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考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實現同等待遇
作者:邓新建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司法廳瞭解到,自大陸允許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參加內地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以來,在廣東參加司法考試的港澳居民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截至今年,共有2101名港澳台居民在廣東參加司法考試。
2004年,司法部發布公告,首次允許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分別在廣東的深圳、珠海設立香港、澳門考區。2008年,台灣居民被列入司法考試的報名參考對象。截至目前,共有1096名香港居民、93名澳門居民、912名台灣居民參加了司法考試。
廣東省司法廳司法考試辦公室主任張剛告訴記者,在廣東省今年報名的33811名考生中,有香港居民150人,比去年113人增加32.74%;澳門居民7人,比去年6人增加1人;另外,台灣居民120人,比去年減少了6人。
據介紹,港澳台居民參加司法考試,在各方面均已經實現了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在廣東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在廣東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其具體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報名流程,考點考場安排、准考證及考試成績通知單獲取方式等事項,與內地報名人員相同。而居住在台灣地區或者國外的台灣居民網上報名時,可以選擇在廣東的深圳考區或福建的廈門考區報名參考。
廣東省司法行政系統對港澳台考生竭盡所能提供方便服務。例如,為方便港澳居民參考,深圳、珠海在離通關口岸就近設置考場。廣東省司考辦還在網站專門開闢了司法考試版塊,及時刊登司法考試的相關要求、報名手續、最新天氣動態、考點所在位置等信息,方便港澳台考生。記者鄧新建 見習記者章寧旦