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國字號商標引發混戰 川酒軍團集體圍攻
圍攻茅台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李妍|北京報道
“國酒”的冠名權給了茅台?!
10年申請,“國酒茅台”終於拿到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初審通過通知。然而,消息一出,白酒行業立馬炸開了鍋。以五糧液、劍南春、瀘州老窖為首的川酒軍團緊急開會商討對策,山西汾酒立即遞交商標異議申請書,河南杜康甚至發佈“十問檄文”。茅台的支持者寥寥無幾,競爭對手、業內專家、媒體、網友一擁而上,質疑、“陰謀論”、聲討如潮襲來,大有“各大門派圍攻光明頂”的架勢。
“誰才是國酒”,和武林之中“誰才是天下第一”的發問一樣。“是我!”“我才是國酒!”不服氣、不認可,非要爭出個結果不可。
8月16日,茅台董事長袁仁國出席某白酒行業論壇,面對台下各位老總,他始終小心避談商標一事,只是強調,民族品牌需要支持和保護,白酒行業需要理性客觀的環境。
“國酒”兩個字究竟意味着什麼?一直以國酒自居的茅台為什麼難以“眾望所歸”?貴州省副省長蒙啓良的“四個不理解”能找到答案嗎?
“國酒”兩個字究竟意味着什麼?一直以國酒自居的茅台為什麼難以“眾望所歸”?貴州省副省長蒙啓良的“四個不理解”能找到答案嗎?
不被理解的茅台和茅台的不理解
2009年8月28日,茅台為澳門迴歸十週年出品的酒,價值8888元人民幣。 本刊記者 肖翊I攝
茅台給人的“國酒錯覺”很大程度上與新中國外交有關。
新中國成立初期,茅台便經常出現在各大外交宴會上。開國大典、抗美援朝、日內瓦國際會議、撒切爾訪華、金日成之交……茅台的氤氲酒香與“國”字緊密相依。
直到2010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出台《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下稱“《‘國’字標準》”),大家才意識到,原來,“國酒茅台”只是一句廣告宣傳語,而非合法註冊商標。
今年7月20日這天,茅台終於等到了“正名”的一刻。
“國酒茅台”九死一生
茅台曾試圖“轉正”。
2001—2010年,茅台先後9次提出“國酒茅台”商標申請。不料,十年未果,箇中緣由,茅台及國家工商總局都沒有任何表態。
據業內人士分析,根據《“國”字標準》的相關規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將以其“構成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徵”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時至今年,十年懸案峯迴路轉。
7月20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網站上貼出例行公告,稱“國酒茅台”商標申請初步審定已通過,申請人為“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在三個月公告期內如果沒有異議或異議無效”,茅台將“轉正”為名正言順的“國酒茅台”。
茅台“九死一生”合法合規嗎?“難道被異議人享有特權?”汾酒集團在其提交的商標異議申請書中直呼。
“我不理解,我真的不太理解。”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連用兩個“不理解”來表達對此事的態度,
“為什麼之前的申請都被駁回,現在又公示了?”汾酒集團文化中心主任柳靜安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質疑道,“最重要的是按法律辦事,看它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
“茅台絕不是一個普通的白酒企業,它是一個極具政治性的行業特例。”白酒營銷專家陳默在評價白酒企業時,總再三強調“除茅台之外”的行業共性。
有傳聞説,茅台確實駐紮着一個武警中隊,因為裏面有很多年份酒價值連城,非常稀有,屬於重要國家財產,需要保護。在茅台酒廠工作了20餘年的前高級釀酒師王宏(化名)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證實,“很多老年份酒都是貼着封條的,酒廠內部人員也只有極少數幾個能進去看看。”
王宏驕傲地介紹説,“茅台與國家領導人、各國元首的照片貼滿了文化廳幾面牆,除了茅台,誰配稱國酒?”
