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包裝內藏“貓膩” 劣質粽子被查現形
大眾網臨沂6月22日訊(記者 莊紅 實習生 宮曉菲 通訊員 孫翼 於化芹)端午節來臨,粽子市場銷售進入旺季,家家户户都要買點粽子吃,但在挑選粽子時您可一定要正大了眼睛,家住平邑縣城的孫女士最近就因為買到了變質的粽子而心煩。
6月18日,孫女士在一家食品店58元購買了一盒粽子,本想等到端午節那天再吃,可心急的兒子非要吃,打開後準備食用,卻發現有的粽子竟然“長毛”了,孫女士非常生氣立馬找到商家理論,但商家的態度令孫女士生氣,對方是怎麼都不肯承認粽子在銷售前已經壞掉。無奈之下,孫女士到工商局投訴想討一個説法。
接到消費申訴後工商人員立馬認真驗看孫女士帶來的這盒粽子,發現該粽子包裝豪華,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都沒有問題,但有些粽子確實已經變質長毛,工商人員隨後趕到孫女士投訴那家食品店進行檢查、調查,店家見到工商人員承認粽子是自己售出的,但否認粽子已變質。經工商人員説服教育,店家最後終肯低頭,意識到了自己的過錯,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四款:“禁止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第四十條: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有關規定,對經營者進行了處罰,並責令賠償了孫女生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