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機場遭打砸案開審 鬧事者判1年有期徒刑
近日,三亞市城郊檢察院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哈某某等七人提起公訴,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審對七名被告人各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2011年8月,被告人哈某某等70餘名非法營運車輛的司機以三亞鳳凰國際機場(簡稱“三亞機場”)停車場收費過多為由,非法聚集在鳳凰機場停車場起鬨、吵鬧,辱罵工作人員,並對鳳凰機場進行打砸,以此來威脅、要挾、迫使機場減免停車費,造成鳳凰機場停車場秩序混亂。此外,有些司機又聚集在機場轉盤附近,不讓正常營運的出租車進機場,並用石頭打砸進出機場接送旅客的出租車,造成三輛營運中的出租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
案發時共有十二架次的飛機降落,給大量進港旅客造成了極大不便,迫使機場啓用臨時出口疏導接送旅客車輛,哈某某等人的行為嚴重破壞了鳳凰機場附近的治安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城郊法院審理認為,哈某某等七名被告人無視國家法律,積極參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機場停車場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對七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