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警制止醉酒女子酒駕被毆 接受道歉不願追究

遭揮拳毆打的女警王亭鈞事後稱已接受對方道歉,不願追究。 圖片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中新網9月19日電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台灣基隆警方日前制止一名酒醉女子開車,女警還被對方揮拳毆傷臉,基隆市長張通榮到警所要求放人,醉女全身而退。張通榮昨日表明的確去過警局“關心案情”,但純粹是為民眾考慮才會懇託警方不要以妨害公務罪嫌移送。
基隆市第四分局安樂分駐所副所長陳耀威與女警王亭鈞(30歲),上週五晚上7時許,在安樂路二段發現一輛由廖姓女子(約50歲)駕駛的銀色轎車並排停車。警方先鳴笛勸離,欲上前盤查時,發現廖女身上傳來濃濃酒味,車上還載一名約4歲的幼童。警方見廖女欲駕車離去,立刻制止廖女開車,不料酒醉的廖女下車後發狂咆哮、出拳揮舞,一拳打中女警王亭鈞左臉,導致王臉頰顴骨挫傷。警方當下將對方制伏,帶回警局偵訊。
廖女被帶回分駐所後,立刻打電話找來議員沈義傳及市長張通榮,兩人分別在2小時內趕到分駐所,要求警方大事化小。警方在議員與市長雙重壓力下,未將廖女用最重可處3年徒刑的“妨害公務”罪嫌移送,而是讓她由家人陪同離開。
此事昨天傳開來,女警王亭鈞由所長林煌盛陪同出面表示,“已接受道歉,不願意追究!”她臉上略施淡妝,看不出傷痕。所長林煌盛則説,當初廖女只是違規停車,並無酒駕問題,經通知廖女家屬到派出所後,得知廖女有精神疾病,長期服用藥物。他承認市長張通榮當時有到場關心,但主要是女警王亭鈞不願再追究,選擇原諒,所以警方未開出任何罰單。
張通榮昨承認當晚曾到警局關心案情,他堅稱單純只是是為了關心民眾,因聽説廖女患有憂鬱症的精神疾病,“如果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可能病情會更加嚴重,所以才會儘快到場。”他坦承當時向警方懇託:“不要以妨害公務罪嫌移送!”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啓勇表示,“妨害公務罪”若是現行犯,應直接移送到地檢署,由檢方認定,若不適宜偵訊,警方須報請檢方核定改為函送。檢方將調查警方為何沒移送,至於是否請市長、議員等協助,將視案情需要,不排除任何可能。法務部門官員則説,張通榮若有強硬要求警方不準法辦,縱放罪就可能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