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數南海漁民悲慘遭遇:能撿回條命就是大幸
《加強中國在南海上的實際管控》系列文章之一
關注南海上的中國漁民生存狀況(1)
重重安全威脅,渴求國家加大支援
(一)別國在南中國海非法抓捕中國漁船,給中國漁民帶來了深重的痛苦
【環球網綜合報道】今年4月10日,菲律賓軍艦再次在南中國海黃巖島海域企圖抓捕正常捕魚的12艘中國漁船,使南海上的中國漁民安全再次引起了全中國人民的關注。近些年來,中國漁民在中國領海里被外國武裝力量抓捕和搶掠,已經多次出現。對這些在南海打漁謀生的中國漁民,我們不能不多一分關心與關注,他們的人身安全和維持生計,更是我們首要關注的話題。據不完全統計,近些年來,僅菲律賓非法抓捕中國漁民事件就有以下多次:
1989年4月13日,中國一艘漁船在南沙羣島中業島附近海面打漁時,被菲律賓駐島軍隊宣稱“侵犯菲律賓海域”而抓扣。船上三名中國漁民遭到關押,並被索要罰款贖人。
1995年3月,來自海南省的四艘中國漁船在南沙羣島仙娥礁海域被菲律賓海軍艦艇以“侵犯菲律賓海域”為由抓捕,船上62位中國漁民被押往菲律賓本土關押。中國外交部對此多次提出交涉,菲律賓方面仍以“非法入境罪”對中國漁民提出起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達28次。在被關押期間,62名中國漁民一度被關押在總計只有200平米的牢房裏,環境濕熱髒差,條件極為惡劣。後因不斷有中國漁民病倒,菲方略為改善了關押條件,然而依然不放人。在5月底的一次公開開庭審理中,中國漁民代表馬雲輝在庭上宣讀聲明,指出自己及其他61名漁民是在中國領海範圍內捕魚,對菲方指控提出反駁和抗議。此舉令在菲愛國華僑深受感動,出資7.63萬美元擔保被抓漁民中的10名未成年人出獄,接到華僑家中治療。愛國華僑還奔走菲律賓職權部門疏通關係,並捐款5.22萬美元給被抓漁民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經過中國外交部多次交涉,當年10月1日,在被關押半年多之後,被抓的58名中國漁民被釋放,而4名船長仍被菲律賓方面關押審判。直到第二年1月25日,時任菲律賓總統拉莫斯頒發所謂“特赦令”,在中國南沙海域被抓的4名中國船長才被釋放。但漁船、漁網、漁具和船上的所有財產全部被菲方沒收,每船損失達上百萬元。
1997年,在黃巖島海域正常打漁的兩艘中國漁船先後被菲律賓方面以“侵犯菲律賓海域”為由非法抓捕,船上21名中國漁民被押至菲律賓本土蘇比克灣海警站長期關押,並索要罰款贖人。經中國外交部交涉,這些中國漁民被菲律賓關押幾個月後釋放。
1999年5月23日,1艘中國漁船在黃巖島海域正常打漁,遭到菲律賓軍艦以“侵犯菲律賓海域”為由前來抓捕。由於中國船員裏有人在1997年遭受過菲律賓海警非法抓捕和毆打、關押,深知被抓的嚴重經濟損失,因此中國漁船被迫向北返回。然而菲律賓軍艦竟然一路追趕不放,並開足馬力極度野蠻地將排水量只有60噸的中國小漁船撞沉,導致11名中國漁民落水。其中3名中國漁民被菲方撈起後,押至菲律賓本土關押。經過中國外交部多次交涉,對於這樣一起性質極其惡劣的事件,菲律賓方面於1999年7月份釋放了被抓的中國漁民,但僅做出了3萬美元賠償。
2000年5月26日晚,中國“瓊瓊海01068”號漁船在南中國海上遭到菲律賓海岸警衞隊艦隻抓捕。菲軍使用槍支掃射,中國船長符功武被子彈擊中心臟,當場遇難身亡,其餘7名中國漁民被菲軍關押至巴拉望監獄。在中國外交部表示強烈不滿、並提出嚴正交涉後,菲律賓方面在5月30日承諾交還船隻和遺體,“不對中國船員提起訴訟”,但拒絕做出賠償。
