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1年數闖鬼門關 台灣蘇建和案3被告無罪落幕
作者:黄少华
中新社台北8月31日電 (記者 黃少華)在“開始再審”之後的第3次更審程序中,台灣高等法院31日上午在台北宣判蘇建和等三死囚案無罪定讞。依據2010年9月生效的刑事妥速審判法,檢方不得再上訴,因此這一台灣社會矚目、纏訟長達21年的案件終告落幕。
案件源於1991年,時年19歲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遭警方以涉嫌與海軍陸戰隊現役軍人王文孝共同在台北縣汐止吳銘漢夫婦住宅強盜殺人而拘捕、羈押;1995年2月,蘇、劉、莊三人被判死刑確定。
由於案件被爆無視蘇建和等三人不在場證明、辦案檢警刑求逼供被告自白、存在無效和模糊證據等問題,而刑案現場僅留王文孝(後被執行死刑)一人指紋,在陸續加入義務辯護的蘇友辰、許文彬等多位律師努力下,時任台灣“檢察總長”陳涵3次提出非常上訴,藍綠陣營分別當政時連續5任台灣法務部門負責人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陳定南均批槍下留人,監察機構也提出調查報告和糾正。
2000年,台灣高等法院裁定蘇案三人開始再審;2003年1月三人首次改判無罪,當庭釋放,結束被關11年餘。2007年5月,旅美著名鑑識專家李昌鈺受台灣高等法院之託,以證人身分返台,採用“現場血跡噴濺情況重建”的方法,推翻過去法醫的認定,並提出18項新發現,鑑定結論為該案“1人做案可能性極大,4人做案可能性極小”。
從案件一審至今的再更三審,21年中3被告多次面臨死刑、控辯分別上訴、發回重審、無罪的境遇,社會觀感也從憤怒轉為對三位被告的普遍同情。辯護律師稱“蘇建和案”已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的敏感名詞。
蘇建和在無罪定讞後表示,自己一點也高興不起來。父親因此案早逝,母親為自己多年奔走,弟弟當年患憂鬱症還常受社會上很多人“指正”。
為被告義務辯護逾20年之久的許文彬很感慨,他引用詩聖杜甫贈友人詩句“焉知二十載,重上君子堂;昔別君未婚,兒女忽成行”。希望三位無辜的年輕人迴歸正常的人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