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山內鬥升級 海航系反訴索賠超2.4億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鄭佩珊
圍繞九龍山股權的內鬥正在進一步白熱化。
繼公司董事長李勤夫一方在8月4日起訴大股東海航系且申請司法凍結海航系所持股份後。九龍山今日發佈公告,大股東海航系對於董事長李勤夫旗下的平湖九龍山公司就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提起了反訴,索賠違約金500萬元以及賠償費2.37億元。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則公告中,海航系再次強調將爭奪上市公司控制權。
今日,九龍山公告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海航系反訴平湖九龍山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海航系的訴訟請求為,判令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500萬元,以及按己收款項13.93億元每日萬分之四支付自收款日至違約糾正日止的賠償費(暫計算到2012年8月22日)2.37億元。此外,海航系還請求法院判令反訴被告平湖九龍山公司履行合同義務,立即召開九龍山臨時董事會及臨時股東大會,改選董事會及監事會。
海航系在公告中強調,2011年3月7日平湖九龍山公司與海航系簽訂了《九龍山收購協議之一股權轉讓合同(A股)》,將其持有的13.77%的九龍山A股股份轉讓給海航置業,將其持有的8.97%的九龍山A股股份轉讓給大新華公司。此次轉讓,A股定價為每股4.7元,轉讓總價為l3.9億元。海航系強調,“以上合同簽訂後,海航系及時履行了付款義務,截至2011年11月10日,己經向反訴被告支付了全部股權轉讓款。”
海航系表示此次提起反訴的原因在於,雖然平湖九龍山已經將A股股份過户至海航置業和大新華公司名下,但至今沒有依照以上合同的約定召集標的公司的臨時董事會和臨時股東大會,改選九龍山董事會和監事會,轉移公司控制權,反訴被告的實際控制人李勤夫至今仍實際控制九龍山。
海航系認為,上述提及的《A股轉讓合同》中籤訂合同的雙方約定,在股份過户登記並且股權轉讓款已全部支付後的15天內,平湖九龍山公司應召集臨時董事會,並召集臨時股東大會,改選標的公司董事、監事,其中海航系在九龍山有兩名獨立董事及四名非獨立董事的提名權,並有權提名非職工監事的候選人。
“多次催促,平湖九龍山公司拒不履行合同義務,同時拒絕轉移九龍山的控制權嚴重違反上述合同約定,且自2011年11月25日履行期限屆滿至今己達9個月時間,給海航系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依照《A股轉讓合同》約定,平湖九龍山公司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反訴原告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依照《A股轉讓合同》支付違約金。”同時,海航系強調,平湖九龍山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立即召集九龍山臨時董事會及臨時股東大會,改選董事會及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