2006年4月27日,中國“瓊•瓊海03012”號漁船在南沙羣島南方淺灘打漁時,遭到一艘不明國籍武裝船隻襲擊,4名中國漁民被當場打死,3名中國漁民受傷,其中兩人重傷。漁船上所有財物,包括無線電及導航儀均被搶走。遇襲死難漁民一人20歲、一人28歲,另外兩人40多歲。出事地點距離菲律賓實控海域較近,據倖存漁民稱,襲擊漁船的船體兩邊有支架,從外形看很象是菲律賓的船,襲擊者語音也嚴重疑似菲律賓人。倖存者回憶,登上中國漁船搶劫的13個外國人年紀多在三十歲以下,其中有六人穿着迷彩服,其它七人均穿着統一的便裝,看起來像來自於統一機構。對於這起嚴重的惡性事件,菲律賓政府發表聲明説:“襲擊者很可能是海盜”,稱“沒有證據顯示事件是菲律賓海軍所為”。這起嚴重危害中國漁民生命安全的惡性事件最後也沒有受到清晰調查。
2010年5月27日,一艘中國瓊海籍漁船在南沙羣島半月礁附近海域打漁時,遭到菲律賓軍艦抓捕,船上9名船員被抓扣至菲律賓。
2011年10月18日,菲律賓軍警一艘炮艇在南海黃巖島附近撞擊了一艘正拖曳25艘小艇航行作業的中國大型漁船,導致中國漁船嚴重受損,只能放棄正在作業的漁業小艇,勉強返航。菲律賓軍警將中國漁船原來拖曳的漁業小艇全部搶奪,拖回菲律賓本土。對於這一起性質惡劣的野蠻非法事件,菲律賓官方輕描淡寫地辯稱“炮艇是在試圖靠近中國漁船檢查時,炮艇的轉舵裝置出現故障失控”,相撞“純屬一起小意外”。
不過,“菲律賓炮艇的轉舵裝置故障”,卻絲毫不影響其長時間追趕和恐嚇中國漁船,並順手牽羊將中國漁船原來拖曳的漁業小艇拖回菲律賓,可見其“故障之真實嚴重”。事發之後,菲律賓多家媒體還刊發了題為“南沙中國漁民如驚弓之鳥”的報道,大肆嘲笑中國漁民見到菲軍艦時的恐慌和狼狽逃走的景象。顯然,菲律賓方面種種媒體報道也毫無對“本國的炮艇出故障撞船”的驚險後怕,而是明顯作為本國“執法成功”的一個範例。從菲律賓媒體報道的側面,也可以看出菲律賓炮艇故障的“真實性”。中國外交部為此展開交涉,要求菲律賓無條件歸還中國漁民小艇,但菲律賓明確予以拒絕,菲律賓外長甚至對媒體宣稱,“事發在菲律賓海域”,菲律賓政府無需就此向中國道歉,也不曾道歉,更罔提認錯賠償。
2012年4月10日,菲律賓海軍艦隻再次侵入南中國海黃巖島海域,對正常捕魚作業的12艘中國漁船進行非法侵擾,並企圖派攜帶武器的軍人抓捕中國漁民,中國兩艘海監船趕到,阻止菲律賓海軍抓捕中國漁民和漁船,隨後雙方發生對峙。
以上這些抓捕事件,中國漁船都是在中國傳統九段線領海內正常打漁作業,不包括個別中國漁船到中國九段線領海之外、進入別國專屬經濟區海域的情況。以上統計還僅僅是這些年來菲律賓軍警抓捕扣押中國漁船的部分統計,而菲方未抓扣中國漁船、但洗劫勒索船上財產的情況還未列入其中。
除了菲律賓軍警,越南在這方面的作為也十分嚴重,同樣造成過中國漁民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2011年6月9日上午,在南沙羣島萬安灘正常打漁的中國漁船,突然遭到越南武裝艦船的驅趕,混亂中導致一艘中國漁船的漁網與正在該海域非法勘探作業的越南油氣勘探船的電纜纏在了一起。越南油氣勘探船竟然不顧基本的航海準則、絲毫不顧中國漁民的生命安全,強行倒拖中國漁船長達一個多小時,最後中國漁船不得不忍痛剪斷價格不菲的漁網,才沒有導致船毀人亡的局面。如果被越南船隻一直拖帶到越南本土,後果也將更加不堪設想。萬安灘海域本就是是中國政府管轄的海域範圍,越南油氣勘探船在這裏作業,本身就是非法的,具有挑釁意味,更是無視《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然而越南的武裝船隻和油氣勘探船依然十分猖獗。中國漁民經常説:“遇到越南船艦,能撿回一條命就是大幸,而損失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則是平常的事情了。”
據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不完全統計,僅1989年至2010年,周邊國家在南沙海域襲擊、搶劫、抓扣、槍殺我漁船漁民事件達380多宗,涉及漁船750多艘、漁民11300人。其中,25名中國漁民被打死或落水失蹤,24名中國漁民被打傷,800多名中國漁民被抓扣判刑。被抓扣或撞沉的漁船損失,以及被抓扣船上“不翼而飛”的導航設備、衞星電話、生活物資和漁獲,更是難以統計。中國漁民在南中國海正常打漁作業的安全,受到了嚴重威脅。
