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秦嶺41棟別墅高調拆除 原地再建新別墅牟利
新華網西安8月17日專電? 題:明修棧道:秦嶺41棟別墅高調拆除 暗度陳倉:原地再建新別墅牟利
新華社記者 姜辰蓉
自8月7日起,在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委會辦公室的監督下,秦嶺北麓41棟總面積達12萬平方米的違規別墅被項目單位拆除。據秦嶺保護辦介紹,拆除後的地塊將在統一規劃下開發利用。然後,記者近日調查發現,被拆別墅原址上並不是進行生態復原,而是要建設新“別墅”。
在這一高調拆除的行為背後,究竟存在哪些真相?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
高調拆除 原址重建
8月7日起,位於秦嶺北麓陝西户縣段圭峯山下的41棟4層高的違章別墅開始拆除。在這一名為“優勝美地”的項目工地,拆除的總面積達12萬平方米。
但很快,就有網民在網上披露:拆別墅是為重建更好的!拆和建幕後的老闆是同一羣人,通過這一公開的拆除行動將原本不合法的建設予以“轉正”。
為了揭開這些疑問,記者來到位於秦嶺北麓的報道中的“優勝美地”項目工地。在現場記者看到,大部分原有的磚混結構別墅已經或正在拆除。但是就在同一工地內,一邊是廢棄的瓦礫,另一邊多處新的建設項目已經開工,多棟獨立的建築已經拔地而起,初具輪廓。部分工人還在對原有的一些建築進行外觀改造。從外觀造型上看來,這些建築與原有的別墅並無太大差別。
一位施工現場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一地塊是從“千層浪”項目承建商手中買過來的,而原有開發商之所以轉讓是因為造的別墅“結構不合理,沒人要,賣不出去。”接手後,他們只能把原有的大部分建築拆掉,再建新的。不過,“我們還是造別墅,一樣的。”這位負責人説,“拆的方面是由原來公司的人負責,我們只管建新的。”
在工地附近的平堰下村,一位知情的村民告訴記者,這一地塊過去是村裏的耕地,1997年被開發商買走,閒置多年後,於2004年建成了別墅。因為過去造的構造不好,所以一直賣不出去,以致荒草叢生。原先別墅的開發商是因為別墅賣不出去,沒錢了,就以大約3億元的價格,轉手給浙江的一個老闆。而新的開發商“現在沒建別的,也在造別墅”。
禁令之外的“保留項目”
翻查相關文件記者發現,早在2003年陝西省就曾下發相關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秦嶺北麓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別墅。並對此進行過專項整治。2007年1月,陝西省政府再次發文重申了這一規定。就這一地塊“拆除別墅又重建別墅”的行為,記者採訪了相關主管部門。
西安秦嶺保護辦監察支隊副隊長楊詠表示,之所以拆除原有建築,是因為建築羣高4層,容積率為0.5,與《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要求的環山路以南建築容積率小於0.3、高度不能超過9米等規定不符。新建項目會嚴格按照大秦嶺保護規劃,現在這個規劃正在等待陝西省委、省政府的批覆,因此具體建設內容還不便透露。
楊詠説,到目前為止,這一地塊已經過三次轉讓,都是通過“正常的拍賣”進行。對記者追問“為何規劃還沒批覆,而新的開發商就已經在邊拆邊建?”楊詠答覆:目前開發商只是在“建門口”,堅決不會出現人們想象中別墅成羣的情況。
對此,西安秦嶺保護辦主任和紅星表示,新的開發商接手後,他們也在與之“商量”,希望能夠建設成“精品旅遊休閒項目”。但是,由於過去的手續允許開發商建設獨立的“小住宅”,同時,這一項目也屬於省市政府的“55個保留項目”之一,原則上也認賬。不過,也在積極的做開發商的工作,希望其能主動配合工作。
但緣何在一紙禁令之外,會有如此多的“保留項目”,其建設內容又是什麼?相關負責人並未給出解釋。
拆建之間 引人思索
秦嶺這一處地塊,9年內歷經了“一建、一拆、再建”,卻難以迴歸其最應具有的生態屬性。
對此,陝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員尹小俊表示,“秦嶺北麓違章別墅拆除一事”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原本被認為是一個“整頓違規、規範秩序”的正面事件,但是最終卻難逃追求短期效益的“陷阱”,這不僅讓人憂慮。而且值得人們進一步反思:為什麼在解決一個違規現象之時,又得面臨一個新的涉嫌違規現象產生。這種“打擦邊球”、“改頭換面”的社會現象,在某程度上實際反映出某些地區和部門發展思維中協調取向重視不夠,管理機制中仍存在着監管漏洞。這一問題還折射出,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寫在紙上容易,但在實踐操作層面還面臨着不小的挑戰,
許多關注此事的網民表示,無論是別墅還是星級酒店、馬術俱樂部,都與秦嶺的生態環保無關,而無一不指向商業利益。把公共生態資源僅僅作為賺取利潤必要手段是一些部門的思維慣性,保護環境反倒淪為掩人耳目的幌子。在秦嶺這樣砍一棵樹都必須審批的地方,竟然擋不住別墅的攻城掠地,其實並非法律法規本身不給力,而更多暴露出背後的權力趨利及監管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