茅台“關係論”
在“關係論”的影響下,質疑矛頭直指茅台“破冰”前的一次接待考察。
根據貴州省遵義市政府官網公佈的信息,去年11月,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商標局局長許瑞表、工商總局商評委主任何訓班等組成的調研組曾赴茅台集團,就“國酒茅台”商標註冊事宜進行考察。
“茅台之前的多次申請都被駁回了,然後就通過邀請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等領導到茅台去,做了很多工作。因為是做了工作的,所以就不能説這事完全沒有通過的可能性。”白酒營銷專家肖竹青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強調“做工作”的重要性。
“這是‘陰謀論’,毫無根據。”王宏認為,調研組到訪茅台是正常活動,“很光明正大,絕不意味着暗箱操作。”
“‘國酒茅台’通過審核是有法律依據可循的。”北京水平律師事務所的劉瑞濤律師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我還是看好的。”
按照《商標法》規定,含有“國家”字樣或優良品質、動植物名稱和地區名稱的商標是不予註冊的。“但也有例外,就是商標使用已經產生顯著性特徵的,商標主管部門就會特例放行。”劉瑞濤介紹説,例如,中華牙膏、兩面針、龍井茶等,分別含有“國家”、植物成分名稱和地區名稱,但“都特例特辦”了。
在白酒行業中,茅台“國”字號也並非首開先河,早在2009年5月,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請註冊“國窖1573”商標,並於2010年9月7日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審核通過。由此可見,“含‘國’字的商標是完全可以申請註冊的。”劉瑞濤認為。
“這是偷換概念。”肖竹青反駁説,“‘國窖’與質量無關,也不是商品種類,只代表窖池歷史悠遠。‘國酒’是商品種類,是為國家信用背書,代表一種榮譽,不可相提並論。”
貴州副省長的“不理解”
在這個全國GDP排名第26位的欠發達省份,茅台被譽為“貴州靈魂”。
自申請“國酒”商標以來,茅台遭遇了業內同行、行業專家和各路媒體的大圍攻,質疑和反對聲異常激烈,使得貴州省副省長蒙啓良也忍不住動情呼籲:“大家可憐可憐吧,貴州好不容易有一個企業能賺錢。”
在蒙啓良看來,茅台遭遇的“國酒爭議”讓他“非常不理解”。“產品商標申請是企業和商標主管部門的事,為什麼會引起那麼大的波動?中國需要一些民族品牌,為什麼社會不能多給以支持?”
沒想到,政府官員參與行業爭論再次引起非議。“申請商標是企業行為,引起爭議是行業行為,在以市場經濟為主導的今天,政府官員不應參與此事,這對其他企業而言不公平。”陳默分析説,“這也讓茅台更被動,其政治性被再度強化,容易激發業內不滿。”
甚至有企業抗議稱,貴州地方保護主義過重,茅台與各級政府關係密切,申請“國酒”商標背後有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有違行業公平競爭。
“四川也可以出一個副省長表態嘛!”肖竹青笑談。四川擁有五糧液、瀘州老窖、水井坊等著名白酒品牌,是無可爭議的釀酒重地,這幾家與茅台同列高端白酒第一梯隊的競爭對手也是反對派的主力。
面對非議,蒙啓良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坦然表示,“我只是説了一些實話而已,我沒有任何壓力,我很從容。”他解釋説,“我的‘四個不理解’是個人觀點,並非代表地方政府作表態。”
“我們是國有企業,地方政府支持我們是正常的。”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中層幹部徐忠華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茅台在貴州省是支柱產業,我們能發展到今天,政府是很支持我們的,我們的税收在貴州省也是大户了,我們公司這幾年社會責任也盡了不少。”
