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少年警局前吹泡泡 警員罰寫悔過書惹質疑

2名男子在警局前玩吹泡泡,值班員警嫌髒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寫悔過書並清潔完畢才準離開。圖片來源:今日聯合新聞網
中新網8月27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新北市2名少年日前凌晨於警局前吹泡泡玩具,派出所內外都附着泡泡,竟遭警員要求擦拭乾淨並寫200字悔過書才準離開。事後2人向媒體投訴,認為警員處置過當,警員行為也遭批小題大作。
18歲王姓少年與19歲黃姓少年在新北市一派出所旁便利商店一時興起買吹泡泡玩具,2人便在派出所前騎樓吹泡泡。值日警員蔡志斌發現大量泡泡依附在派出所值班台、牆壁、窗户及地板,且未帶證件,警員依法帶回派出所留置詢問。
派出所所長辯猛吹泡泡之舉有可能造成路人滑倒,弄髒派出所涉及違反“刑法”妨害公務中第141條毀損文告罪嫌。警察要求2人除了必須打掃乾淨外,還得請家長來派出所,家長監督下寫完200字悔過書才可離開。
律師認為警員留置行為不當,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更説當事人若覺受辱或權益受損害,可向警政署申訴或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