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濫用“爆頭哥” 是對生命尊嚴的漠視
王豔春:“爆頭哥”流行背後,是錯位的敍述倫理
對“悍匪”周克華的“封山圍捕”仍在繼續。此人自2004年以來在渝湘蘇三地流竄作案,加上最近犧牲的一名鐵警,已有9人遭其殺害。對這樣一個窮兇極惡之人的“搜捕”讓全國矚目,8月10日以來微博、報紙、網絡上關於“重慶槍擊案”“周克華”主題的帖子、報道夾雜着傳言、猜測已成鋪天蓋地之勢。
8年流竄作案,殺人劫財,卻屢屢逃脱警方的“追捕”,如今“真身”暴露,陷入警方的包圍之中。周克華其人連同其犯下的“命案”,自然足以“勾起”民眾的注目,不少網友夜以繼日地“刷屏”等着“搜捕”的最新進展,對或真或假的傳言、爆料都一併分享擴散之。
這以至於在許多媒體和網友口中,周克華竟然被稱作“爆頭哥”。筆者以“爆頭哥”為關鍵詞在微博上搜索,得到結果近50萬條。通過搜索引擎,更是發現,一些報刊或於標題或於文中直接以“爆頭哥”指代周克華。如,“‘爆頭哥’重慶再次犯下血案”“荷槍實彈,搜山捉拿‘爆頭哥’”……更甚的是,一些媒體在報道周克華犯罪過程時,喜歡有意無意地使用諸如“將程某一槍爆頭致死”的敍述句式。
“哥”抑或“姐”,在網絡時代的解構語境下,就如同“親愛的”一樣,已漸漸由本義延伸出“輕鬆搞笑”的外沿。男女老少都可用之自稱,不但“活潑”了詞語本身,也隱隱約約包含了些許對於“平等精神”的寄寓。於是,可以稱一個很有型的街頭流浪漢為“犀利哥”,也可以把熱心救人的小夥叫做“託舉哥”。
也就是説,儘管網絡文化本就不拒“戲謔”,活用舊詞也不可避免地附上這種“印記”。但其實,這種“翻新”和“解構”並非毫無底線的,也必然要受公序良俗、倫理情常的制約。然而,偏偏有些人喜歡將周克華稱為“爆頭哥”。一個不斷地害人性命,奪人錢財的“兇徒”能稱為“哥”嗎?就算“哥”只不過是浮雲世界裏的一個“符號”,如此不倫不類地“命名”,也給人一種極大的扭曲感。
“爆頭”“爆頭哥”式造句,因其形象、簡潔,的確更方便於交流和傳播信息。而實際上,“爆頭”是一個異常口語化的詞語,它脱胎於射擊遊戲,玩家用槍擊中對方頭部次數越多表示“技術越高超”。在遊戲中,被擊中的只不過是程序模擬出的“虛幻人”,所以“爆頭”一説可謂“無關緊要”。但現實中,一旦“爆頭”,就意味着是惡性犯罪,意味着一個人的生命被殘忍地終結,以“遊戲玩家”的口吻描述無辜公民的“被殺”,實在是對生命尊嚴的漠視。
將“爆頭”以及“爆頭哥”之類的名詞,與9個受害者的“殘忍被殺”聯繫在一起,無疑是種非常輕佻的“言語不敬”。正如一些網友所言,“他是誰的哥?你哥?我哥?用‘哥’來形容一個悍匪,是極不合適的”。
當然,必須承認,“爆頭哥”一説的流行也許並非人們有意為之。有好事者給周克華取了如此諢名之後,其藉着網絡渠道快速流佈,不經意地就漸成“大流”了。普通人沒有義務,很可能也不會更深層次地去發掘該詞背後的“情感色彩錯位”,但一些大的報刊也毫不猶豫地就以“爆頭哥”來稱呼周克華,確有“失察”之嫌。
矯正箇中敍述倫理的偏差,當從矯正“爆頭”“爆頭哥”等缺乏敬畏的“冷血指稱”開始,文字及言語上的客觀得體,亦是對那些遭兇徒殺害的逝者應有的告慰。(作者 王豔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