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子慶:茅台欲轉正成國酒茅台恐是一廂情願
近期,茅台申請“國酒茅台”商標的消息引起多方關注。在近日國家商標局公佈的通過初審商標中,“國酒茅台”的商標赫然在列,在三個月公告期內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無效,茅台將“轉正”成為國酒。(7月29日《重慶商報》)
茅台欲“轉正”成為國酒的消息一出,首先站出來的自然是“居安思危”的酒企,因行業競爭而提出異議,畢竟若“國酒茅台”商標申請獲得批准,其他企業生產帶有“國”字頭的酒,就有可能侵權,這似乎對其他企業很不利。接下來,很多消費者也聲稱只有國人都喝的起的酒,才配叫國酒。而在筆者看來,大家對茅次傍“國”或許不必過於糾結,不妨一笑了之。
先説酒企。事實上,茅台此次欲“轉正”成“國酒茅台”仍恐只是其一廂情願。“國酒茅台”目前只是通過初審,落槌結果,八字還沒一撇。而事實上,在接下來的公示期內,異議者肯定不在少數。且不説羣眾之“國人喝不起茅台”無關宏旨,單從法理出發,我國商標註冊申請受理機關也該對帶有“國”字商標的申請,表現得十分謹慎。這一點,《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明確規定,對於企業註冊“國”字頭商標,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應當從嚴審查,以其“構成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徵”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當然,就算商標註冊申請受力機構放茅台一馬,其他酒企未必視而不見。據瞭解,貴州茅台這一舉動已然引起國內多家知名品牌白酒企業的不滿,其中,五糧液、汾酒等企業也正準備向國家商標局申訴阻止“國酒茅台”註冊通過。事實上,自從茅台提出註冊“國酒茅台”商標以來,不少知名白酒企業每次都是明確表示反對——從茅台9次提出申請“國酒”均以無效告終來看,這些企業對於阻止茅台集團“國酒”註冊顯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在筆者看來,就算所有異議都無效,茅台最終如願晉升“國酒”,其他酒企也不必對此耿耿於懷。這是因為,真正得到人們認可或尊崇的品牌,未必非傍“國”不可,LV、香奈兒、GUCCI等等諸多國際大牌,哪個頭頂着“國”字呢?筆者倒是建議酒企不必與茅台爭“國”,而與茅台爭特色、爭品質、爭人心,只要贏得更廣大羣眾的推崇,這“國”字品牌將無形中到來。
作為消費者,更不妨對茅台傍“國”一笑了之。事實上,白酒行業宣傳,主打“國”字號已蔚然成風。除茅台稱自己為“國酒”外,瀘州老窖將其所產高檔酒“1573”稱為“國窖1573”;汾酒則將其高端酒稱為“國藏汾酒”,五糧液也不甘落後,於今年6月份推出超高端白酒“國五液”。這也就是説,很多酒企已經將傍“國”作為一種重要企業營銷方式,似乎一旦擁有“國”字招牌,便猶黃袍加身,高貴無比,身價陡增。此語境下,就算今天茅台不傍“國”,明天恐怕也會蹦出某個酒企來申請“國”字招牌。
説來説去,酒企傍“國”,與其他企業傍“國”傍“人民大會堂”一樣,最終目的是在市場上攻城掠池,搶佔地盤,收囊銀子,民眾自不必較真,而酒企也大可不必刻意自我標榜,消費者和市場自然是桿秤。換言之,一個產品是否代表一個國家同類產品的最高水準,有無“國”字符號並非關鍵,關鍵在於恆久的高品質,在於市場號召力和影響力,甚至在於企業的社會形象。忽視這些,任何傍“國”行為只會使其與國人漸行漸遠,末了落得個“你傍你的‘國’,我過我的活”——看着“國酒”喝二窩頭,止增笑耳!(鄧子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