除了不合法地在中國海域內抓捕正常打漁的中國漁民,菲律賓、越南的抓捕行為也十分野蠻危險。不但普遍使用武器威脅中國漁民人身安全,更毫無尊重中國漁民人權的意識。多名遭到過菲軍警抓捕的中國漁民都回憶,菲律賓軍警船隻一旦發現中國漁船,就立刻上來以武力實施抓扣。然後把中國漁民驅趕到船頭集中站好,然後對船上物品見什麼拿什麼,中國漁民稍有反抗或質疑就會遭到毆打,船上的漁獲和漁網都會被菲方“順手牽羊”。菲律賓軍警還多次強迫中國漁民頂着南海盛夏的酷暑站在烈日下幾個小時,甚至逼迫中國漁民赤裸上身趴在曬得滾燙的船甲板上,被曬得頭暈眼花甚至皮開肉綻。每次中國漁船被扣,船上的海產品、導航設備、通訊設備、甚至漁民私人的生活物資、手機、藥品都被一掃而空,很多時候甚至連中國漁民的拖鞋、雨披、換洗衣服、飯鍋都無一倖免,而且毫無正式沒收的道理和清單。打着“國家執法行為”旗號,卻形似海盜搶劫。
更大的損失來自於菲律賓方面的罰款甚至沒收船隻。最輕的是被迫簽署“承認侵犯菲律賓海域的認罪書”並每船罰款3000~10000美元,被抓扣漁民的親屬交納罰款後放人。重則甚至直接沒收價值數十萬元至幾百萬元不等的漁船。對於中國漁民來説,這種經歷無異於整個漁民家庭經濟的災難,使不少漁民轉瞬間就從小康墮入負債累累、無以為生的深淵。
越南在這方面也不相上下,在追趕中國漁船時經常使用武器開火,甚至用機槍瘋狂掃射中國漁船,行為野蠻兇橫。
除了漁船和船上財產的直接損失,中國漁船赴南海打漁一趟油料費用、人工勞務費都要達到幾萬元。被外國軍警抓捕,即使能被迅速釋放、不被扣船罰款,也意味着這一趟赴南海打漁將血本無歸。而被別國抓扣的中國漁民,通常會遭到至少幾個月的關押,有些時候竟然長達幾年。這些中國漁民往往都是家裏的主要勞動力,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被關進監牢也就意味着他們的家庭在相當長時間裏喪失主要經濟來源。這對於這些只能靠海吃海、世代以到南海打漁為生的漁民家庭,是極其艱難的。如果漁船最後遭到外國無理沒收,就更意味着這些漁民不但將承受這一趟南海之行的巨大損失,而且將失去今後生活最重要的生產工具。中國漁船在中國南海上被別國非法抓捕,對那些漁民家庭常常意味着從小康瞬間掉入赤貧。這不但是這些中國漁民家庭的災難,對於中國國內經濟和社會穩定也同樣是一個壓力。
(二)幾個不良的發展傾向必須警惕
近些年來,某些南海周邊國家對於在南中國海上抓捕中國漁船出現了一種異乎尋常的熱情和興趣,動作也越來越大。2002年南海各方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後,但南海周邊各國非法抓扣中國漁船並無減少,不但次數增加,行為也照舊粗魯蠻橫,而且巡航抓扣中國漁船的海域越來越廣,呈現出幾個不良的發展傾向:
一是這些國家在南中國海抓扣中國漁船的行動越來越有主動性和積極性。其原來在南沙羣島海域大多隻立足於佔據島礁,在中國漁船靠近被佔島礁打漁時就開槍驅趕。中國漁船如不接近被佔島礁火力射程,尚可進行一些打漁作業。近幾年來,這些國家除了保持原有的佔島地面部隊,還不斷在被佔島礁部署船隻和快艇,遠遠看見中國漁船在外圍海域打漁就立刻出動,對中國漁船進行抓捕、驅趕甚至開火。這些國家在被佔島礁部署船隻和快艇後,其實控海域大面積擴張,抓捕行動的主動性更加提高,南沙羣島被佔島礁周邊海域已經越來越確鑿地成為中國漁民的“禁區”。
二是抓扣中國漁船的海域越來越遠,從原來更靠近其本土沿海海域向南沙羣島、中沙羣島腹地擴展,抓扣範圍越來越向北(中國方向)和遠海發展,讓南中國海對於中國漁船越來越危險四布,中國漁船正常打漁受到擠壓越來越多,使中國漁民不堪重負。