2011年,茅台銷售額達到240多億元,利税180多億元,上繳税費94億元,佔貴州財政收入的7%以上。“在貴州的財政收入中,茅台貢獻巨大,而且我們承擔着高税負,這是茅台必須面對的地方特色。”茅台集團董事長袁仁國曾公開表示,“茅台集團作為窮地方的‘金娃娃’,似乎理所當然地揹負了一些扶危濟困的‘道義’和‘責任’。”
“四川政府對地方企業的支持也是不小的,它們的納税比我們還要寬鬆。”徐忠華指出。
早在2000年,茅台曾進軍啤酒業和葡萄酒業,引起爭議一片。“其實主要是因為收購了遵義啤酒廠,這也是為地方政府減壓,茅台的控股絕不僅僅是企業決策。”王宏透露説。
2003年,茅台斥資1000萬美元介入高新技術產業,被調侃為“最無厘頭的跨界投資”。事後,時任茅台集團總經理的喬洪曾透露,“茅台介入微硬盤項目是在政府為解決產業資金困難的情況下,牽頭完成的一次投資。”2004年8月,政府方面為避免同行競爭,出面協調,茅台陷入尷尬。2005年,茅台決定退出微硬盤項目。
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名譽董事長季克良曾透露,2011年,貴州省委省政府曾特地兩次到仁懷參與制定茅台發展規劃,並提出“2015年茅台總產量達到10萬噸、‘十二五’末茅台集團整體銷售額達到500億元”的任務要求。
“地方政府參與制定企業發展戰略,這是極其罕見的,可以説,茅台與貴州省政府的利益已經高度一致,甚至在發展方向上已經合為一體。”陳默評價説。
圖 面對“政府官員能否參與行業爭論”的質疑,貴州省副省長蒙啓良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我的‘四個不理解’是個人觀點。我只是説了一些實話而已,我沒有任何壓力,我很從容。”
蒙啓良的“四個不理解”:
一、貴州茅台申請“國酒茅台”商標是企業和商標主管部門行為,網上對於此事件關注度過高。
二、國字號商標早有先例,國窖1573同屬於酒類品牌,但卻唯有茅台申請商標引起如此大的波動,有點難以理解。
三、貴州茅台價格較高,但從另一方面考慮,奔馳等品牌市場價格也很高。對於消費者而言,茅台酒有其特點,不上頭,喝了不影響工作,因此很多人追捧茅台,價格自然就貴。指責茅台酒價格過高感到不理解。
四、貴州屬於老少邊窮地區,只有茅台等少數企業盈利能力較強,無論是貴州,還是中國,都需要一些民族品牌,為什麼社會不能多給以支持?
“國酒茅台”
申請的是普通商標
商標按享譽程度分類可分為普通商標和馳名商標,茅台此次申請的“國酒茅台”屬於普通商標,所涉商品包括:酒精飲料(啤酒除外)、果酒(含酒精)、酒(飲料)、含酒精液體、料酒、食用酒精、威士忌酒、苦味酒、開胃酒、葡萄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
一旦經國家核准註冊便受法律保護,註冊商標屬於所有人獨佔,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也可有償轉讓。
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可續展。
“國”字號商標引發的混戰
在“國”字號道路上奔跑的,絕非茅台一家。
近年來,五糧液出了“國五液”,瀘州老窖推出“國窖1573”,汾酒打造“國藏汾酒”,西鳳酒跟上“國典鳳香”,水井坊也在努力申請“國水井”、“國水坊”……整個白酒行業都對“國”字號有濃重情結。“國酒茅台”初審通過,一下便觸發了行業本已敏感的神經。
川酒軍團的力量
最快做出反應的是赫赫有名的川酒軍團。
7月31日,川酒陣營的主力軍——五糧液、瀘州老窖、水井坊、劍南春、捨得等多家酒企在成都舉行白酒金三角研討會。據媒體披露,此次閉門會議的主題即是討論茅台搶注“國酒”商標一事。
“國酒”應該是針對酒的品種而言,“把‘國酒’給予一個企業或者一個產品都是不恰當的。”五糧液董事長唐橋公開表示。
“畢竟公示期有3個月。”五糧液相關負責人表示,“茅台申請‘國酒’商標這個事情全國人民都在反對。”
全國人民是否都反對還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川酒陣營已達成一致。
“要論‘國酒’,有400多年窖齡的瀘州老窖更有歷史沉澱和申請的資本。”瀘州老窖公開表態。
