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砍人8刀庭上還抗辯 遭重判10年
中新網9月5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基隆市一名男酒店幹部,去年因不滿被一名男子瞄了一眼,竟持開山刀追砍上百米,致男子身中8刀、右手功能無法復原。基隆地方法院昨(4日)認定酒店幹部在庭上堅持抗辯,耗費司法資源,雖雙方已以150萬元(新台幣,下同)達成和解,仍依殺人未遂罪嫌,重判他10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28日凌晨,在台北市酒店任幹部的劉銘傑(35歲,有竊盜、毒品、傷害等前科),在基隆市仁三路、愛三路口見宗子豪(24歲)偕女友經過,嗆説:“看啥!”兩人因此發生口角,劉男追砍宗男上百米,致宗男身中8刀重傷。
宗男因此右手無法舉重物,左手食指以下被砍傷,復健6個月,仍無法恢復正常,成抓握動作障礙重殘。
判決書指出,劉男矢口否認殺人,稱是誤認仇家誤傷,在庭上堅持抗辯,造成司法資源一定程度的耗費,昨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基隆地方法院書記官黃士元解釋,法官判決主要依犯後態度,因劉男矢口否認、犯後態度不佳,才如此判決。
但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認為,達成和解顯示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且“被告為自己辯解是天經地義的事,不能説他辯就是浪費司法”,認為法官判決“有點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