三是襲擾抓扣行為的時間越來越廣,已經完全常態化。過去周邊國家抓扣中國漁船,時常是為了配合其國內政治需要,每逢選舉,為了展現強硬、拉點選票而集中開展;或者因其國內狹隘民族主義聲浪高漲而集中展開一段抓扣行動。而從這幾年的新情況看,這些國家在南中國海上抓扣中國漁船已經成為一種日常活動,隨時出海,保持船艦在航,出海抓扣的時間已經遍及全年漁季。
四是抓扣中國漁船給某些國家權力機構和官員帶來了黑色收益,已經成為他們從中獲利的一種利益鏈產業,某些國家權力機構對此愈發興趣高漲。他們抓扣中國漁船,不但可以直接私吞船上的海產品和導航設備、通訊設備、中國漁民私人財物,而且每扣一船即可獲得至少幾千美元、多則上萬美元的罰款,而且近些年來罰款金額有不斷上升趨勢。而扣押中國船員後,即使中國外交部嚴正阻止其向船員家屬索要金錢贖人的做法,某些外國官員也可以利用愛國華僑四處疏通之機,從中牟利。如果沒收中國漁船,對他們利益更大。中國漁船雖不先進,但也價值不菲,往往比這些國家自身的漁船技術優、船況好,船上的漁網和漁船本身,一轉手都可以賺不少錢。
五是雖然早已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但南海周邊國家實際都並沒有嚴格守約行為,照舊出動軍隊來增強其單方面管控海域力度。在南中國海上襲擾抓扣中國漁船的行為,很多仍清晰可見這些國家軍隊的身影。這些國家仍然在動用軍隊武力對付中國毫無武裝的漁船。
六是這些國家越來越明顯地把抓扣中國漁船的行動當做宣示其對“南中國海海域主權”的信號,藉機在其國內大肆煽動極端民族主義情緒,把中國樹立為“龐大的外部威脅者”,從而為自己撈取政治利益和“保衞國家、勇敢抗中”的政治形象資本。在南海問題上向中國挑釁,已經成為周邊國家某些政客政治上有利可圖、樂此不疲的舉措,在南中國海抓捕中國漁船已經根據這些政客的政治需要而成為“制度化”。在這種運作之下,這些國家自己也越來越沒有讓步空間。這一點,絲毫沒有隨着中國這些年來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外交上始終擱置爭議、主張共同開發、不斷昭示和平誠意和友好善意而有什麼好轉,反而不斷升温。
七是隨着這些國家不斷地在自稱主權海域內製造針對中國的事端,這些國家內部極端民族主義情緒和對中國的反感情緒也在不斷增長。客觀上説,中國作為強者這些年保持自制、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不斷昭示和平誠意和友好善意,並沒有帶來對方民間情緒的親近,“中國威脅論”和“中國是敵對者”的印象在這些國家反而都有不同程度上升。中國温良恭儉讓的理想主義對外交往思維,不但沒有帶來矛盾爭議的真正擱置,而且在對方民間情緒上也沒有收到效果。
八是南海某些國家開始增多使用“違反該國漁業規定”或“破壞海洋資源”的大帽子抓扣中國漁船和漁民,試圖佔領道德制高點,混淆是非。這些國家執法人員一上中國漁船,就對中國漁民拳打腳踢、惡意體罰威脅,並利用中國漁民不懂外文,強迫威逼中國漁民在自己完全看不懂的文件上簽字。而這種文件內容大多都是“承認自己侵犯別國領海,越境打漁”或“承認自己使用違反別國漁業規定的手段打漁,破壞海洋資源”。使用欺騙和威逼的手段造成“中國漁船違法活動”的“事實”,讓中國外交部也不便干預。最後對漁船予以沒收,甚至直接進入司法程序對中國漁民判刑。這樣被處理的中國漁船,最後幾乎沒有歸還的。這些國家試圖以此佔領道德制高點,使中國漁船整體背上污名,卻故意混淆了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如果事發海域在中國九段線內,那麼這些國家根本就沒有司法管轄權,更無權以自己的國內法來審理這些海域裏發生的事務。這種情況,應該首先需要中國執法人員確認中國漁船的真實位置和當時的打漁手段;如果真的有違法行為,也應該由中國執法人員來依法處理,而別的國家無權自行在此海域行使其法律和管轄。
(三)蹊蹺的“武裝漁船”背後,某些國家見不得光的小伎倆