“1573國寶窖池羣是中國連續使用時間最長、保存最完整、規模最大的窖池羣落,被譽為‘中國第一窖’,所以瀘州老窖擁有的是非常珍貴難得的稀缺資源。”瀘州老窖董事長張良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
雖然瀘州老窖明確表態不願對“國酒之爭”有過多評論,但“國窖1573”已被推上風口浪尖,瀘州老窖也曾多次委婉表示,瀘州老窖更“資深”。
汾酒的新仇舊恨
打響反擊茅台第一槍的,是一直以來為“1915年巴拿馬博覽會金牌真正歸屬”與茅台爭執不休的汾酒集團。
汾酒集團文化中心主任柳靜安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8月7日上午,汾酒集團已在國家商標局受理大廳遞交了商標異議申請書。“我們請求國家商標局對茅台集團4個被異議‘國酒茅台’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這份異議書經過汾酒集團一週的研究核定,最終形成6800字“有理有據”的長文,並通過汾酒集團法務部、文化研究中心部、市場部三大部門人員的綜合衡定。
“我們認為,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被異議商標違反了《‘國’字標準》的有關規定。”柳靜安表示,“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職責看,其並無授予某一企業的酒類商品‘國酒’榮譽稱號的權利或職責。”
“我認為,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只有符合市場規律的,只有老百姓消費者認可的,才能是國酒。”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再三強調“合法”的重要性。但反擊能否有效,茅台是否會通過審核,“我不可預知。”“關於國酒定義和標準,我不作表態。”但“符合定義和標準,誰都可以”。
憤怒的杜康
“反茅”態度最激烈的當屬杜康。在杜康提交的異議書中,細數茅台“十宗罪”。
“我們希望茅台迴歸理性競爭,所以建議國家工商總局駁回茅台的申請請求。”杜康銷售總經理苗國軍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質疑説,商標是一種私權,經核准註冊之後可以享有專用權,可以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許可、轉讓、交易、進行投融資等。“如果給了茅台,那麼誰能保證茅台酒的品質能一如既往?誰又能保證茅台不將‘國酒茅台’的商標使用在葡萄酒、啤酒上?這合理嗎?”
“我們堅決反對任何企業以企圖註冊成為‘國酒’商標,從而對整個行業帶來不利影響,呼籲每個白酒企業都恪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市場經濟中公平競爭,依靠自身的綜合實力贏得市場的認同,贏得消費者的口碑。”苗國軍表示。
與“國”字號無關的杜康為何如此憤怒?有質疑稱,杜康在藉由此事炒作,擴大品牌影響力。苗國軍解釋説:“杜康的高端酒是酒祖杜康,沒有‘國’字號系列產品。無論是公開信還是異議書,杜康都沒有發出任何提及杜康的內容,因為藉助這個機會炒作、宣傳杜康不是我們的目的。”
古井:唯一的支持者
在集體“反茅”聲浪中,古井的“支持”分外惹眼。
“我很贊同。因為作為我們國家的商標,應該保護我們的民族企業。中國白酒是我們中國的國粹,我敢説只有白酒才真正能夠和國際化品牌去抗爭。”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梁金輝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明確贊同茅台成為“國酒”。
“茅台作為我們行業的領頭羊,代表整個中國白酒。我認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這個決策是對的。”梁金輝認為,“維護民族品牌,大家應該抱團取暖。”
梁金輝表示,“誰是國酒?我不在意。我想大家沒有必要在國酒概念的問題上爭執,應該站在民族的利益上、中國酒業的發展上看待這個問題。”
巴拿馬金牌屬於誰?
