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給騙子匯兩千櫃員匯成兩萬 法官稱銀行應當責
一條詐騙短信,老漢上當了
他給騙子匯兩千
櫃員匯成了兩萬
櫃員讓老漢補齊餘款,老漢不依,櫃員將老漢告上法庭
法官:櫃員有錯,駁回訴訟
沙老漢相信中獎短信,去農信社給騙子匯款2000元。櫃員譚新一時操作失誤,竟然匯出了20000元。錯中又出錯,損失該怎麼補?
2012年初,家住中牟農村的67歲沙老漢收到了一條中獎短信,但要求沙老漢先匯寄公證費,並提供了一個銀行賬户。沙老漢信以為真,準備按照對方的要求於2012年1月6日、1月7日分三次到中牟的一家農信社給對方匯款6800元。
可是農信社櫃員譚新1月7日為沙老漢辦理其中一筆2000元的匯款業務時,因操作失誤,實際匯了20000元。譚新讓信用社的協儲員劉盼找沙老漢協調,卻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損失。
1月8日,譚新向信用社墊補了18000元。在劉盼的協調下,沙老漢給了譚新3400元。1月10日,譚新以讓沙老漢為其出具平賬手續為由,要求沙老漢在他書寫的14600元的欠條上簽名並按下指印。
而從民警口中得知自己中了電信詐騙的圈套後,沙老漢不願意繼續給付譚新剩餘的款項了。隨後,譚新將其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沙老漢清償欠款14600元及利息。
中牟法院審理後認為,譚新在為客户辦理匯款時,因個人操作失誤,將原本2000元的業務實際匯出20000元。之後又未能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損失,從而導致損失發生。
沙老漢雖先後給付3400元,並在譚新書寫的欠條上簽名並按指印,但結合案外人劉盼的證言,無法認定沙老漢在其無過錯情況下自願承擔因譚新過錯所致損失並償還其款項,依法駁回譚新的訴訟請求。
辦案法官王永紅提醒老年朋友,不要輕信手機中獎信息而給陌生人匯款,以免上當受騙。如遇類似情況,要和家人商量後再做決定。
她同時提醒金融機構,在辦公電算化及網絡普及的當下,雖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但也增加了風險,為客户辦理業務時應更為注意,以免工作失誤,給自己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