近些年來,南中國海上安全形勢還出現了一種新的威脅。除了受到菲律賓、越南等國正規武裝力量軍警的侵擾、阻撓和盤剝,中國漁民在南中國海上還受到來自菲、越兩國的所謂“武裝漁船”襲擊和搶掠、欺壓。這些武裝漁船並無國家武裝力量或機構標誌,船上人員也不穿着制服,貌似普通漁船,而實際上卻攜帶大量武器。見到中國漁船,就快速貼近,輕則以武力相威脅,向中國漁民要煙要水要吃要物,敲詐勒索。中則動用武力,破壞中國漁船正常打漁作業,強行驅趕中國漁船離開。稍有不順其意,這些“武裝漁船”心狠手辣,動輒開槍開火,甚至直接轉為謀財害命,搶劫中國漁船。此類事件發生過多次,除了2006年4月27日一艘中國漁船在南沙羣島南方淺灘遭到一艘疑似菲律賓武裝船隻襲擊,4名中國漁民被打死,3名中國漁民受傷一事,此外還有其他多次中國漁船遭到外國“武裝漁船”開火射擊和追趕、搶劫。中國漁船在南沙羣島榆亞暗沙海域,也遭遇過疑似菲律賓“武裝漁船”開火射擊追趕,幾經周折後趁黑夜冒險躲進暗礁羣才得以脱身。除菲律賓以外,越南在這方面也屢有舉動。據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統計顯示,自2009年底以來,越南 “武裝漁船”有組織、成規模地在中國南海海域進行侵權侵漁活動,並在中方水域開槍搶劫中方漁船網具,驅趕中國作業漁船,嚴重干擾海南漁民的漁業生產秩序,危及漁民生命財產安全。僅以2009年7月29日6艘越南“武裝漁船”有組織地搶劫中國漁船漁網為例,當時越南人員連開多槍,中國漁船被打中好幾槍,中國漁民不敢動彈,越南“武裝漁船”一次就搶走1000多張、價值30多萬元的漁網。生產工具屢屢被搶走,使遭搶中國漁民難以開展生產,家庭生活也陷入困頓。越南“武裝漁船”製造的此類事件屢見不鮮。據遭遇搶劫的中國漁民反映,越南漁船配有衝鋒槍,人員約11~12名,都是年輕力壯,越南漁船最大的有50~60噸位,最小的有20~30噸位,船速往往較快。近些年來,這些國家“武裝漁船”襲擾中國漁民的手段也越來越粗野和殘忍,不但開槍襲擊,有時甚至向我漁船投放燃燒彈,將我漁民打成重傷。對於南海航行安全和航行自由,也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這些外國“武裝漁船”名為漁船,實為已經接近海盜土匪船,出海的目的就不是好好打漁,而是以搶劫中國漁船作為生財之道、出海目標。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外國“武裝漁船”不像是僅僅簡單的“個體行為”,他們時而搶劫中國漁船,時而驅趕中國漁船,時而開火射擊,目的都是增加中國漁船到南中國海打漁的風險和成本、不讓中國漁船靠近某些國家在南中國海非法實控的區域打漁,其背後的“國家目的性”特徵明顯。從這些外國“武裝漁船”行為上可以看到,有幾個明顯反常的特徵:
1)名為民用船隻,卻攜帶大量武器彈藥。船上人員對武器操作熟練,有戰鬥技能,甚至超過對打漁技術本身的熟練。
2)名為出海打漁,卻經常不進行任何打漁活動,很少撒網,尤其是很少拖網作業(拖網在行船追趕時將嚴重影響速度),有時甚至不攜帶漁網。與此同時,卻從不忘攜帶武器。
3)在行動的時候,船上人員行為一致,配合緊密,氣焰囂張,有戰術意識,毫不慌亂,絕不是臨時拼湊起來的烏合之眾搶匪。
4)越是其國家與中國存在所謂“爭議”的海域,這些“武裝漁船”越是熱衷去。見到中國漁船,就往上靠近。
5)其活動區域,往往十分靠近其國家實際控制的海域。行動後立即撤離,有利於迅速隱藏回本國海域。
6)這些“武裝漁船”似乎有獲得超出本船探測範圍的信息能力,每當中國漁政船和海監船巡航到附近海域(還未正式出現),這些“武裝漁船”就通常不動手現身;而如果中國漁政船和海監船不在附近海域,這些“武裝漁船”就適時動手。其行為完全超出單船探測範圍可提供的信息保障,疑似有網狀的情況通報和指揮控制。
7)如果是單純的海盜土匪船作案,為什麼非要搶劫中國漁船?與其他船隻相比,漁船上的財富要少很多,而只要有武器,小船上的海盜登上大型貨輪也並非難事,而這些武裝船隻為什麼不去搶劫財富更多的大船?