1915年,政局動盪的中國受邀參加首屆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這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規模空前的向世界展示經濟水平的歷史性盛會,自此以後,中國產品走出了國門,走向世界。
按照汾酒集團的介紹,“1915年,山西汾酒榮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國白酒品牌唯一甲等大獎章。”但眾所周知的故事是,茅台因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名震全球,在此次會展上,茅台因包裝簡陋而被忽視,後因工作人員怒砸酒瓶溢出酒香,才征服各大評委並榮獲金獎。有趣的是,這塊神奇的金牌,出現在眾多白酒企業的宣傳話語中。五糧液集團、瀘州老窖集團、山西汾酒集團和陝西西鳳酒集團都聲稱獲此大獎。
汾酒集團董事長李秋喜公開炮轟:“很多知名企業都打着自己品牌的酒曾獲得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完全是虛假宣傳。”李秋喜強調,“汾酒是唯一。”“我們知道,説出了事實真相,可能會讓一些兄弟企業不高興,但中國的酒文化絕不能‘戲説’。”
此外,同樣自稱在此屆展會上“奪金”的還包括河南信陽毛尖、福建坦洋功夫紅茶和釀造紅酒的煙台張裕集團。
“千億茅台”的必勝之戰?
“虛高”的品牌價值
“國酒之爭”持續發酵,茅台“2012年半年度報告”也在此時出爐。
根據財報公佈的信息,二季度預收賬款比一季度減少了17億元,比年初減少了30億元,僅為40.5億元,按照茅台制定的年度目標,如果要完成規劃,下半年茅台的收入要達到145億元。
“茅台的中報低於預期,如果要完成年度目標,難度很大。”中投證券分析師柯海東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主要原因是:“今年5月份起,茅台開始逐步控量,力挺批零價,控量的範圍包括批條酒及部分經銷商,目的在於清理渠道庫存,而且直營店經營進度較慢。”
近年來,隨着經銷商結構的變化,“茅台對零售終端的價格控制能力越來越弱,產品價格被節節炒高,但受益者都是中間環節的控制者,而非茅台本身。”王宏介紹説,虛高的價格令茅台承受市場壓力,遭到輿論質疑,也帶來了假酒氾濫的危機。
假酒屢禁不絕已成為茅台的痛處,在反對茅台“國酒”之稱的聲音中,就有以此為由的質疑。“假酒是地方職能部門的事,我們企業已經做了不少的努力了,但還需要地方公安、工商局出面處理,光靠企業是沒有辦法的。我們只能説盡我們的力量維護市場,減少假酒對品牌的危害。”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中層幹部徐忠華解釋説。
“假酒會稀釋茅台的品牌價值。”白酒營銷專家陳默分析説,茅台近年來問題纏身,“葡萄酒、啤酒產品推廣不力,政府消費打壓趨嚴,渠道控制不力,庫存積壓過剩,量價齊跌,包括股價下行,都使茅台不被業界看好。”
2012年上半年,茅台價格持續下滑,資本市場反應也逐漸消極。肖竹青評價説:“茅台只漲不跌的神話破滅了,大量囤貨代理商損失慘重,這也是囤貨茅台酒的投資者和投機者遭遇資金緊張拋貨低價傾銷所致。”
茅台價格飆高,緣於經銷商的“炒作”。“他們直接從廠家拿貨,量非常大,而且價格便宜,一旦有幾個大經銷商結成聯盟,就可以造成一個城市或部分地區的產品壟斷,造成供不應求的假象,然後他們藉機囤貨,炒高價格,再陸續發貨出售,獲取最大利潤。”北京市鑫源商貿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常瑞對《中國經濟週刊》介紹説,茅台的高價並非是品牌影響力和市場認可的結果。
“所以茅台的品牌價值並沒有外界想象的那麼高,如何提升品牌價值,增加附加值,以更好地控制經銷商,抬高價格,並且保持資本市場的熱情,這就需要一個重磅炸彈。”陳默説,“‘國酒’商標顯然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選擇。”
“必勝”之戰
