着調查深入,現在問題對上了。”
記者調查發現,郵儲銀行參與的50億元貸款或涉廈蓉高速湖南段。
據瞭解,廈(廈門)蓉(成都)高速起於福建廈門,止於四川成都,是我國西南腹地通往東南沿海地區的主要出海通道,全長2211公里。其中,湖南段全長308公里,總投資196.71億元,建設工期48個月,2008年8月31日正式開工,計劃2012年8月建成通車。
據業內人士稱,2009年之後根據相關規定,公路投資項目的自有資本金比例降至25%,湖南在高速公路資金來源中一直聲稱“35%國家補助和自籌,65%銀行貸款”。從廈蓉高速湖南段來看,銀團貸款116.38億元,佔總投資額59%,自籌佔比41%。
不過,知情人士稱,郵儲銀行這筆鉅額貸款的“非正常”之處在於:2008年至2010年間,郵儲銀行獨立為湖南高速相關項目發放了總計50億元的貸款,且該筆貸款被湖南高速作為自有資本金。
按接近郵儲人士稱,到目前為止,內控較嚴的郵儲銀行仍不能單獨發放單筆2000萬以上的貸款,但可以通過銀團貸款、同業拆借、債券業務等其他方式介入到大型項目。據瞭解,銀監會對郵儲銀行改制後的放貸業務採取了逐步放開的方式,由500萬逐步調升至1000萬、2000萬。單筆貸款業務目前仍不能超過2000萬。
“由於是用於補充湖南高速的自有資本金,郵儲銀行當時用了變通的方式,所以這筆貸款業務本身完全可以合規,沒有問題。”該人士對此非常肯定。
公開信息顯示,在2008年10月22日的“湖南省融資合作洽談會”上,廈蓉高速湖南段的建設資金來源也已解決,以國開行為首的銀團給予該路段116.38億元的貸款授信,項目借款人為湖南高管局直屬的融資平台湖南高速開發總公司。
“事實上,除去國家補助的極少部分外,廈蓉高速湖南段近200億元的項目,自有資金不能少於25%,應該是50億元,當時湖南高速根本拿不出這筆錢。”知情人士分析。
對此分析,多位高速路局系統人士並不特別意外:高速公路項目集中上馬太多,很多項目的自有資本金來源或都是通過非正常渠道解決的。
對於郵儲銀行在此筆業務中採取的變通方式,銀行業界人士表示,有很多種方式可以實現。
但一位國有銀行公司業務部人士告訴記者,按照相關規定,銀行的流動資金貸款不能用於補充自有資本金。
據瞭解,從2008年以來,銀行多采用銀團貸款參與公路等基建建設,嚴格的銀團貸款操作是由兩家和兩家以上銀行就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原則上由代理行來進行貸後監控。
這樣就意味着,郵儲銀行很難通過銀團貸款向湖南高速發放用於補充自有資金的的“問題”貸款。上述國有銀行人士認為,出現違規操作的可能性之一是銀行獨自向湖南高速發放貸款,而不一定走銀團貸款模式。
巧合的是,在2009年年底《中國郵政報》刊發的系列報道“2009年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金雁獎’優秀營銷項目展示”中,《湖南省分行開發高速公路建設流動資金貸款》曾獲獎並被廣泛宣傳。該報道提及:“郵儲銀行湖南省分行在2008年抓住信貸規模控制這一時機,利用銀團貸款開始切入高速公路行業。2008年,該分行與建設銀行(601939)合作京珠高速間接銀團貸款項目成功,開始第一次進入高速公路行業。”
該報道還提及:“2009年1月,郵儲銀行湖南省分行經過長達3個月的營銷、調研及評審,終於開發了湖南省高速開發總公司流動資金貸款業務。該筆貸款作為郵儲銀行第一筆批發類直接貸款業務,為郵儲銀行當年批發資產業務的發展打響了頭炮。”
這筆名為“流動性資金貸款”總額為20億元,為期三年。而巧合的是,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郵儲銀行給湖南高速的50億元“非正常”貸款在2010年完成放款,“第一筆20億元,後來又追加了30億元”。
針對上述問題,到本報截稿前,記者向湖南高速、湖南交運廳、郵儲銀行等相關部門求證,均未得到回覆。
調查重點:相關親屬索賄?