8)由於中國位於南海北部,所以中國漁船通常向南航行時是空船居多,而向北返航時才是漁獲滿艙。如果漁船滿載而歸,往往一船魚就能賣上幾萬元以上。如果這些外國“武裝漁船”真是在意搶劫財物,那麼,顯然搶劫向北返航的中國漁船比搶劫向南行駛的中國漁船油水更大。可是這些外國“武裝漁船”的找茬、搶劫行為卻並不主要針對向北返航的中國漁船,而很看重襲擾正在打漁或正前往相關海域準備打漁的中國漁船,尤其是多次破壞和搶劫中國漁船的漁網。從“搶劫”的行為上看,也十分反常。
其行為特徵,更像是某些周邊國家故意利用這些“武裝漁船”的“非官方身份”,在南中國海上肆意妄為,以不合法的“非常規手段”打擊中國漁船赴南中國海打漁作業,強化那些國家己對於南中國海部分海域的非法實控。這些無法無天、形同海盜的“武裝漁船”,甚至不排除實際就是某些相關國家準軍事力量穿着便裝、或者是武裝民兵,受其政府指示或默許,出海行動。以此來不斷打擊中國漁民正常漁業活動,增加中國漁民出海的風險和成本,迫使中國漁船越來越遠離這些國家非法實控的海域,強化這些海域已經被這些國家“實際管控”的現狀,並逐步向北蠶食,步步擠壓中國漁船活動範圍、擴展這些國家“實際管控”的海域。一旦出現開火事件、甚至殺害了中國漁民,某些相關國家就裝傻充愣、一推三二五,表示與其政府無關,最後以“不明國籍船隻個體活動”為由推得乾乾淨淨、不了了之,避免與中國軍事攤牌。對於某些國家這種見不得光的卑劣做法,中國應有清醒的認識,不可被其枱面上冠冕堂皇的“雙方友好,共同剋制”説法完全矇蔽。
(四)中國政府對此現有的措施,以及面臨的問題
近些年來,中國政府也看到了中國漁民在南海打漁面臨的重重安全威脅,並且整個中國社會的海洋意識和海洋視野也在提高,不再以數千年陸地大國的心態漠視廣闊的海洋和海洋上發生的事務。中國漁民在南中國海、尤其是南沙、中沙、西沙海域打漁,其實本身就是一種對我國在該海區主權的體現,也是對國家海洋權益的一種保護,理應受到國家的支持和保護。在中國軍隊在南沙和中沙管控不完全到位的情況下,如果沒有中國漁民不斷地去自己傳統的南沙中沙漁場打漁,還怎麼實際體現中國在這些海域的開發利用?中國政府也在逐漸改變過去過度內斂自制的做法,逐步採取了不少措施保護我國漁民的正常漁業活動。2009年以來,中國農業部先後派出多艘次漁政船開赴南沙西南部漁場開展“貼身式”伴航護漁。僅截至2009年9月底,就已經已派出10多艘次漁政船,先後與菲律賓、越南、印尼等國22艘次武裝艦艇進行正面較量和對峙,7次現場解救被周邊國家抓扣的我國漁船12艘、漁民100多人,掩護500多艘次漁船安全生產。中國農業部漁政局所屬噸位最大、性能較好的中國漁政311、303船也遠赴南沙海域,為中國漁船護漁。這幾年來,在中國漁船上普遍加裝了現代化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和北斗導航定位裝置、以及海事衞星電話,開通了“海上110指揮所”電話報警聯繫,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中國漁民可以撥打衞星電話報警,祖國也可以第一時間知道中國漁船的真實位置。收到中國漁船報警後,中國漁政船就儘快趕往現場。對於我國漁民正常作業屢遭侵擾的情況,中國相關職能部門也有一些努力協同行動,共同確保中國漁民能夠自由地在屬於自己的藍色國土上勞動和收穫。中國海監船隻也越來越多地加入在南中國海上巡航,保護中國漁民的正常漁業活動,阻止別國肆意非法抓捕中國漁民。今年4月10日菲律賓海軍艦船試圖在黃巖島抓捕中國漁船,就是中國兩艘海監船率先趕到現場,阻止了菲軍的抓捕行為。中國漁民都説:“只要在能見到中國漁政船或海監船的地方,打漁的底氣就足多了”,都希望漁政船或海監船能更多地伴隨自己國家的漁船作業。
但是,面對南海上外國紛繁的聲索和實際蠶食,中國目前採取的護漁措施還很不夠,不能完全保護中國漁民在南中國海上免受外國威脅。漁船作業地點分散,隨機性大,打漁作業不便大規模扎堆,所以很難像商船貨輪那樣集合成大規模船隊由執法船護航。漁船一鋪開在廣闊的南海上作業,數量有限的中國執法船也散佈在南中國海上、有如幾個小點撒佈在廣大的海面上,覆蓋海域是有限的。南海十分廣闊,總面積達350萬平方公里,南北約1800公里,東西約900公里。其中南部200多萬平方公里海域是面臨外國侵擾的重點區域。幾艘、甚至增多到十幾艘執法船,在這麼廣闊的海面上都是覆蓋面十分有限的。在執法護漁的空間性上,無法迴避存在一些空白。
