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欲加冕國酒 五糧液汾酒提出質疑稱要看它配不配
作者:王永娟 胡佳渝
市民在選購茅台酒
近日茅台申請"國酒茅台"註冊商標初審通過一事已引起同行強烈反彈,昨日,五糧液公司公關部部長唐伯超向商報記者證實,目前公司已召開了專題會議,將對茅台欲"加冕國酒"做出回應。儘管法律人士對茅台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存在爭議,但有白酒專家認為,即便通過了初審,茅台加冕"國酒"的可能性還是極小。
競爭對手
茅台不能獨佔"國酒"
日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佈公告稱,貴州茅台申請"國酒茅台"商標初審通過(本報7月29日曾做報道)。這意味3個月公告期內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無效,茅台將"轉正"成為"國酒茅台"。
此消息發出後,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時間各種質疑聲音不絕於耳。
“茅台註冊為國酒,將傷害到整個酒企,公司正在密切關注此事進展並將做出回應。“五糧液公關部部長唐伯超告訴商報記者,由於自己在外出差,目前尚不知公司對此事有何最新舉措,但相信公司肯定會對此提出質疑。“申請為’國酒’,茅台憑什麼?“他説。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闞秉華昨日在給商報記者回復的短息中稱:“茅台申請註冊’國酒’,將影響到整個白酒行業,任何一個名酒企都不會坐視不管。要當"國酒”,關鍵看它配不配?”
瀘州老窖一位不願意具名的負責人向記者委婉表示,“國酒"是指歷史文化悠久的酒,擁有400年窖池的瀘州老窖遠超茅台。
“茅台獨佔’國酒’名號,又將其餘白酒置於何地?“至於瀘州老窖會不會在3個月的初審期內提出異議,他表示不便透露。
茅台集團
沒有正面回應質疑
據悉,茅台集團申請"國酒茅台"商標註冊的工作早在去年就已經正式進入議程。貴州遵義市政府網站顯示,去年11月,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局長許瑞表、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主任何訓班等組成的調研組就曾赴茅台集團,對"國酒茅台"商標註冊相關事宜進行考察調研。十餘年國酒夢已經開花就待結果,誰知商標初審通過後便引起對多方阻撓。茅台集團對此態度如何?
商報記者撥通貴州茅台集團名譽董事長季克良電話,他在電話中詢問"你是哪個地方的媒體?“當商報記者回復是重慶媒體後,對方隨即掛掉了電話,此後其電話一直無法接通。而茅台集團現任董事長袁仁國的電話卻始終無法接通。當商報記者試圖從茅台集團品標專利管理科科長楊鳳祥處瞭解商標註冊詳情時,對方表示:“正在開會,不便回覆。”
監管部門
迴避採訪互踢皮球
商報記者查閲資料瞭解到,自2001年到2010年,茅台先後9次提出"國酒茅台"商標的申請,前8次均未成功,而最近一次申請通過了初審,其原因是什麼?商報記者就此向國家商標局查詢,商標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歸國家工商總局管。
隨後商報記者致電國家工商總局,但其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歸商標局管。
商報記者隨後再次撥通國家商標局的電話,得到的答覆是部門有規定,不能就此事接受媒體採訪,截至記者發稿前,對此次"國酒茅台"商標申請為何能通過,國家商標局、國家工商總局管均未給出明確解釋。
法律人士
“國酒茅台"不違反《廣告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茅台商標事件被曝後,先是有酒企質疑茅台身份,又有微博紅人、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吳丹紅在微博上稱"國酒茅台"通過工商局商標局的初審至少違反了四項法律法規:《廣告法》第七條、《商標法》第十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和《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
不過重慶振雄律師事務所袁德華並不認同上述説法。他表示,茅台註冊"國酒茅台"商標並不違反《商標法》。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項: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不能作為商標使用,但註冊"國酒茅台"並沒有違反這項法律規定。另外,廣告法第七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那意味着使用"國酒"二字註冊就違反了相關法律,但茅台申請註冊的是"國酒茅台”,使用"國酒茅台"4個字也不會違反《廣告法》。
白酒專家
茅台加冕"國酒"可能性低
國內著名白酒專家鐵犁説,在市場上,五糧液有"國五液”、西鳳有"國典鳳香西鳳酒”、汾酒有"國藏汾酒”、瀘州老窖有"國窖1573"之稱,如果茅台申請註冊成功,意味着其他酒品便"萬般皆下品,唯有茅台高"了,此舉勢必引來同行的質疑。
鐵犁指出,“國酒"的概念範圍很寬泛。“國酒茅台"到底是指代表中國產的酒,還是指質量很好的酒,消費者並沒有清楚的認知。“要是"國酒茅台"專指中國產的酒,那麼這又將其他白酒置於何處。“鐵犁説,“國酒"是對一個白酒羣體的稱呼,不該被任何一個酒企所獨佔,否則,對其他酒廠就不公平。
在他看來,在市場上打上"國酒"招牌並不意味今後的發展將一帆風順。他説,茅台無論以價格還是市場需求度來看,都不需要通過成為"國酒"來提升其品牌。鐵犁表示:“茅台申請註冊’國酒茅台’是企業行為,作為管理部門將考慮公平問題,加之目前現在多個酒企已對此事表達了質疑,即便通過了初審,但茅台加冕’國酒’的可能性極小”。
縱深
茅台、汾酒、五糧液 “國酒"之爭由來已久
白酒業人士分析,無論從價格還是市場接受度來説,茅台已經成為消費者心中好酒的代稱,這也縱容了茅台常以"國酒"自居。
昨日商報記者在茅台官網上看到,其7月13日發佈的慈善活動消息中,就以"國酒茅台、國之棟樑"的稱號進行宣傳,而在今年要在全國成立的31家茅台自營公司中,其名稱統一定為”××國酒茅台銷售有限公司”。
未獲"國酒"商標卻一直以"國酒"自居,“國酒茅台"稱呼在一次次宣傳下已深入人心。不過讓人費解的是,十餘年來,茅台在申請"國酒茅台"商標中,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在高端白酒陷入三公消費限制的不利環境、被扣上奢侈品帽子的條件下,茅台為何依然對"國酒"這一稱號鍥而不捨?
茅台鎮一位不願具名的茅台研究專家向記者表示,茅台之所以對"國酒茅台"這一商標孜孜以求,是看中了"國酒"商標背後豐厚的利潤蛋糕,而目前多家酒企業為避免這塊市場蛋糕被茅台獨食,勢必會紛紛發起反擊。
實際上,“國酒"之爭由來已久。其中競爭最為激烈的是茅台與汾酒之爭。2010年6月,茅台對外宣稱1915年獲得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得主時,遭到汾酒董事長李秋喜的炮轟。李秋喜稱,汾酒是惟一榮獲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國白酒品牌甲等大獎的企業,茅台宣稱自己品牌的酒曾獲該獎是虛假宣傳。
而2011年9月,汾酒董事長李秋喜對外宣稱,62年前開國大典的國宴用酒是汾酒,汾酒才是國宴第一用酒時,茅台回擊稱,1949年開國大典前夜,周恩來總理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開會議,就確定茅台酒為開國大典國宴用酒,並在北京飯店用茅台酒招待嘉賓,從此每年國慶招待會均指定用茅台酒。
作為中國白酒的雙雄,五糧液與茅台的"國酒"之爭從未消停過。
1999年,五糧液被擺上了"建國50週年大慶"的國慶宴席後,便開始在新聞媒體上大膽打出"國酒五糧液"的宣傳標題。在隨h後的競爭中,五糧液推出了"國五液”,劍指茅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