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將“無邦交國”駐外代表改稱“大使”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外交部”日前修正通過“駐外人員對外名義與加銜要點”,擬將派駐“無邦交國代表”職稱改為“大使”、“副代表”職稱改為“公使”。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表示,此變革是為提振駐外人員士氣,並簡化統一對內職稱;對外仍維持原代表等名銜,“對外關係一點影響都沒有”,並不會引起駐在國抗議,希望各界莫過多揣測。
據報道,台當局在今年2月修改通過“駐外機構組織通則”,授權台“外交部”統一駐外館長、副館長職稱,並對“邦交與無邦交”派駐機構人員職稱一併統一,完成若干組織整並工程。其中,通則也授權台“外交部”得給予駐外人員適當名義對外或予以加銜,以提升駐外人員士氣。因此,台“外交部”日前修改相關要點,擬將“駐外代表”、“副代表”對內職稱皆改為“大使”、“公使”。
因此項變革一改過去幾十年來“外交”慣例,引發外界擔憂,恐引發駐在國抗議。對此,夏季昌表示,台“外交部”是為整並駐外單位職稱、升遷等機制,才會統一“邦交與無邦交國”駐外機構職銜;未來“無邦交國代表處”的“代表”、“副代表”對內將改稱“大使”、“公使”,但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並不會影響“對外關係”。
此外,台“外交部”日前修正的“駐外人員對外名義與加銜要點”中,增設“邦交國大使館副參事”一職,職等等同“無邦交國代表處的副組長”、“辦事處為組長”,約為11職等。由於“副參事”也是國際先例,也引發爭議。
夏季昌解釋,由於過去在“大使館”部份,有“大使”、“公使”、“參事”,皆為12職等,往下就是10職等的簡任秘書,缺了11職等的職位,使得人員不是難以晉升,因此“外交部”才會在這次組織整並時,一併將升遷、官職調整得更完整,包括美國、西班牙等“駐外使館”,都有“副參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