另一方面,從地理位置上,中國大陸位於南海最北端,在南海周邊國家裏距離南沙羣島海域最遠。中國漁政船和海監船等執法船赴南海中南部,往往需要先航行八九百海里才能到達,這一距離是菲、越等國到同一海域距離的三~五倍。由於路途遙遠,所以受海況和天氣因素影響也更大。針對中國的執法船巡航,菲、越等國都經常搞海上擦邊騷擾戰術、切香腸式步步蠶食。即“中國執法船一來,他裝老實;中國執法船一走,他就來勁;我在這邊執法,他跑那邊騷擾;抽空子蠶食中國合法權益”。而在中國不動用武力、給周邊國家沒有足夠壓力的基礎上,也難以形成威懾力使菲、越等國不敢繼續玩火。這就讓他們自認為抓着中國的軟肋,玩弄中國的底牌,有恃無恐,搞這種海上騷擾蠶食戰術越發來勁。由於散佈在廣闊的南海上,每艘執法船需要面對很廣的海域,船隻航行速度有限,在極其廣闊的南海,也難以很快趕到出事的每一個地點。以執法船航速20節計算,如果在100海里外發生緊急情況,需要5個小時才能到達。而實際上如果海上風浪較大,執法船還很難達到20節航速。而如果想使用航速30~40節的快艇來巡航,由於中國大陸和海南島距離南沙羣島海域遙遠,快艇續航力小(即航程小)、適波性差(即抗風浪能力差)、自持力差(即自帶給養堅持時間短),難以覆蓋南海大多海域。而且不論是什麼型號的執法船,續航力和自持力、適航性也都是有限的,很難長時間始終保持在南海上高頻率活動。因此中國執法船對中國漁民的保護,在時間性上也存在一些空白。如果執法船仍以大陸和海南島為母港的情況下,即使執法船隻數量再增加一些,對於保護中國漁業也有很多困難。
在南沙羣島實控島礁方面,我國動手佔島最晚,不但實控島礁數量最少,而且位置也不處於最有利。並且守島部隊過去大多由純地面部隊(海軍陸戰隊名字雖帶“海”,但只要實際不配備船隻就只能待在島礁上)組成,立足於防備別國登島奪礁的地面作戰,而缺乏相應的海上管控手段,對於島礁以外、海上的事務缺乏有效的管控能力。與菲、越等國守島部隊常配備快艇、強勢驅趕和抓捕外圍海上中國漁船相比,中國守島部隊以地面部隊為主,較少直配可在島礁周邊十幾海里內活動的大型快艇等海上裝備,也較少出到島礁外的海面上進行維權活動,大多隻能在島礁上守着一小塊陸地,而缺乏控制周圍海域的能力。這既有我國佔據的島礁自然條件、水文條件不理想的原因,也有過去長期以來海上管理層面缺乏海權意識、以大陸地上的管理思維套用在管理海洋的問題。這就使得我國雖然在南沙羣島守禦了幾個島礁,但相關島礁卻對中國漁業活動缺乏支撐。近些年來,某些機構某些人屢屢發出“南海太大了,佔了島礁也很難守,周圍海域也管不了,後遺症太多。所以只能外交協商,沒有辦法”的論調,其真實的原因就是錯誤地用大陸地上的管理思維來管理海洋上的事務,管理海上事務卻海權意識缺失,把守衞領海看作“主要靠在島礁上守一小塊陸地,卻輕視在海面上巡航管控一大片海洋”,最後束手無策。必須指出,那種“用大陸地上的管理思維來管理海洋上的事務、管理海上事務卻不理解海權”的做法,是不可能有效保衞中國的領海和海洋權益的。
除了上述因素,在南中國海保護中國漁船的工作中,令廣大民眾最大的困惑就是隻有漁政和海監,而看不到海警和海軍的身影。漁政和海監,都只是國家行政力量的一部分,漁政船和海監船火力和自身防衞力都很弱,不屬於真正的準軍事力量,更不屬於軍事力量。海警和海軍在南中國海維權的缺失,使所有的重擔都壓在漁政和海監身上,大大減少了參與維權的中國力量,也使得中國的海上維權活動缺乏威懾力和震懾性。海警與海軍活動的缺失,與總是擔心“引起別國擔憂”和“避免過度刺激別國”有關,也有人總是在強調要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規定和義務。