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發佈七項新舉措支持台商在魯投資
作者:杨丽

9月1日上午,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山東省長姜大明在魯台合作發展論壇上發佈了山東省為支持台商在魯投資、促進魯台經貿深化交流合作的七項新舉措。(中國台灣網 楊麗 攝)
中國台灣網9月1日濰坊消息作為第十八屆魯台經貿洽談會的重要活動,魯台合作發展論壇1日上午在山東濰坊舉行。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山東省長姜大明出席論壇,並在會上發佈了山東省為支持台商在魯投資、促進魯台經貿深化交流合作的七項新舉措,內容包含政策扶持、資金優惠、產品進口、園區共建等。
姜大明表示,為深化魯台經貿交流合作,山東省將在七個方面支持台資企業加快發展:
第一,支持台商投資向更寬領域發展,支持台資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台資文化創新型和文化高新技術企業可享受山東省級高新技術開發項目政策,台資企業在山東舉辦醫療衞生機構按規定享受相關税收優惠。
第二,支持台資金融機構發展和台資企業融資,對新設立的區域性管理總部以及每個縣市區設立分支機構給予一定的開辦補助,積極推動成立魯台合資銀行及其他各類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合資企業或由山東省內台協會牽頭組織有條件的台資企業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創業投資機構;支持省內融資性擔保公司為台資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加大對台資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優化對台商的金融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上市發行股票。
第三,支持台資企業轉型升級和自主創新,台資企業享受國家及山東省有關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的各項政策和服務。
第四,支持台商集聚開發或參與建設產業園區,支持台商依託山東省內開發區合作建設台灣產業園區。
第五,支持開展對台貿易和台企貿易合作,擴大台灣先進技術和設備、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的進口,擴大台灣農產品的進口,完善海峽兩岸青島農產品物流中心功能。
第六,支持山東企業赴台投資和交流合作,落實ECFA協議後續商談兩岸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支持山東企業赴台投資和設立分支機構。
第七,優化台商投資運營和生活環境,進一步改善對台資企業的服務。
魯台合作發展論壇是第十八屆魯台經貿洽談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和來自世界各地的台商800餘人參加論壇。(中國台灣網記者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