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光環太耀眼 茅台似成"全民公敵"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日訊 (記者 段丹峯)一直以“國酒”為賣點,卻從未拿到正規“牌照”,商標申請十餘年,如今終過初審。茅台這則新聞像一顆重磅炸彈在白酒圈裏爆炸,同時也在網絡論壇、微博裏掀起了一波“國字”征討熱。商家民眾的質疑,“國字”的誘惑,遊走於“國酒茅台”商標的光環下,茅台被指“喝多了,有點暈了”。
茅台:“未見其人,先聞其聲”
早在2001年9月13日,貴州茅台就開始申請“國酒茅台”商標,之前9次申請均無果而終。今年7月20日,國家商標局對外公示貴州茅台的“國酒茅台”商標一審通過,正處於公示期。此次為第10次申請,系首次通過初審。
商標冠有“國”字頭,是任何一個商家都夢寐以求的事情。事實上,貴州茅台“國酒茅台”商標在沒有註冊前就已經使用,比如專賣店牌子上標有“國酒茅台”,有網友戲稱“未見其人,先聞其聲”,因此在業內一直有聲音質疑茅台涉嫌虛假宣傳。
對此,白酒專家鐵犁公開表示,茅台把國酒茅台用在註冊公司方面是可以的,但是用在商標上是不可以的。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當國酒被註冊用在一家企業身上時,這個通用詞就代表了一個國家的酒,這對其他企業來説是不公平的。國酒茅台這種稱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它不應該被某一個酒廠獨佔。
業內:“國酒”商標先例不可開
據媒體報道,自從貴州茅台提出註冊“國酒茅台”商標以來,多家知名白酒企業都已明確表示反對,有些甚至公開表示,“國酒”被茅台所用對其他酒類公司不公平,也違背了商標註冊法。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從建國伊始,貴州茅台一直是國宴用酒,但國宴用酒不只是茅台一家,茅台只是其中代表之一。而且從銷量到文化,茅台都不是出類拔萃的:五糧液的銷售量要超過茅台;汾酒的歷史文化比茅台更充分,如果把“國酒”的身份給了茅台,那麼對其他企業來説是極不公平的。”
為什麼一直被否定,而茅台還一直反其道而行之?也有業內人士分析,首先,茅台通過不斷申請“國酒”商標,強化自身在消費者中的國酒印象,提高自身影響和地位。不管申請結果是否成功,茅台藉助媒體的傳播力量,免費做了一次次廣告。其次,茅台不斷申請“國酒”商標雖有無賴之嫌,但其成果值得肯定,連續被駁後現在終於一審被通過。即使公示期再次被駁,茅台也一定會持續下去。等到其他企業都覺得無奈、無聊、無視的時候,貴州茅台或許真的更名國酒茅台了。
記者瞭解到,自從茅台申請“國酒”的消息公佈後,汾酒方面就明確向媒體表示,公司對此持有不同意見,而且肯定會提出異議,預計最近對此會有公開表態。也有消息稱,目前,五糧液也正準備向國家商標局申訴阻止“國酒茅台”註冊通過,這無疑又給結果增加了懸念。若有任意一家提出異議,茅台成為“國酒”的夢想就可能落空。
公眾:“我們需要一個權威説法”
茅台想姓“國”的新聞同樣也引起了普通公眾的熱議,聲稱希望有一個權威説法。討伐聲中除了指責茅台觸犯了多項法律法規之外,更多人都在質疑茅台為何可以通過國家商標局的初審?茅台申請了“國酒”之後,是不是會有“國茶”、“國藥”、“國煙”的出現?網友戲稱“茅台喝多了,有點暈了吧”。
名為“吳法天”的網友發微薄聲稱:“貴州茅台申請的‘國酒茅台’商標,近日通過了國家商標局的初審,進入三個月異議期。如此奢侈的白酒,要正式冊封成為“官酒”了麼?!“國”字當頭,我認為至少違反了四項法律法規:《廣告法》第七條、《商標法》第十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和《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
首創證券研發部副總經理王劍輝在微博裏寫道:“剛才探討茅台要加“國酒”前綴的問題。我以為,“國酒”二字不一定增加茅台的含金量,倒是可能使得非“國酒”們的地位無形中受到貶低——除非“國”字不會被壟斷、大家可以用“國釀、國漿、國液”等。”
名為“馭騏-洛揚”的網友也表示,“第10次申請居然初審通過,這是不是一種特權?太奇怪了!我們需要一個權威説法,不能稀裏糊塗就這麼過去。”
甚至有網友質疑,“申請商標註冊,需要避開“國”字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常識問題,但茅台卻頻頻挑戰商標法規,並在多次被駁回後‘感動’了國家工商總局,還要警惕‘國酒’招牌成茅台壟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