然而,南海的現實是:中國在嚴格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保持了極大的自制,而周邊爭議國家卻都不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規定和義務,照舊使用準軍事力量甚至軍隊加強其對相關海域的實控,依舊使用準軍事力量甚至軍隊來抓捕中國漁船。別國使用準軍事力量和軍隊,毫無顧忌“引起別國擔憂”和“避免過度刺激別國”以及“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規定”。而只有中國採取高度剋制和忍讓的態度,客觀上只造成周邊國家的氣焰越來越高,膽量越來越大,胃口越來越大,中國合法權益不斷損失。在這個問題上,外交機構某些人過度看重別國的反應,總是擔心“引起別國擔憂”和“避免過度刺激別國”,單方面強調中國要保持耐心和剋制,卻理所當然地坐視中國權益被損害的現實,更輕描淡寫地無視了中國廣大漁民的切實壓力和痛苦,麻木不仁地忽視了中國社會民間對此的極大憤怒。這實際對中國國家權益和社會穩定都有不利影響。外交機構某些人屢屢發表此類觀點,並自稱“理性,平和”,卻在中國民間、甚至在政府內部受到越來越廣泛質疑和激烈批駁,在網絡上甚至被廣泛斥為“吃裏扒外”、“只會説廢話空談”(網絡上廣泛的更激烈、更難聽的評價就不在此提及了),非常不受老百姓歡迎,這種現象是有值得深思之處的。
中國政府也在運用外交的、法律的手段,保護中國漁民的合法權益。近些年,政府對赴南海打漁的中國漁民進行了普及教育,告訴他們在面對外國軍警的權利,在外國軍警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時,只要中國外交人員不到場就儘量不簽字。每當有中國漁民在南中國海被外國非法抓捕,就通過外交交涉解救,而盡力避免漁民家屬支付罰款贖人。這對於防止某些國家官員抓捕中國漁民來“創收”,減少他們抓捕中國漁民的“甜頭”,有一些作用。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周邊國家在我國領海繼續抓捕中國漁民的現實。
另外,現在我國政府對於在南海正常打漁中被別國抓捕、漁船被沒收的中國漁民,通常有一定的補貼和扶助,幫助他們恢復生產。這在相當程度上減輕了漁民的壓力和苦痛,給他們提供了後援支撐。但是,必須是要看到,如果別國在南海非法抓捕中國漁船的活動不受到有力的打擊和懲罰,別國繼續無限度抓捕在南海正常作業的中國漁船,而受害漁民只能依靠我國政府加大提供財政補貼和扶助來度過難關,就等於大幅度增加了我國政府需要負擔的補貼和扶助負擔,對我國財政資源是一種消耗。所以,這些做法都是不治本的,也不是最有利的。要想更有效地保護在南中國海上打漁的中國漁民,歸根結底要靠果斷使用中國的國家實力,而不是無限的自制和忍讓。
對於中國漁民在南中國海上從事正常漁業活動所面臨的重重安全威脅,我們先討論到這裏。下一步更重要的,當然是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更有效地保護中國海權和漁民正常漁業,我們將在本系列文章的下一篇裏詳細闡述。
作者:劉臨川、肖雲
劉臨川,國際軍事政治觀察者,軍事專欄作者,當代戰爭軍事紀實《被遺忘的往事:海灣,第一場高科技戰爭》系列叢書作者,環球網博主。密切關心中國軍事改革和中國國防建設,密切關注美國、日本和周邊國家軍事發展,已出版有《被遺忘的往事:海灣,第一場高科技戰爭》第一部《飆天風暴》,2012年由兵器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肖雲,國際軍事政治觀察者,軍事政治專欄作者,當代戰爭軍事紀實《被遺忘的往事:海灣,第一場高科技戰爭》系列叢書作者,紀實《日落共青城》系列叢書作者,環球網博主。密切關心中國軍事改革和中國國防建設,密切關注美國、日本和俄羅斯軍事發展,已出版有《被遺忘的往事:海灣,第一場高科技戰爭》第一部《飆天風暴》,2012年由兵器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