“本來茅台一直被稱為‘國酒’,結果申請商標受阻,成了虛假廣告,同時那麼多‘國’字號冒出來,讓茅台的地位和美譽度都很受衝擊。”陳默表示,茅台註冊“國”字號備受爭議,主要是因為觸動了其他企業的利益。“國家商標局不允許企業使用近似商標,所以一旦茅台‘國酒’商標獲批,其他‘國’字號企業的品牌很可能都不能用了,至少威力大減,因為‘國酒’最大,其他‘國’字號都沒有意義了。”
10年前,茅台的政治淵源、外交故事家喻户曉,但隨着近年來各大酒企在品牌營銷上的積極造勢,茅台的故事已不再具有壓倒性優勢。
“論歷史悠久,茅台比不過瀘州老窖、西鳳酒;論文化底藴,茅台又比不過杜康、汾酒;論市場推廣,茅台又不及五糧液和劍南春。”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周思然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分析説,茅台的品牌營銷已經遇到了瓶頸,“它不能總是吃老底,需要新噱頭了。”
但徐忠華認為,“國酒”比的不是歷史、文化和市場,“而是説它為國家作出的貢獻等各方面。”
“申請成功,有利於茅台形成行業壟斷地位,強化企業品牌,拓寬價格帶;如果失敗,茅台也吸引了足夠多的眼球,演繹了一場全民營銷,推廣了‘國酒茅台’的稱謂。”周思然認為,茅台的高明在於,這是一場必勝之戰。“能否拿到商標已不再重要。”
“3個月的公示期足以裹挾所有高端酒企加入大辯論,專家、媒體和公眾也將持續關注,如此高密度、高參與度和全場免費的品牌營銷絕對是炒概念的成功典範。”陳默説。
陳默認為,“國酒”商標除了能帶給茅台無以倫比的品牌優勢外,更實際的意義是拉高價格,增長利潤空間。“一旦獲批,茅台的價格會更貴,而且會帶動拍賣、股票價格的全面上浮,也有可能茅台會藉此推出更多高端產品,問鼎新的議價高峯。”
“製造熱門話題,形成行業爭議,引起法律及學術界紛爭,再啓動公益項目,這都是品牌營銷的主打套路。”陳默介紹説,“張裕就曾以‘解百納’商標申請為名,掀起與長城之間的商標爭奪戰,在獲得足夠的關注度和大規模的宣傳造勢後,張裕成功獲批,滿載而歸。”
“我們沒有必要炒作,也不會炒作,至於申請‘國酒’商標的事,我們尊重國家有關部門的決定。”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宣傳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回應《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
“茅五劍”還會放一塊説嗎
品牌戰略專家李光鬥告訴《中國經濟週刊》,“現在大家都説‘茅五劍’,而這次茅台就是要甩開五糧液、劍南春這些競爭對手,改變目前這種纏鬥的局面,實現茅台的一枝獨秀。”
世界品牌實驗室2012年公佈的《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的榜單中,茅台的品牌價值達到562.37億元。
品牌專家路勝貞告訴《中國經濟週刊》,“一旦‘國酒’得到法理上的認可,這對強化茅台的市場地位、增加其品牌價值將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上世紀90年代,我國企業品牌形象系統剛剛興起時,曾經有一個説法,品牌的投入產出比是1:227。當下,這個數字雖然不能直接説明“國酒”商標值多少錢,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品牌對一個企業影響重大,品牌上的投入會帶給企業數百倍以上的產出。
路勝貞説,有了“國酒”這個商標,“茅台品牌價值達到1000億以上乃至數千億,這也是沒有懸念的。”路勝貞説,茅台提出了“千億茅台”戰略,申請到“國酒商標”正是實現這一戰略的關鍵。
李光鬥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把‘國酒’的江湖地位變成法律地位,就更加確定了他的‘官酒’地位,到時候省裏用酒也得用它,村裏用酒也得用它。”
品牌專家陳瑋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只要申請到這個商標之後,政府部門,只要有政府關係的用酒都可以名正言順地把茅台作為指定用酒。到那個時候,五糧液、劍南春一點機會都沒有了。”
(董志龍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