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在美遭集體訴訟 被指誇大財務業績
繼遭渾水做空後,新東方再遇集體訴訟。昨日,據外媒報道,美國律師事務所Holzer Holzer & Fistel,LLC宣佈,該事務所已經代表在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間購買了新東方美國存托股(ADS)的投資者,針對新東方發起一項集體訴訟。
這起訴訟是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交的,訴訟指控新東方未能充分披露其旗下相當數量的學校和學習中心是以特許經營方式授權經營的,並不為新東方所擁有。同時,新東方在財務報表中不適當地合併了部分盈利,從而誇大了部分財務數據。訴訟指出,這些信息並沒有披露給投資者,令投資者受到矇蔽。
據悉,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間購買了新東方美國存托股的投資者,均擁有向法庭申請被指定為“主要原告”的合法權利,可代表集團訴訟的其他成員引導訴訟程序。任何相關申請都必須滿足特定的標準,並在9月21日前向法庭提交。
事實上,新東方並非是頭一家遇上訴訟的中概股,當然更不會是最後一家。近兩年來,多家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被揭露出財務造假,中概股集體陷入誠信危機。據悉,僅今年上半年,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就有19家退市。
為提振市場信心,近期也有多家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選擇主動回購公司股票。根據投中集團發佈的報告,2012年至今共有22家中概股推出股票回購計劃,擬回購總金額達到8.75億美元。其中,6月是企業宣佈回購的“集中月”,包括攜程、盛大遊戲、晶澳太陽能、藝龍和7天等在內的多家知名企業均選擇在當月宣佈回購計劃,擬回購5.77億美元,佔今年以來總披露金額的66%。
在分析人士看來,中概股需要更多的反思,往往是因為在財務上存在瑕疵,才給做空機構留下了可乘之機。對此,中國國際經濟關係學會常務理事譚雅玲此前就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直言,中國企業之所以屢遭集體訴訟是與各國國情、文化不同以及企業資質相關。“一些中國企業在運營和治理等方面存在缺失,為了獲取利益,沒有作好充足準備就盲目‘走出去’,因此面對美國法律法規時難免會漏洞百出。”(來源: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