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寶:茅台發展貼牌 白金醬酒無法提高含金量
貴州茅台在註冊“國酒”商標引發業內同行“憤慨”之際,高調推出白金醬酒,價位在300-1000元之間。對此,有業內人士稱,茅台白金醬酒意在混淆茅台概念,不但降低了茅台品牌的含金量,還在透支品牌信譽。(8月28日人民網)
我國是一個白酒生產和消費大國,而茅台作為行業龍頭企業其品牌影響力大家有目共睹,更多的企業都想與茅台搭上關係獲得更大的利潤,於是乎,貼牌茅台類產品不斷的面世。五糧液、西鳳酒、郎酒、瀘州老窖等名酒都在砍貼牌,茅台還在發展貼牌,實在不好理解,筆者認為,這裏面可能有巨大的潛規則和利益輸送。
據筆者瞭解,茅台系統有三大貼牌輸出系統:茅台保健酒(茅台不老酒)公司,茅台集團技術開發公司,茅台集團習酒公司,對外都以“茅台集團”名義對外開發貼牌,其中茅台集團技術開發公司的白酒產品基酒來自四川邛崍。而茅台白金酒所用基酒都是在外地買的散酒。顯而易見,這種白金酒就是基於貼牌廠商生產的,不難看出,貼牌廠商與茅台公司有一定的經濟利益。但筆者認為,雖然客觀上存在着這樣的經濟利益,但也存在茅台主品牌受損害的隱患。事實上,貼牌產品再怎麼吶喊和吆喝,都離不開廠家主導品牌的運作,這些廠家直接操盤運作的主流產品的成功是廠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也是貼牌產品發展的根基。對企業而言,貼牌的成功可為企業帶來利潤,有效地提高企業主品牌的價值,而貼牌產品的負面新聞也將稀釋主品牌價值,影響企業形象和知名度。
在中國的市場背景下,有着數量龐大的消費羣體,有着越來越個性化和細分化的消費需求,白酒貼牌模式絕不會消失。只不過,在廠家品牌戰略發展的不同階段,貼牌模式在戰略應用、市場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會有所不同。對白酒廠家而言,對貼牌模式的運用把控到位能形成雙贏局面,就打通了一條推動企業可持續增長的捷徑。反之,貼牌模式就是誘人的陷阱。白酒貼牌模式正從粗放型經營管理階段向品牌價值創新和商業模式升級並行驅動發展階段邁進,廠家和貼牌商的角色定位將隨之發生根本轉變。如不能在廠商戰略聯盟一體化模式和以品牌集羣戰略驅動為核心的資源整合模式下達成一致的願景和行動,貼牌模式就會對品牌和市場帶來不利影響。
茅台白金醬酒意在混淆茅台概念,不但降低了茅台品牌的含金量,還在透支品牌信譽。而茅台作為國有企業,在營銷上會比民營企業做的差一些,所以就找一些經銷商來做。過去,茅台貼牌管理的比較緊,現在的茅台不一樣了,品牌影響力大於其他品牌,所以,他們做貼牌多了,這雖然是一種商業行為,但是從長期來看,這種貼牌潛伏的問題對茅台不是好事,茅台應該注意風險,把握貼牌產品的度。
作者:袁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