“郵儲銀行給湖南高速貸過一筆款,相關負責人親屬索要好處1.9億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筆支付1500萬元,後改用壟斷經營洞(口)新(寧)高速材料的形式。”
根據郵儲銀行的公告,陶禮明此番“協助調查因涉嫌個人經濟問題”,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郵儲銀行給湖南高速貸過一筆款,相關負責人親屬索要好處1.9億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筆支付1500萬元,其餘改用壟斷經營洞(口)新(寧)高速材料的形式。”
據悉,是否索賄成為陶禮明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的核心問題。
據資料顯示,洞新高速2009年開工,預計2012年年底通車,全長117.9公里,預計投資82.35億元。
湖南一位高速公路人士告訴記者,80多億元的總投資中,鋼材、水泥、沙石等材料費一般佔比兩成也就是16億元,材料供應商按10%利潤計算就是1.6億元,再加上1500萬已付現金,總額接近1.9億元。
該業內人士透露,國內高速公路項目有自己獨特的“生態系統”。“項目從立項、獲批,到公開招投標,再到施工單位徵地、分包建設、工程監理、材料供應等各個環節都存在灰色地帶,而材料供應算是最大的一頭,委託方(即主管單位)具有絕對話語權”。
記者試圖查詢任何與洞新高速公路施工材料供應相關的招投標信息,但未有收穫。
按照知情人士説法,“相關親屬索賄”,親屬為何人?陶禮明是否知情?供出陶禮明的關鍵人究竟是誰?除已經支付的1500萬元之外,餘額是否已經支付完畢?最終利益是否由陶禮明獲得?中郵集團張志春、郵儲營運部陳紅平又與陶禮明協助調查有何關聯?眾多問題仍然有待解開。本報將對此事跟蹤報道。
郵儲早已涉足“鐵公基”
“利用郵儲資金是重點,目前全國郵儲資金有3000億元可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經接洽,郵儲總行明確表示願意提供100億~200億元支持湖南高速公路項目,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利率。”
據《湖南高速會議紀要》:在“十一五”期間,湖南高速公路共開工53個項目(其中2008年以來新開工46個項目),完成投資1536億元。該紀要稱,“這種力度,這種進度,在湖南歷史上前所未有,在全國範圍內也獨一無二。”
建立多方式的融資渠道,通過“融資建設、打包資本化、再融資建設”的路徑以滿足湖南高速“大躍進”,是湖南高速近幾年的運作模式,然而從2006年開始的宏觀調控銀根持續緊縮,高速公路的大發展顯然面臨自有資金不足的問題。
在馮偉林落馬前,就曾頻頻提及融資的迫切和艱難:“籌融資已成為湖南高速建設的另一個戰場,要狠抓創新籌融資工作。”
湖南交運廳2008年的一份內部文件有如下表述:拓展融資渠道,“利用郵儲資金是重點,目前全國郵儲資金有3000億元可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經接洽,郵儲總行明確表示願意提供100億~200億元支持湖南高速公路項目,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利率。”
可見,一直對外宣傳立足小微業務的郵儲銀行,早已深入到大型“鐵公基”項目。
而“鐵公基”項目投資期限長、所需資金動輒過億元,這樣的大項目非一家銀行所能獨享,對於剛剛轉製為商業化銀行才5年、缺乏足夠放貸經驗的郵儲銀行來説也是一個挑戰。
2007年,原屬於中郵集團的儲匯局分離,成立郵政儲蓄銀行,原局長陶禮明出任郵儲銀行首任行長。在其主導下,郵儲走向商業化銀行道路。
郵儲銀行華南某省分行負責人告訴記者,2007年郵政集團改制分家,郵儲銀行成立後走什麼方向在內部曾經爭論很大,最終以陶禮明為首的“進取派”獲勝,選擇了“鐵公基”項目。
該負責人舉例説,即使在2011年銀行業全面緊縮時期,郵儲銀行對鐵道部的授信依然高達400億元,而建行授信則僅為200億元,“在郵儲貸款統計中,鐵公基項目佔比很重,而這一塊又是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
“由於此前只存不貸,放貸經驗缺乏,但錢又多,一般只要別人牽頭,郵儲銀行都會參與銀團貸款,湖南省的一些項目的銀團貸款,郵儲基本上都參與了。”湖南某市銀監局一位官員告訴記者。
而此前郵儲銀行的相關貸款業務已經引起審計署的關注。“這件事此前審計署就已經發現,湖南高速的系列案件爆發,隨着調查深入,現在問題對上了。” 一位6月6日就已經知道此事的監管層人士告訴記者,此前審計署對郵儲銀行貸款可能存在的問題一事已有察覺,不過並未馬上行動。
據記者檢索各省審計廳官網信息顯示,2011年4月初,國家審計署部署對郵儲銀行全國20個省(市、自治區)2010年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開展審計。湖南省是其中之一。
在湖南省審計廳的公開文件中,記者查到了該廳根據審計署部署編制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審計指引》,該《指引》顯示,此次審計主要內容在於郵儲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與資產經營方面。不過,記者並未在審計署官方網站“審計結果公告”欄中發現此次審計結果。此次審計署針對郵儲銀行的審計何時結束亦沒有公開資料。
記者僅在部分網站網頁中發現如下表述:2011年審計署對郵儲銀行的審計結論為“郵政儲蓄銀行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治理結構不完善、行政化管理現象突出、相關決策程序缺乏控制、關聯交易管理不健全”。
不過,這個非官方的結論在湖南審計廳的文件中得到了印證。
在審計署網站上,一篇名為《湖南:郵儲銀行審計整改成效顯著》的文件顯示,2011年5月份,湖南審計廳對郵儲湖南分行及分支機構審計後,提出了“理順管理體制、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加強金融服務力度、合理配置資源優化業務結構”等審計意見。
在該文件中,郵儲銀行湖南分行在有關違規貸款一項中的整改完成結論是:“對審計指出的借款人主體或擔保人不合規的貸款提前清收,對貸款檔案資料和貸後檢查資料不全的進行補充完善,對信用不合規借款人實行嚴格的貸款審批程序,對抵押物不足值貸款收回重發,對資金有風險的貸款移交公安法院催收執行。清收違規貸款,有效降低了貸款風險,及時保障了資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