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組織質疑歸真堂獲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
作者:张焱
■本報記者 張焱
歸真堂事件再起波瀾。近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瞭解到,北京環助律師事務所、自然之友、自然大學已經於7月24日以郵寄方式正式向福建省林業廳提交了信息公開申請,請求福建省林業廳公開許可福建歸真堂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經營加工野生動物的時間、期限、種類、方式和用途等。
7月31日,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的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為上述組織的公益行動將提供全程的法律支持。”
據瞭解,上述三家機構要求公開的信息還包括:歸真堂向福建省林業廳提交的申請報告、經營加工許可證申請表、證明申請人身份資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驗資證明和經營加工場所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證明、野生動物合法來源證明或説明、有關生產與加工技術資料和項目可行性報告、經營加工所在地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意見、其他附加材料等。
同日,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王燦發向本報記者表示,“近日,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支持的拯救黑熊項目啓動,歸真堂‘以生產經營為主要目的’,顯然超出了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的允許批准的情形。”
據悉,活熊取膽企業存在和合法根據是因林業部門向其發放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林策字[1991]6號)第五條規定,“凡馴養繁殖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王燦發透露,“根據快遞跟蹤,快遞文件已經於7月26日送達,根據相關法律和福建省林業廳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福建省林業廳應在收到申請文件後15個工作日內作出回覆。”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只有“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方能授權批准。王燦發表示,“申請信息公開有兩種結果:公開或者不公開,估計8月中旬左右才能得到福建省林業廳的回覆,如果申請被拒或對申請公開的內容有異議,將會採取其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